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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创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国新创投基金拟投资的子基金包括新发起设立的基金和已设立并进行后续募集的基金等。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着力加大创新资本投入,发挥母子基金放大投资功能,重点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根据基金管理人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国新创投基金(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新创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新创投基金拟投资的子基金包括新发起设立的基金和已设立并进行后续募集的基金等。

二、国新创投基金拟投资的子基金应符合《国新创投基金(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细则》(见申报系统)要求,由专业管理团队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方式运作,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方向,发挥好耐心资本和长期陪伴作用,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三、请申报单位(管理机构)按照《国新创投基金(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申报材料编制及报送要求》(见申报系统),编制并寄送相关申报材料。国新创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工作不设申报截止日期,按照“成熟一只,投资一只”原则开展子基金投资工作。

四、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国新创投基金管理人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申报系统地址:

http://211.145.78.232:8080/ep/declaration.html#/

中国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 咨询电话:010- 83258871;010-83257453

·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邮箱:chuangtoujijin@crhc.cn

附件:国新创投基金(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细则

来源:国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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