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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雄安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招GP

雄安基金拟设10亿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投向符合新区产业要求的项目,现面向全国征集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布相关要求。

投资界(ID:pedaily2012)7月29日消息,雄安基金拟发起设立规模10亿元的雄安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子基金”),主要投向符合雄安新区产业发展要求的科技创新项目,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

关于征集雄安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推进雄安新区高端高新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按照河北雄安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新区重点发展产业方向,雄安基金拟发起设立规模10亿元的雄安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子基金”)。

子基金主要投向符合雄安新区产业发展要求的科技创新项目,重点支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高端高新产业体系的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领域。为加快基金投资运作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

有关征集要求如下

基本要素

(一)基金名称雄安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

(二)基金规模10亿元人民币。

(三)注册地河北雄安新区。

(四)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五)存续期:8年,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并经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后,可延长退出期。原则上,退出期可延长两次,每次不超过1年。

(六)雄安创投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30%。

(七)投资方向:子基金聚焦雄安新区主导产业,以"资本赋能+资源整合+政策协同"三维模式,培育高成长性创新企业,构建高端高新产业体系。主要投向符合雄安新区产业发展要求的科技创新项目,重点支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高端高新产业体系的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领域。重点支持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领域,包括卫星整星制造、载荷制造、发射测控等航天产业,以及产业链上下游的核心价值链、重要产业链、关键供应链,推动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产业链式集聚。

子基金申请条件

(一)资质要求

管理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募资能力要求

管理机构应具有较强的募资能力须完成基金募资并提供相关单位出资意向函等募集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核实各出资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三)管理能力要求

管理机构应有较强的基金管理能力熟悉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领域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在以上投资领域具有一定的项目储备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开展投后管理工作并为被投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四)管理团队要求

管理机构应拥有专业和稳定的管理团队且团队已取得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承诺团队关键人在基金运作期间不中途退出

(五)管理业绩要求

管理团队或核心成员股权投资的经营管理规模累计不低于5亿元且拥有较强的行业研究能力拥有丰富的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人工智能、新材料等相关产业领域项目储备资源核心管理团队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相关领域的成功案例。  

(六)运营管理要求

子基金应有明确的投资策略决策机制风控措施退出方式管理费提取比例和收益分配机制等有必要的储备项目和首期拟投项目

(七)投资限制

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7.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八)出资要求

管理机构原则上应认缴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1%的出资额并一次性完成出资实缴

(九)优先遴选条件

社会资本出资比例募资进度退出项目平均收益项目储备情况等内容将作为特别加分项予以重点考虑。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本次征集暂不设截止日期直至基金设立为止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设立子基金的应聘机构向中国雄安集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基金管理人申请表等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申报纸质材料请按照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密封报送一式四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ajtjjgs@chinaxiongan.cn和xcwl202401@163.com正本、副本材料与电子材料须保持一致,并加盖骑缝章。

联系人:赵经理 18817392029、尹经理18861814234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碳中和大厦A2写字楼8层

邮编:071800

四、申请说明

(一)应聘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并提供相关佐证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将通过形式审查部门评审尽职调查等程序最终确定应聘机构

(四)中国雄安集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相关事项拥有解释权

附件河北雄安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申报指南

来源:雄安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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