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财政资金运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吉林省鼓励类产业领域,推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优质产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吉林省聚集,涵养、培育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具备基础的优势产业,2015年,吉林省政府决定设立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资金规模根据吉林省产业引导的需求、市场容量及财力可能安排,逐年分期到位。引导高层次投资基金管理人在吉林省合作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并主要投资于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省政府鼓励重点发展的产业。现省财政已安排到位资金19.4亿元,通过参股方式,与省内外社会资本及其他政府资金合作设立子基金。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出资成立了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引导基金的管理运营,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设立方案及其管理人。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方向、申报方式、申请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详见《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申请指南(*批)》。
特此公告。
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