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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加大对人工智能人才创业项目的天使投资力度

引导“3+N”杭州基金群通过国有资本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重点加大对人工智能人才创业项目的天使投资力度。

近日,《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其中提到,布局建设市级人工智能产业特色园区,鼓励区、县(市)给予租金减免、团队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依法加强企业模型备案指导、数据要素使用等服务保障。引导“3+N”杭州基金群通过国有资本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重点加大对人工智能人才创业项目的天使投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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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实施方案》原文:

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抢抓人工智能新一轮发展机遇,积极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杭州人工智能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快算力设施建设

(一)支持算力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开展算力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市级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支持。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省重点研发任务,加速形成重大科研成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按国家、省实际到账资助经费的25%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加大融资贴息支持力度。对纳入政府统一布局的新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鼓励合作银行设立优惠利率信贷资金提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支持服务器等算力设施抵押融资。财政资金给予贴息支持,根据合作银行优惠利率择优分档给予项目建设单位不超过1.5个百分点的利息补贴,贴息金额不超过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给合作银行利息的50%,且单个企业享受贴息金额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算力项目申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积极争取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三)扩容“算力券”发放。每年“算力券”总额提升至2.5亿元,新增“算力券”支持企业购买符合杭州市规划布局的智算中心以及纳入算力撮合的合作伙伴所供给的智能算力。“算力券”按不超过算力合同费用的30%给予用户企业补贴,其中,依托经备案的生成式多模态基础大模型进行模型服务(MaaS)、智能体开发等应用的企业补贴比例不超过算力合同费用的30%,使用国产算力设施开展模型训练、推理和应用的企业补贴比例不超过算力合同费用的30%,使用其他算力设施的企业补贴比例不超过算力合同费用的20%。单家企业每年“算力券”申领不超过800万元,生成式多模态基础大模型企业可以放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培育模型开放生态

(四)支持模型合规备案。鼓励企业自研模型申请模型备案,对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依据其模型评测等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

(五)支持模型开源社区建设。加大模型开源生态培育力度,支持开源社区发布开源模型、提供模型服务(MaaS)、开展模型智能体(Agent)应用,搭建人工智能人才交流平台,定期发布一批以人工智能应用为重点场景的产业“机会清单”,组织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参与“揭榜挂帅”项目,促进产业转化。对模型下载量靠前、模型性能排名持续领先、社区贡献度高的开发企业,按照贡献模型、算子等不同类别,择优选择不超过10家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100万元分档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六)举办赛会活动。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第三方机构在杭举办人工智能创新大赛等赛会活动,加大对人工智能赛事的政策支持力度,获奖选手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加快赋能实体经济

(七)支持公共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人工智能赋能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提升研发制造、中试生产和检测测评公共服务能力。加速推动基础大模型行业应用,聚焦未来产业细分赛道培育创建一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推进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学设备研发、中试平台搭建,对经认定的未来产业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有核心带头人的研发团队以及不少于1000万元投入的,每年对其平台建设、前沿或共性技术研发以及示范应用类项目,按不超过审核确定投入的5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资助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八)支持赋能新型工业化应用示范。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细分领域的创新应用,推进人工智能供给与制造需求深层对接。征集一批人工智能大模型制造业细分领域的示范应用及解决方案,鼓励形成典型应用、推广案例,每年择优对不超过5个实现首次应用的优秀方案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推动全产业链发展

(九)打造细分领域产业集群。围绕打造人工智能全产业链算力底座、模型基石和数据支撑,加强芯机联动、整零对接、产业协同,培育高性能芯片、高速光网络、高性能液冷服务器、人工智能算法、多模态数据集等一批细分领域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十)加强优质企业引育。围绕智能算力、大模型和应用赋能等全产业链领域,大力引育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拥有自主核心技术、高成长型的新势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杭州总部企业。加快培育具有产业链控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经信局)

(十一)强化要素保障。布局建设市级人工智能产业特色园区,鼓励区、县(市)给予租金减免、团队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依法加强企业模型备案指导、数据要素使用等服务保障。引导“3+N”杭州基金群通过国有资本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重点加大对人工智能人才创业项目的天使投资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县(市)政府]

五、强化人才队伍支撑

(十二)加大人工智能人才招引力度。强化对世界知名企业技术负责人、国际顶级奖项获得者项目的支持。在“西湖明珠工程”中单列人工智能赛道,加强对人工智能人才支持。在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政策中,加大人工智能初创项目的关注力度。(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三)实施人工智能企业专项授权。加强人工智能重点企业的人才授权认定,聚焦人工智能前沿技术、细分赛道和关键核心环节,评选一批优质人工智能成长型企业,给予专项人才授权认定。(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

(十四)加强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自主培养。鼓励企业与在杭高校院所共建校企人工智能研究院、人工智能人才实训基地等,深化产教融合,提升人工智能人才实践应用能力。支持人工智能产业联盟探索建立开放式培养平台,鼓励引导青年、大学生学习人工智能技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本措施自2024年8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经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措施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本措施所列资助(补助、奖励)标准,均为最高标准,资助(补助、奖励)资金由市和各区、县(市)按财政体制共同承担。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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