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称,就放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投资限制之修订,将在刊宪后生效。
证监会此前就修订《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进行咨询,结果反映旨在为房托基金提供灵活性以投资于物业发展活动及金融工具之建议,获市场普遍支持。证监会将落实该等建议,并因应所收到的意见作出若干修改和修订,经修改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将在刊宪后生效。
证监会副行政总裁张灼华称,对有关守则作出的修订将有助促进香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市场发展,同时能保障投资者利益及维持市场信心。
证监会于2003年引入房托基金时基本原则是房托基金主要投资于可产生收入的房地产项目,故关注到物业发展活动可能会削弱产生租金收入,且基金管理技巧之不同。
去年收到若干房托基金的基金经理意见,希望撤销在物业发展投资及相关活动方面的限制,以扩大投资组合或透过重建现有物业来提升资产质素,证监会遂建议修订守则第7.2条,以容许房托基金进行物业发展投资及相关活动,惟须受房托基金资产总值10%的最高上限所约束,当中包括购买未完成单位。
其中,截至去年底本港共有11只房托基金,自首只房托基金领汇(00823)于2005年上市以来,该市场的市值规模已增长接近5倍,而自2009年以来市场成交量以日均成交量计亦持续增加,基金组合亦有所扩阔,涵盖范围由零售物业至商业及酒店物业,以及中国内地的物业不等。
另外,全球首只以人民币计价的房托基金汇贤(87001)于2011年上市,更进一步为本地市场奠下主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