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湖南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门户建设、推动怀化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怀化陆港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拟设立怀化产业子基金。根据设立运作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管理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基金定位
怀化国际陆港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陆港基金”)是由怀化市人民政府与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母基金。子基金是陆港基金以参股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重点投资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怀化市地区重点产业或园区和管理人推荐的省内外优质项目,充分发挥引领放大效应,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重点支持怀化国际陆港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带动怀化乃至全省周边地区的开放型经济发展,为湖南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门户建设、推动怀化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重点支持产业领域包括:箱包皮具、文化旅游、中医药、新型显示、新能源及其装备、新材料、现代农业等产业(包括重大招商引资、重大并购重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军民融合等领域)。重点产业领域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可以细分设立一支或若干支子基金,广泛招募社会资本和子基金管理人。单支子基金投资方向涉及领域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其他设施。
(二)按照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三)其核心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或相关产业管理等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并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四)子基金管理人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管理运营投资基金累计实缴规模不低于3亿元,并至少有3个及以上股权项目成功投资并退出的案例。
(五)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在提交子基金设立方案时,应取得拟设立子基金认缴规模至少50%的出资意向(不含本母基金)。母基金原则上不优先于其他出资人出资。
(六)管理和运作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完善的风控合规制度和利益冲突防范机制。
(七)原则上子基金管理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对子基金出资,出资比例不低于单支子基金认缴总金额的1%。陆港基金管理团队(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人员除外)和子基金管理团队可以对子基金投资的项目进行跟投,跟投额度不得超过单个项目投资总额度的10%。
(八) 子基金管理人及其工作人员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三、申报审批和实施程序
(一)子基金管理人按照子基金操作指引,编制子基金组建方案,陆港基金管理人负责受理基金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陆港基金管理人对子基金管理人和团队开展尽职调查,对子基金出资人情况进行核实,对子基金方案进行辅导和完善。
(三)陆港基金管理人负责对子基金社会出资人和管理人进行入股谈判。
(四)子基金组建方案经陆港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后,陆港基金和其它子基金合伙人(股东)签订合伙协议(公司章程)。
四、申报方式
(一)时间要求:本招募通知即日起生效,直至完成所有子基金招募为止。
(二)各申报机构将子基金组建方案申报材料(按附件格式)报送至陆港基金管理人,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提供电子版申报材料一份。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应保持内容一致。
(三)申报机构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178号汇景商务发展中心A塔9楼
联系人:刘嘉彬
联系电话:0731-85952988
联系邮箱:liujb@xiangtoujijin.com
来源:湘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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