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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415X”生物医药与高端器械产业基金招GP

杭州钱塘和达大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10月16日注册成立,首期规模20亿元人民币,管理人为钱塘产业集团旗下杭州和达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达金服”)下属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关于钱塘区公开遴选省“4+1”专项基金(生物医药与高端器械产业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组建浙江省“415X”产业集群专项基金的战略部署,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在钱塘区设立“4+1”专项基金中的生物医药与高端器械产业基金,基金工商注册名为杭州钱塘和达大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构建多元化投资体系,拓展投资生态圈,为吸引全国优秀机构积极参与本基金参投子基金的投资管理,现公开征集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介

杭州钱塘和达大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10月16日注册成立,首期规模20亿元人民币,管理人为钱塘产业集团旗下杭州和达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达金服”)下属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和达金服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以资本为纽带,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示范引领和杠杆放大作用,吸引优质企业、人才、金融资源聚集浙江,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金管理机构申报资质要求

(一)注册资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

(二)管理资质

1.基金管理机构及高管人员最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受到有权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2.基金管理机构在相关投资领域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3.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三)团队配备及管理规模要求

1.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生物医药或高端医疗器械相关领域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稳定;

2.基金管理机构及/或其控股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或核心成员以骨干身份共同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等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基金管理人或关键人士至少有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退出案例,至少1个为生物医药方向。

三、拟投资子基金要求

本基金作为母基金投资于子基金的,子基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落地:浙江省内;

3.出资比例:本基金出资比例控制在该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以内(含本数);向子基金实缴出资时,本基金应与其他出资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同比例实缴出资,且本基金的实缴出资时间不早于其他社会资本出资人;

4.存续期限:子基金剩余投资期不超过5年,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且不超过本基金存续期限;

5.投资领域:专业的生物医药或高端医疗器械类基金,或将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作为主要投资方向之一的综合类基金;

6.投资阶段:子基金应主要投资于早中期、成长期或成熟期,且具有核心竞争力、成长前景良好的企业;

7.管理费用:投资期不超过子基金实缴出资额的2%,鼓励子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期后降低管理费率;

8.门槛收益:子基金应设置门槛收益,不低于子基金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每年6%(单利),子基金管理人超额收益的分成比例不高于20%;

9.投资限制:除非经本基金事先书面同意,子基金对单一项目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子基金在存续期内不得循环投资;

10.募集要求:基金管理机构认缴金额不低于基金目标规模的1%,子基金管理人申请新设立子基金的,子基金管理人在提交子基金申报方案时,应当至少已经募集到拟设立子基金目标募集规模50%的资金,并提供拟出资人的出资意向函、出资能力证明等材料;申请本基金对子基金增资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应提供子基金现有全体出资人同意申请本基金出资,同意本基金以平价增资且享有子基金已投资项目收益(如有)的合伙人会议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11.返投要求:单个子基金投资于浙江省区域内的投资总额(以下简称“返投金额”)应不低于本基金对子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2倍。

四、报名方式

申报主体按照本公告所附申请材料格式和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按照相关要求将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本)提交至邮箱:hedagroup123@163.com。本次征集受理期限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征集随申随评,视申报情况可提前结束征集受理,建议有意向者尽早申报。

材料审查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纸质材料列清目录、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邮寄至:杭州市钱塘区金沙大道833号和达湖畔中心A座10F 和达金服 0571-85221590。

表一 钱塘区生物医药及高端器械产业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申请表

表二 钱塘区生物医药及高端器械产业基金机构子基金管理机构基本信息表

保密附件: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五、其他事项

1.子基金管理人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3.本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子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程序来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4.杭州和达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作为生物医药与高端器械产业基金管理人对此次子基金管理人征集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和达金服集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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