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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音乐电台Pandora困境 折射中国数字音乐难题

最近,就在国内针对数字音乐还在为该怎么收费而争论不休时,国外最大的网络音乐电台Pandora也深陷一场口水战:一方面是以国外知名摇滚乐队Pink Floyd为首的音乐人认为,Pandora想要降低版权费的作法严重伤害了音乐人的利益;但Pandora却认为,他们所支付的高额版权费本来就不合理,因为相比传统广播电台仅占收入10%左右的版权成本。

  当音乐在网络上都播放了超过20年的时候,数字音乐行业的一个根本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词曲作家和音乐人到底应该从音乐网站拿到多少版权费?这个比率又该由谁决定?

  最近,就在国内针对数字音乐还在为该怎么收费而争论不休时,国外*的网络音乐电台Pandora也深陷一场口水战:一方面是以国外知名摇滚乐队Pink Floyd为首的音乐人认为,Pandora想要降低版权费的作法严重伤害了音乐人的利益;但Pandora却认为,他们所支付的高额版权费本来就不合理,因为相比传统广播电台仅占收入10%左右的版权成本,音乐网站在版权方面支出的成本基本都超过了收入的40%。

  听上去似乎双方都没有说错。一些音乐人从音乐网站上获取的版权费的确很低。纽约独立音乐人Blake Morgan向媒体介绍,他的歌曲去年第三季度时在Pandora上共播放了2.8万次,但他从Pandora上获得的收入仅有1.62美元。Cracker乐队的一首歌在Pandora上播了115万次,最后获得收入是42美元。在他们看来,既然Pandora以现在的版权支出方式都只能分给他们这么点钱,如果再降低分成,那这简直是让音乐人没有了生存空间。

  但从Pandora的角度,它付给音乐版权拥有者的费用的确太高了。虽然今年Pandora已经将版权成本从60%降到了40%,但版权费的交付模式,即每首歌播放后都要交付一定的费用或者分出整体收入的25%,这种分成模式相比传统广播或者电视台的分成都显得并不公平,以传统广播电台Sirius XM Radio为例,它仅付收入的7.5%,而有线电视台只要付收入的15%。今年*季度,Pandora的收入达到了1.25亿美元,但成本之高使其依旧亏损2800万美元。

  为了解决网络音乐服务的高成本问题,Pandora甚至不惜收购了地方广播电台以此弥补内容支出。由此看来,面对新的音乐消费模式的兴起,一个核心的问题依旧是传统的版权定价行为并没有适应这种新的数字化趋势。

  根据《商业周刊》所总结的美国音乐版权模式:一首歌的版权会分为词曲版权和录音版权。前者的版权由作词、作曲人所拥有,而后者的版权由演奏或者表演这首歌的乐队或音乐人拥有。词曲版权早在1909年的版权法案中就已有规定。自20世纪初电台推出后,美国作曲家、作家与出版商协会(ASCAP)和广播音乐协会(BMI)统一向电台收取版权费用后再分成给相应的词曲作者。

  但是演唱者获得版权收入却并没有依据此规定获得执行。比如,一首歌在电台播放后,词曲作者可以随时获得收入分成,但这首歌的演唱者却什么也拿不到。因此,音乐人联合起来,终于在1995年让国会通过了《录音制品数字化表演权法案》(Digital Performance Right in Sound Recordings Act,简称DPRA)。SoundExchange就是专门帮表演者收取该类版权费用的组织。

  如今,网络上传播歌曲的公司都需要交付相应的录音版权费用。可是,传统AM/FM广播电台却并不在缴纳该费用的行列中。而像Sirius这种在2002年创立的卫星广播通过和SoundExchange进行协商,只要缴纳8%的收入给音乐人或者唱片公司。

  2005年,Pandora建立后,SoundExchange并不知道如何向该音乐网站收费。因为该网站的收入和用户规模实在太低。比如广播台Sirius去年的收入有34亿美元,而Pandora的收入是4.27亿美元。2009年,Pandora同意付SoundExchange每首歌0.12美分。可这在Pandora看来,网站上每播放一首歌,只有一个用户听到,但传统广播电台放一首歌,却能覆盖到一百万的用户。如果传统广播也按照Pandora的这种模式付费,那一首歌也是要付好几千的版权费。

  在针对传统媒介和数字音乐的版权收费规则方面,两者受到不同待遇的同时,如何为经营数字音乐的网站提供一种良性的版权制定模式,无论是拥有众多唱片公司和音乐人参与的SoundExchange版权维护组织还是版权委员会都没有一套可行的方案。

  《商业周刊》分析认为,核心问题是,无论版权交付的比率是多少,层层盘剥后,最终分到那些真正做音乐的人手里的费用实在太少了。当音乐版权费通过ASCAP和SoundExchange这种版权组织分给唱片公司后再分到相关的艺人和词曲作者,创作音乐的人其实也拿不到多少钱。有音乐人表示,我们是贡献音乐的人,但音乐的版权价格并不由我们决定,而是掌管在各种政府组织手里,为什么不能将权利交给我们呢?

  可也有人认为,数字音乐本身的价值早已不能跟过去的唱片时代相比,当用户拥有了异常丰富的内容消费选择时,音乐消费的群体已经分散。数字音乐如果还想从用户身上赚取利润,它需要提供更多有吸引力的服务模式。伴随着众多大公司,包括谷歌、苹果等均加入数字流媒体音乐的产品队伍,这个行业需要为自己争取出路。

  最近有消息传出,Pandora将会和版权组织、唱片公司以及音乐人进行版权方面的商讨,力求结束这场无止境的口水站。它们会商讨出怎样的模式还未可知。在数字音乐的这场突围战中,挣扎在新旧模式之间的过渡困境实在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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