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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创新产业基金招GP

2024年度计划按照引导类和效益类分别设立5只基金。其中引导类2只为天使投资基金和园区孵化基金各1只;效益类为3只产业投资基金。

投资界(ID:pedaily2012)7月23日消息,近日,《关于公开遴选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创新产业基金合作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发布,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创新产业基金(简称“区产业基金”)由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2024年度计划按照引导类和效益类分别设立5只基金。其中引导类2只为天使投资基金和园区孵化基金各1只;效益类为3只产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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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公开遴选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创新产业基金合作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创新产业基金合作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我区“136”主题攻坚活动部署,聚焦全面推进“一园三谷五镇”建设,围绕智能物联、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等产业布局,组建2024年度合作基金,现向全社会公开遴选优秀的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介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创新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区产业基金”)由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2024年度计划按照引导类和效益类分别设立5只基金。其中引导类2只为天使投资基金和园区孵化基金各1只;效益类为3只产业投资基金。

(一)天使投资基金概况

1.遴选方向:聚焦早期项目的投资机构。

2.金额比例:基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区产业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规模的40%。

3.投资方向:基金规模的70%要求投早投小,投向成立不足5年、员工人数不超200人、营业收入不超50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返投原则上不低于区产业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5倍。

4.基金注册地要求:杭州市滨江区。

(二)园区孵化基金概况

1.遴选方向:滨江区内国家级孵化器运营主体可独立申报(需具备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或与市场化基金管理人联合申报。

2.金额比例:基金规模原则不超过5000万元,区产业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规模的40%;孵化器或其指定主体作为基金基石LP出资不低于基金规模的50%。

3.投资方向:基金规模的70%投资园区内的入驻企业或和企业有股权关系的母子公司,返投原则上不低于区产业基金实缴出资额的2倍。

4.基金注册地要求:杭州市滨江区。

(三)产业投资基金概况

1.遴选方向:国内知名的综合型投资机构、区内上市公司投资平台等。

2.金额比例:基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亿元,区产业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规模的30%且出资不超过1亿元。

3.投资方向:基金规模的60%投向属于杭州市五大生态圈企业和滨江区鼓励的产业方向企业,返投原则上不低于区产业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倍。

4.基金注册地要求:杭州市滨江区。

二、基金管理机构申报资质要求

(一)注册资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管理资质

1.未被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5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重大处罚的不良影响。

2.基金管理机构具有完善的治理、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建立并实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基金管理机构拥有业内口碑及市场认可度。

(三)团队配备及规模

基金管理机构须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拥有至少3名具备3年以上的股权投资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历史投资业绩

1.基金管理机构或管理团队在智能物联、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等产业方向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2.基金管理机构提供在管及已清算基金的历史业绩情况,以及所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和区域产业贡献情况。

(五)募资要求

基金管理机构认缴金额不低于基金目标规模的1%。

基金管理机构参加遴选时,须取得不少于基金目标规模40%的出资承诺函。

(六)行业与社会评价

1.优先考虑在知名行业评价机构的投资机构排名位于前100名以内机构,行业评价机构例如清科等。

2.优先考虑与政府引导基金背景LP有良好合作业绩或在项目招引方面有良好记录的子基金管理机构;

三、申请方式

(一)机构申请

申报机构可在高新金投集团官网及公众号查询本基金遴选公告,自行评价申报要求及确定合作基金类别,携带加盖申报机构公章的申请材料(材料自备,内容要求注明申请合作基金类别、授权联系人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前往遴选工作办公室(杭州市滨江区坚塔街768号贝遨大厦B座6楼)或发送邮件至loujiaying@hhis.onaliyun.com,申领《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申报方案》(以下简称《申报方案》)等文件。

(二)提交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须按照《申报方案》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承担完全责任。

2.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4年8月9日18:00前,申报机构根据《申报方案》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以U盘存储,其中:纸质材料扫描件须为PDF文档,可编辑文档全部以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等方式,纸质资料及电子材料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材料与纸质资料不一致的,最终以纸质资料为准。

3.请将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存放电子版材料的U盘邮寄至以下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坚塔街768号贝遨大厦B座6楼,收件人:高新金投集团基金管理部,联系电话:0571-85082358。

4.全套纸质的申报材料须规范打印装订成册,左侧胶装,并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申报机构均须签章并加盖公章),外包装上须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三)其他事项

1.在公开遴选过程中申报机构数与合作基金数比例少于3:1的,将按比例核减拟成立的合作基金数量。

2.本遴选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且最终解释权归属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4.联系电话:杨经理18758222124。

来源: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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