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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20亿母基金招GP(2024年第 一批)

母基金主要围绕望城主导产业定位,聚焦新型合金、智能终端、先进储能材料、绿色食品、医药医疗器械5条优势产业链,着力引进、培育、投资望城重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支持优势企业发展,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升级。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2000年,201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园区全境纳入国家级湖南湘江新区重点发展核心区,是长沙对外开放的新门户、城市发展的新中心、产业聚集的新高地。目前,园区已入驻企业7300余家,其中,三类500强企业26家,规模以上企业413家,高新技术企业233家。为进一步支持望城区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望城区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长沙市望城区振望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母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目标3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母基金基本情况

母基金于2021年3月10日注册于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是由望城区政府、望城经开区、湖南高新创投集团作为主要出资方共同发起设立的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母基金总规模20亿元,管理人为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母基金主要围绕望城主导产业定位,聚焦新型合金、智能终端、先进储能材料、绿色食品、医药医疗器械5条优势产业链,着力引进、培育、投资望城重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支持优势企业发展,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升级。

二、申报要求

(一)子基金管理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管理资质: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且没有《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中规定的禁止或限制情形;

2.历史业绩:历史管理运营基金累计规模不低于10亿元;至少有5个投资成功案例(含管理运营团队主要成员投资成功案例);

3.团队配备及规模:(1)配备的管理团队成员具备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条件,拥有相关资格证书;(2)主要股东或合伙人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含)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4)常驻长沙市工作的管理团队人员不少于2人,机构及其管理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投资管理能力:管理机构累计实际管理各类已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1亿元;

5.投资协同:在投资期内为望城区出具重大投资项目分析论证报告应不少于15个;

6.募资能力:具有较强的募资能力,有较明确的意向出资人和出资金额;

7.投后服务能力:具备较深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能够较好地为被投企业提供投后增值服务;

8.项目储备:拥有较强的行业研究能力,拥有丰富的优质项目储备资源,为所申报的子基金制定了第一阶段的投资计划;

9.管理机制:子基金管理机构应科学管理和规范运作,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具有国家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二)拟新设子基金应符合以下条件

1.设立要求:须注册在望城区,认缴规模8亿元以上(含);其中母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且不能成为子基金单一最大出资人。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关联方按一定比例入股拟设立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在通知中选确认后6个月内完成子基金设立任务,本母基金的实缴出资在其他出资人(不包括其他政策性母基金)到位后同比例到位;

2.子基金投向:主要以新能源新材料及智能制造领域的新型合金、智能终端、先进储能材料等望城区优势集群产业;

3.返投要求:子基金和子基金管理机构以及相关联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其他基金投资于望城区范围内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母基金实缴出资规模的1.5倍(含新引入项目);

4.投资禁止:子基金的资金不得用于贷款、股票、期货、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不得用于赞助、捐助等政府引导基金禁止从事的投资或支出;

5.子基金所有出资人应为《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均以合法资金认缴出资。

(三)子基金管理要求

1.母基金可向子基金委派不少于一名投委会成员;

2.子基金定期向母基金提交运作报告,母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子基金管理人查阅相关子基金的运行资料;

3.母基金有权跟随子基金同一轮次投资优质股权项目,子基金管理机构不得排除或妨碍母基金跟投特定项目的权利; 

4.子基金在后续运作过程中因其他投资人合伙份额的退伙、转让合伙份额等变更导致母基金出资超过约定的认缴比例,母基金有权及时调整缩减认缴出资额。

(四)退出机制

子基金原则上通过到期清算退出。到期清算时,按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分配收益或承担损失。

三、操作程序

母基金选择子基金管理机构程序如下:

(一)公开征集

由母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接受基金管理机构申报。

(二)资料审核和磋商

审核参与申报的基金管理机构资质及材料,邀请符合要求的申请机构参与磋商,根据申请人情况综合判断择优开展尽职调查。

(三)尽职调查

母基金管理人根据磋商结果对申请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形成《投资建议书》。

(四)投资决策

磋商结果及《投资建议书》、子基金管理机构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五)组织实施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母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拟投资子基金签订投资协议,按流程及约定进行出资。 

四、申报材料提交及受理

参与单位需提交登记表、承诺函、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概况、拟设基金情况、其他文件等。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申报材料的格式见本申报指南附件,应按要求准备齐全,填写规范(签名齐全/盖章齐全/日期齐全),不能留白,不符合的应直接划掉或填写“不适用”。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A4纸装订),电子版一份。申报材料纸质版应盖有申报机构公章,纸质版侧边应加盖骑缝章(公章),用文件袋装好封贴,贴纸上加盖公章。申报材料现场提交,一经提交,恕不退还。现场材料提交和截止时间:2月26日上午9点半开始接收资料,上午10点半截止不再接收。

(三)材料受理后,母基金管理人会对申请的基金管理机构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筛选,并现场组织磋商,磋商要点包括规模放大效应、返投比例及实现能力、管理费、门槛收益率、业绩报酬分配、拟设立子基金其他LP资金到位情况、团队具体责任人实力与水平、承诺服务质量、申报方案、完成时间等。 

(四)材料提交和磋商地址:望城经开区智慧园区指挥中心会议室(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望城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瞬

电话:18612096826

电邮:78368398@qq.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178号汇景发展环球中心A塔36楼

邮编:410000

附件:

1.长沙市望城区振望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股申请材料目录

2.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首页(http://wedz.changsha.gov.cn/)

来源: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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