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1+5”政府投资基金体系
2022年9月28日,江夏区正式出台《江夏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夏政规〔2022〕4号),顶层设立了5支政府投资基金,包括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乡村振兴基金和城市更新投资基金。通过1个基金管理办法+5个基金实施细则规范了江夏区政府投资基金运作体系,母基金总规模达200亿元,力争打造出一个千亿级的江夏区政府产业发展基金集群。
5支政府投资基金
1、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100亿元,采取参股设立子基金方式出资。重点发挥母基金资源导入功能,通过与头部基金管理机构及龙头产业资本合作,为江夏区导入优质产业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15亿元,采取参股设立子基金+直接股权投资方式出资。引导知名创投机构支持江夏区企业创新创业发展,促进企业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
3、天使投资基金:总规模10亿元,采取参股设立子基金+直接股权投资方式出资。引导知名天使投资机构投向江夏区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4、乡村振兴基金:总规模15亿元,采取参股设立子基金+直接股权投资方式出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事业。
5、城市更新基金:总规模60亿元,采取参股设立子基金+直接股权投资方式出资。着力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形象。
子基金管理人要求
采取公开择优原则选择子基金管理人,注重管理机构过往业绩、募资能力、投资能力、返投能力以及基金组建效率。
1、优先考虑:国家级基金、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基金、清科研究中心、投 中网最新出具的年度榜单前20强。
2、子基金管理人资质:①管理人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②管理人累计管理基金实缴规模要求——申报江夏区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的子基金管理人过往累计管理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申报江夏区创业投资基金、江夏区天使投资基金、江夏区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的子基金管理人过往累计管理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3亿元。③子基金管理人过往具备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子基金设立要求
1、注册区域:新设子基金或其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原则上应注册在江夏区。
2、出资规模:母基金对单个市场化子基金所占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江夏区天使投资基金为不超过40%、江夏区乡村振兴投资基金为不超过20%)。不得成为第一大出资人。
3、募集要求:管理人需提供50%以上额度的出资意向(国家省市级政府出资资金除外)。
4、返投要求:返投至江夏的金额不低于实缴出资额的2倍。满足一定条件有返投倍数激励。
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专家评审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理事会(审批/备案)→社会公示→投资实施。
申报渠道
湖北夏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区科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是江夏区“1+5”政府投资基金中4支母基金的管理人,也是武汉市远城区首家国有独资基金管理人。目前已与国投创业、高瓴资本、同创伟业、武汉基金等行业头部优质基金管理机构深度合作,2023年已形成超过500亿元的子基金集群,力争3年内打造出千亿级产业基金集群,欢迎各位投资机构、企业家前来申报!
联系人:周圣佺
联系电话:027-81810121
联系邮箱:xcct0509@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10号科创广场A座19楼
来源:江夏科创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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