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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相龙:投资PE“诚惶诚恐” 主要遵循三原则

戴相龙认为,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仅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形成,而且有利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有利于当前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尤其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显示了非常大的优势。

  投资界3月1日消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日前参加在第四届全球PE北京论坛时表示对当前中国PE的发展充满信心。戴相龙称:“优秀的投资管理人,你们是资本工程师,我们愿意和你们同行。”

  戴相龙认为,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仅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形成,而且有利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有利于当前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尤其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显示了非常大的优势。

  已投资13支PE基金 承诺投资195亿元

  据戴相龙透露,中国的社会保障基金和地方养老基金到在2012年底有望超过3万亿。根据已公布的数据,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总额已超过8500亿元,根据规定,该基金总体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比例不超过总资产的10%。以此计算,其投入PE的资金量应逾850亿元。

  对于社保基金对PE的投资进度,戴相龙解释说:“我们要很好的选人,总结经验,不能把基金10%在三四年投资完毕,我们必须分配在各项年份里面,使得工作连续进行。”社保基金目前共投资了10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13支PE基金,承诺投资总额达到195亿元。这13只基金总规模达630亿元,社会保障资金195亿元的投资额占到了基金总规模的31%。

  投资PE“诚惶诚恐” 遵循三原则

  戴相龙将社保基金对PE的投资形容为“诚惶诚恐”,并强调,在选择GP时秉承利益一致原则、治理原则和透明原则。“我们选管理人的时候,不能看父母,也不能看亲属,我们看的的是历史,……要看你的项目,这个最为重要。”

  戴相龙称,国际经验上看,投资人与管理人关系应坚持三条原则,第一是利益一致原则,投资人和管理人应该建立起一种命运同连的关系。第二是治理原则,投资人和管理人要有严格的管理治理结构。第三是透明原则,投资项目选择、已投项目发布、增值服务展示、企业上市阶段,这些方面在投资人和管理人之间需要透明化。

  新基金法有望年内出台 将促PE飞快发展

  戴相龙透露,由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已进入向国务院征求意见阶段。按照法定程序,如国务院及此后审核过程中无异议,新基金法有望年内出台。

  “我希望各部门从大局出发,从基金业的发展,从增加社会资本出发,抓紧制定法规,修改这个法规,抓紧制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我相信一旦法律出台,我们中国的PE的行业会有一个飞快的发展,对国家,对地区,对各方面都是有利的。”戴相龙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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