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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迈斯前主管合伙人张新华加盟达维律师事务所

美国达维律师事务所(Davis Polk & Wardwell,简称“达维”)昨日对外宣布:张新华先生将于4月7日加盟其北京代表处担任合伙人,张先生将会在跨国证券、并购和战略投资交易中为顾客提供服务。张先生之前在美迈斯律师事务所(O’Melveny & Myers)北京代表处任主管合伙人和并购交易业务的成员。

    美国达维律师事务所(Davis Polk & Wardwell,简称“达维”)昨日对外宣布:张新华先生将于4月7日加盟其北京代表处担任合伙人,张先生将会在跨国证券、并购和战略投资交易中为顾客提供服务。张先生之前在美迈斯律师事务所(O’Melveny & Myers)北京代表处任主管合伙人和并购交易业务的成员。

    张新华先生曾做过中国政府的外交官,其在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领域的经验已被广泛认可。他在与优秀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风险投资基金、投资银行和跨国公司共事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他经常被钱伯斯和Legal 500列为优秀律师,在《钱伯斯环球指南2008》评选中更被客户和同行举荐为“私募股权领域杰出律师”。其带领的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团队因市场表现优异,在2006年、2007年连续被清科研究中心评为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最佳法律顾问机构”。

    达维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活跃于亚洲,是第一批在东京和香港设立代表处的华尔街律师事务所之一。目前在中国地区拥有25名以上的律师。达维北京代表处于2007年2月开业,之后便扩展势力并取得不俗的成就。达维是历史上最大IPO——中国工商银行216万美元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首席律师,也为工商银行接受高盛、德国安联集团(Allianz Group)和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37.8万美元投资时提供服务。达维做的其他涉及中国公司的案子包括: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石化、中国联通和百度的IPO项目;中国海洋石油公司提议的185万美元收购优尼科;大量的招股和高收益债券发行案例,以及涉及中国公司的并购和私募股权投资项目。

    达维的管理合伙人John R. Ettinger表示:“张新华先生带来了对中国制度环境和商务实践方面丰富的经验。我们的合伙人都非常欢迎他,我确信他将会延续对公司和客户的成功。”

    “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交易中,达维一直是领先的律师事务所。”张新华表示,“我希望对它的更加成功作出努力,帮助其扩大在中国市场中的份额。”

    “我们的北京代表处已经在许多重要和频繁的开创性发行中为许多发行商和承销商提供了服务,并且在大型并购交易上也颇具经验。”达维合伙人兼北京代表处负责人陈硕茂表示,“张新华先生的到来是提升这部分业务的关键一步,尤其是他为公司提供了在中国并购市场和私募股权领域的经验。”

    张新华是美国波士顿大学的法学博士,美国法学奖获得者。还拥有上海外国语大学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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