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和“20+8”产业集群“一集群一基金”战略部署,为进一步支持我市合成生物产业发展,经市政府批准,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创新委指导,深圳市引导基金牵头发起设立深圳市合成生物产业基金,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按照“公平公开、综合评价、优中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在合成生物产业有优秀投资能力及丰富产业资源的优质基金管理机构。
二、申请方式
(一)资格自评
申请机构可在深圳市财政局网站(http://szfb.sz.gov.cn)、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网站(http://stic.sz.gov.cn)等渠道查阅《关于公开遴选深圳市合成生物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和《深圳市合成生物产业基金设立要素和管理机构基本申报要求》(附件1),并自行评价是否符合基本申报要求。
(二)获取申报指南
自评符合基本申报要求且有意向申报的机构,向该邮箱(szhcswcyjj@163.com)发送加盖申请机构公章的申报承诺函(附件2),申请获取《深圳市合成生物产业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接收到符合要求的申报承诺函后,《申报指南》将在24小时之内发放。
(三)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机构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前,申请机构通过快递和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全部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补充递交材料(纸质材料以邮寄发出时间为准,电子版材料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1.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szhcswcyjj@163.com。
2.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存放电子版材料的U盘邮寄至以下地址(不接受窗口辅导):
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招商局科技园A1栋17楼,联系人:崔女士,联系电话:0755-88659861。
三、遴选程序
(一)初审
申报材料提交后,由市区引导基金公司、产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和管理机构是否满足申报条件进行初审。
(二)尽职调查
对初审通过的申报机构,由市区引导基金公司、产业主管部门等联合开展尽调。
(三)遴选答辩
遴选与指导委员会(市引导基金管委会下设机构)组织遴选答辩,提出候选机构,并提交管委会审议。
(四)最终评审
市引导基金管委会对候选机构进行审议,确定拟中选管理机构。
(五)公示
拟中选管理机构将在深圳市财政局网站、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引导基金公司对拟中选管理机构出具中选确认函。
(六)协议签订
由市引导基金公司牵头进行基金合伙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的谈判及签署工作。中选管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社会资本募集和基金合伙协议签订工作,未按时完成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四、联系咨询
基金申报时限内,工作时间开设以下联系咨询方式:
(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联系人:成先生,联系电话: 0755-88100637;褚女士,联系电话: 0755-88102017(产业相关问题咨询)
(二)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女士,联系电话:15814650085(基金相关问题咨询)
(三)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女士,联系电话:0755-88659861(基金相关问题咨询)
(四)深圳市财政局
联系人:崔先生,联系电话:19928818208(投诉电话)
附件:
2、申报承诺函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1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zfb.sz.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10350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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