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腾讯控股企业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阿里巴巴、腾讯、阅文集团午后均跌超2%。
市场监管总局调查显示,三家企业未履行其依法申报股权收购的义务,均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企业在行业内影响力较大,投资并购交易较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应当熟悉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但未能主动申报,影响较为恶劣,因此决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顶格处罚,希望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对于上述处罚决定,阿里和阅文都回应称,已在“积极整改”。而对阅文的大股东腾讯来说,阅文被罚还不是*的坏消息:市场监管总局还表示,正在依法审查广州虎牙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斗鱼鱼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并等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
如果虎牙和斗鱼这两大游戏直播平台顺利合并,可占据游戏直播市场80%份额,而作为两个平台*股东的腾讯将是最大赢家。但近来平台经济监管趋严,二者的合并能否通过审查还是未知数。
最近两个月,监管部门的种种举措都显示出,平台经济中存在的垄断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变数增多的项目也不只是虎牙斗鱼合并一事。今后,互联网巨头们以烧钱开始恶性竞争、再用并购快速结束战斗的扩张套路,不能继续玩下去了。
《反垄断法》已有十二年的历史,但互联网行业似乎被“网开一面”。这十二年里,中国平台经济迅猛发展,互联网巨头们崭露头角并持续做大,阿里和腾讯等大厂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模式都对反垄断法的实施构成了挑战。
从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至今,互联网行业有很多成功的大公司合并案例,其中一部分在合并时还具有行业垄断地位:比如优酷和土豆、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58同城和赶集网,蘑菇街和美丽说……直到今年,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才被频频提及。
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平台不得滥用其优势地位,界定了平台经济中出现的不公平价格行为、限定交易、大数据杀熟、不合理搭售等概念。该文件发布后,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的股价应声大跌。
随后,腾讯高层在投资者会议中表示,《反垄断指南》的后续影响将更多聚焦在交易平台上,游戏、视频等数字娱乐内容应不是重点关注对象。如今,其控股的数字阅读平台阅文集团因未申报对新丽传媒的股权收购而被罚,可知这种预期大错特错。
正如市场监管总局所强调的,“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据路透社报道,也正是因为担忧被认定在长视频领域构成垄断、触及监管红线,阿里巴巴和腾讯已暂停与百度接洽爱奇艺股权的收购。
过去,有互联网巨头通过烧钱或并购来打压规模较小的竞争对手、化解竞争威胁,最后由垄断巨头实现赢家通吃。从当前的监管趋势看来,互联网行业也会面临更加严格的反垄断审查,行业将走向规范,这也将提升社会效率和消费者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