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2018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简称引导基金)根据尽职调查和专家评审结果,初审推荐苏州工业园区元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苏州聚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加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最终评审。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即日起通过媒体对初审推荐拟合作创业投资机构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周,自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 27日。
如对上述创业投资机构有异议或了解其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请于公示期间与苏州市发改委、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财政局、引导基金管理人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苏州市发改委联系人:徐建国 电话:0512-68615517
苏州市民政局联系人:刘贵祥 电话:0512-82280271
苏州市财政局联系人:府惠明 电话:0512-68615730
国发创投联系人:戴沁怡 电话:0512-65126437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