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河钢(河北)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中金河钢(河北)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河钢发展基金”或“基金”)由中金资本与河钢集团共同发起设立,基金总规模320亿元人民币,运营期15年,采取“母基金+直投”的运作模式,围绕河钢集团优势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产业投资和资本布局。
为进一步发挥基金产业投资和资本布局作用,引导子基金赋能河钢集团产业发展战略,现面向社会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子基金投资方向要求
本次遴选的子基金应围绕河钢集团产业发展战略,以股权投资为主要方式,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高端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高端制造等领域,以及其他符合河钢集团产业发展方向的相关领域。
子基金应安排一定比例资金投向河钢集团传统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如围绕钢铁、物流产业链及上下游开展投资布局。
二、子基金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一)申报机构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备固定营业场所及与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二)申报机构应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且未被列为异常机构。
(三)申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核心团队成员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诚信记录。
(四)申报机构应具备规范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申报机构应配备稳定、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原则上团队应包括3名及以上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六)申报机构应为大型产业集团下属投资机构,或具备产业投资经验且具有围绕要求的子基金投资方向开展投资能力的市场化投资机构。
(七)优先考虑具备钢铁产业链及上下游投资经验、储备项目与河钢集团产业链高度相关的机构。
三、子基金设立要求
(一)子基金原则上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并应依法完成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二)子基金应具有较明确的出资结构,其他出资人应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格投资者,投资方向应符合基金投资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
(三)基金对单支子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30%,具体出资比例根据子基金方案、产业协同情况及基金投资决策结果综合确定。
(四)子基金应具备明确募资能力,申报时应已取得不低于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30%的出资意向,并提供出资意向函或具有约束力的出资承诺文件。
(五)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在子基金中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1%,以体现利益绑定与风险共担机制。
四、遴选流程
(一)申报受理
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材料预审
基金根据申报材料,对申报机构资质、管理团队、历史业绩、子基金方案、募资进展、项目储备及与河钢集团产业链的投资相关度等进行初步审查。
(三)立项评审
基金根据预审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子基金方案开展立项评审,并与申报机构初步磋商核心商务条款。
(四)尽职调查
通过预审的申报机构应配合基金开展尽职调查,并就子基金核心商务条款、产业协同安排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磋商。
(五)投资决策
子基金投资建议书以及尽调报告等相关文件提交中金河钢发展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审议,并作出投资决策。
(六)法律文件签署和资金拨付
中金河钢发展基金与子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子基金合伙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并据此完成资金拨付。
五、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请按照本公告及附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表(附件1)、申请表相关附表(附件2)、申报机构承诺书(附件3)、子基金管理机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近三年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审计报告。
附件下载地址:
https://cloud.cicc.com.cn/u/sUOgmFxDoIGjQ6CL/f726b876-0e36-4d9e-931d-8bec34f7c0f5?l
查询码:M+3Y8dZV
联系咨询:中金河钢发展基金工作组
申报材料请同时发送至ccm_hg_fof@cicc.com.cn、hgjjzyyx@hbisco.com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基金有权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本公告仅为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的邀请文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投资承诺。最终合作安排以各方正式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三)基金对本公告及本次遴选相关事项保留最终解释权。
中金河钢(河北)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零二六年八月
来源:中金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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