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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员工被辞退背后:打工人该怎么自我保护

本应被劳动法保护、处于弱势的“打工人”,究竟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一旦求助于劳动仲裁,会遇到怎样的困难?

在相继发生两起员工死亡事件后,拼多多再次陷入风波之中。

这次风波的主角是一位自称“2019年应届毕业”的职场人。1月10日晚,这位自称拼多多前员工、网名 @王太虚wray 的博主发布长达15分钟的视频,讲述自己被前雇主拼多多辞退的经过——“赶出公司仅30分钟”。

不过,关于被辞退的原因,员工和雇主拼多多两方,给出了两个版本:@王太虚wray 自称,他先在某社交平台匿名讨论区曝光“同事被抬上救护车”的照片,被拼多多以“违反公司纪律制度”为由辞退;但拼多多方面的官方回应是:辞退王某和“救护车照片”无关,而是他既往匿名发帖内容充斥着不良“极端言论”。

在视频中,这位年轻人情绪相对克制,但花了不少时间吐槽这家 2000 亿市值大公司内部的职场环境,和他对公司诸多管理、劳资细节的不满。其中包括,“对新疆女孩在内部没有做到任何信息披露和公开”、“在双11、跨年等节日期间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厕所坑位严重不够用”等。他用一句话来形容前雇主:

TA缺少了几乎是所有互联网大厂都会存在的“员工关怀”。

视频发布后,该博主在各社交平台的私信被挤爆,拼多多也迅速登上热搜。近日来,多起大厂员工猝死、职场过劳的事件曝光,令人惊骇。

它更让这一场并不复杂的劳资纠纷,被置于“互联网行业内卷”的舆论放大镜下。

那么,到底这位年轻的“打工人”与拼多多,哪一方违规?评论莫衷一是。但这场罗生门引发了职场人普遍的困惑:本应被劳动法保护、处于弱势的“打工人”,究竟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一旦求助于劳动仲裁,会遇到怎样的困难?

“员工言论”决定去留,是否合规?

按照该博主自述,他被辞退几乎是一个“祸从口出”的现代版。

1月7日,这位博主在拼多多公司门口看到同事被抬上救护车,遂在脉脉匿名发帖称,“第二位拼多多猛士倒下了”,该帖子引发了外界大量关注。

该博主表示,公司直系主管与HR随后对他进行约谈,认定其发布的帖子违反了员工的纪律制度,是“公开抹黑公司”的言论。

“领导称,强制离职会在档案上留下记录,不利于我的职业生涯,所以允许我主动离职。公司还要求我签订一份协议,内容是承认某些言论是我所发,并且承诺离职后不再发表相关言论。” 这位博主在视频中说。

这起劳资纠纷的一个焦点,是拼多多坚称辞退理由是“员工发布极端言论”,对其违规行为的认定依据是“员工手册”。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定义“极端言论”?怎样的言论可能违反公司对员工的行为规范要求?以员工言论为由辞退员工是否合规?

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的朱朝锋律师对钛媒体App表示,拼多多官方宣称的辞退理由“发布极端言论”,系拼多多的单方解释。

在朱律师看来,“极端不实言论”不能由公司单方决定,需要具体核实该言论的合理性和自由边界,以及是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多方面考虑。此外,雇主公司以发布极端不实言论为由,认定劳动者“违反内部规章制度”,也值得商榷。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其制定程序和内容均应合理合法,亦不能作出过于严苛的规定,进而限制劳动者合法的言论自由”,朱律师告诉钛媒体App,“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劳动者优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员工和雇主谁更难?

这起劳资纠纷之所以引发舆论关注,是因为在严重内卷的互联网行业,“过劳”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这位被辞退博主提出的疑虑,也恰恰是千千万万“打工人”的疑问。

1月11日晚,钛媒体「华楠直播间」就“被离职后怎样保护自己”为议题发起了一场线上直播,连线法律界人士探讨了职场打工人普遍关心的问题。(以下为直播回放)

在连线中,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表示,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往往分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双方协商解除三种情况。本案例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杨律师指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如果员工确属严重违纪行为,公司的解除无需提前通知,亦无须支付补偿。还有一种情况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员工2N的赔偿金,这意味着每工作满一年,就需要向员工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他还指出,如涉及到员工严重违纪,且不同意主动离职的情况下,建议公司处理流程是:1、确认严重违纪事实行为的情形下通知工会;2、向员工发出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在通知书中明确员工的违纪行为,并在通知书中明确解除劳动关系所依据的经过民主告知程序的制度依据;3、通过合理途径并送达给员工。

“本案中尚不得知拼多多是否有工会,也未见拼多多做出书面通知并送达员工的证据,故在程序上可能存在瑕疵。” 杨律师对钛媒体App表示。

事实上,这起事件的博主透露,他已经准备申请劳动仲裁,但想必会遇到一些实际的困难:

“如果进行劳动仲裁,关于发的帖子是否严重违反劳动规章的裁决,可能会让我很难拿到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虽然入职前的意向函中写着年终奖包含两个月的固定工资,但是公司仍然能以政策变化搪塞过去,所以可能没办法拿到年终奖。”

那么,在可能发生的劳动仲裁中,这位博主和雇主两方谁会更艰难?

杨保全律师则对钛媒体App指出,由于相关法律上并未对员工发布不当言论使公司受损作出明确规定,所以,拼多多如果主张员工违规,就需给出完整的证据链。在劳动仲裁时,如果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举证不充分,就可以认定公司违法解除。

“在公司违法解除情况下,员工有两种选择:一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要求公司赔偿2N的赔偿金。”

维权举证难,“打工人”如何自我保护?

劳动纠纷不可避免,那么作为打工人该如何保护个人权益,怎样“科学”维权?应提前做哪些准备?

一位曾在互联网大厂从事法务的人士对钛媒体App透露,相较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纠纷中一向处于弱势。当前劳动者可通过公司所属地的工会或劳动仲裁方式来维权,但在实操中劳动者往往不愿实践、或实践效果不好。

“究其原因,一方面,陷入劳动纠纷可能会影响劳动者在该行业的职业前景;另一方面,在取证及举证环节中,公司往往比个人更有优势。”

杨保全律师则向钛媒体App指出,“如员工启动劳动仲裁,首先可能面临的是一定周期的时间成本,一般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全部程序走完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如员工希望得到专业人士和律师的帮助,还需承担相应的律师代理费用;另外,如劳动争议一方起诉到法院,还面临相关判决文书上网公开的问题。”

在具体的维权方面,朱朝锋律师建议道,如果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等诉求,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劳动者在平时加班过程中,就应当有意识的搜集与保留相应的证据。如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否则,在维权时会出现因举证不力而维权受阻的不利局面。

杨保全律师还介绍了一些操作细节,“如劳动者主张年终奖,则需要对存在年终奖进行举证,如劳动合同、OFFER、公司制度等对年终奖做出明确约定,则年终奖的主张可能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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