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投资基金(贰号)(以下简称“创新基金贰号”)申报程序,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投资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投资基金子基金遴选办法》(以下简称“《遴选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天使”)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投资基金(贰号)2024年度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本申报指南”)。
一、基金设立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自贸港”)创新创业投资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自贸港创业投资事业,海南省财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财金集团”)发起设立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首期规模10亿人民币,通过“母-子”基金投资策略,引导社会资本支持自贸港重点产业领域的种子期、初创期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引进和培育。
创新基金在首期的投资运作上,在《实施方案》规则下设立了两支独立运作的有限合伙制母基金,分别为海南财金壹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统称“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投资基金(壹号)”,简称“创新基金壹号”)、海南财金贰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统称“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投资基金(贰号)”,简称“创新基金贰号”),规模均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创新基金贰号基金管理人为深天使,本申报指南仅适用于创新基金贰号。
二、子基金遴选流程
(一)公开征集。深天使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向,每年面向社会发布创新基金贰号申报指南,申请机构向深天使提交材料。申请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二)尽职调查。深天使独立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机构及投资团队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投资建议。
(三)投资决策。深天使上报子基金申报方案、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建议等相关资料至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
(四)社会公示。深天使在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履行决策程序后10日内对拟投资子基金设立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
(五)方案实施。经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子基金,由深天使负责相关投资文件起草、谈判、修订和签署等工作,落实投资方案。
(六)投资后管理及退出。深天使负责开展投后管理,办理投资回收与退出。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请按照《遴选办法》(附件1)和本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自查,向邮箱hncxjj@tsfof.com发送加盖申请机构公章的子基金合规性自查表(附件2),申请获取完整版申报指南及全套申报材料附件,按照要求以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递交正式申请。
(一)电子材料。申请机构将电子材料(包括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材料)发送至官方邮箱hncxjj@tsfof.com,经深天使初审认为无须补充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包括正本1本和副本6本,均需加盖骑缝章,报送或邮寄至深天使。
四、联系咨询
联系人1:金先生,联系电话:18311201531
联系人2:刘先生,联系电话:15029925299
邮件咨询:hncxjj@tsfof.com。
来源:海南财金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