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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查税通报,惊了1亿网红主播

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增值税发票虚开骗税和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两名偷逃税款的网络主播,涉税金额较大,并对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

范冰冰和郑爽之后,如今,被税务部门盯上的,是网红主播。

10月12日,一则“头部网红被追征600多万元税款”的消息冲上热搜。

据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的一则通报显示,金水区税务局在对汇缴欠税数据的例行监测中,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提取数据,发现一网红的一笔2020年汇算清缴的大额欠税有疑团,多次电话联系无果后,通过其前任职单位联系到该名网红,截至12日,该网红共补缴税款634.66万元,滞纳金27.78万元,合计662.44万元。

据《郑州晚报》报道,该网红是一名网络主播。

这并不是某一地区的税务部门一时心血来潮。

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增值税发票虚开骗税和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两名偷逃税款的网络主播,涉税金额较大,并对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

留给1.3亿网红主播们毫无顾忌开价收钱的时间,不多了。

纳税上亿,*主播的必备品?

直播间,作为一个聚集高颜值明星大咖、美女帅哥的平台,能够轻松吸引网友的关注。

而由直播产生出的种种生意,无论是早期的打赏、付费连麦,还是如今的带货,都是在和网友抢注意力,试图赢得粉丝、买家、资本的青睐。

很多爆红的主播,高收入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去年年底,直播资源服务平台“今日网红”发布过2020年直播带货总榜TOP前20名单。名单显示,薇娅摘得桂冠,销售额达到310.9亿元,李佳琦位列第二,销售额为218.61亿元,辛巴排在第三,销售额为121.15亿元。这20位的TOP主播销售额均超过10亿元。

卖了这么多东西,主播们能挣多少?

有主播孵化机构公开透露,主播行业通常二八分成,即主播拿到二成,但*带货主播较为稀缺,个别也有拿到八成的情况。

薇娅曾自爆过一个数据:“他们一瓶卖100元,卖一瓶给我65元。”如此的佣金分成,一度令薇娅怀疑所带货品的质量。

如果真的按薇娅所说,所有的带货比例都能拿到65%分成,那么薇娅一年的收入已经超过200亿,即使是按*的二八分成,薇娅一方只拿20%,收入也有60多亿元。

这些收入还仅仅是销售提成,品牌在邀请主播直播之前,还要支付“坑位费”。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薇娅和*的坑位费为5万~8万元。以每天接20个品牌的数量为基础,一场直播就是100万元的收入,结合薇娅、*一年几乎无休的工作日程来计算,这两位主播的坑位费收入至少有3亿元。

即使是排在第20位的小沈龙,商品销售的年收入也在2亿元以上。

如果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那么这个收入水平触发个人所得税45%的顶额税率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如此算来,前20位主播无论是谁,要缴纳的税额都在1亿元以上。

工作室+公司,成了避税套路?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项目,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按综合所得申报,在5000元起征点之上,根据收入逐级增加,*为3%,最高可达到45%。

这对于工薪阶层而言,影响并不大,但对年收入达到数亿乃至数十亿的明星、主播而言,就会试图将更多的肉留在自己嘴里。

早在郑爽出事之时,明星们避税的套路,就曾经被外界一一扒开。

最初的做法是成立工作室,个人工作室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按照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5%,最高35%的税收,这相比最高45%的个人综合所得而言,算是完成了*步避税。

天眼查App显示,目前,*名下成立了5个工作室,注册资本金为50万元-100万元不等,均处于存续状态。

更高级的做法是,个人名下注册多家公司,将业务层层周转,最终使其个人纳税达到一个极低的税点。

此前,郑爽事件中,郑爽明面上4800万元光明正大的片酬就成了周转的经典范例。如果这笔钱打给郑爽本人,按照税收政策,作为个人劳务的这笔钱最高扣税比例可以达到45%,如果作为旗下影视公司的签约艺人,那就只需要20%。

更不要说,余下1.12亿元的报酬,是按投资方对郑爽关联企业的增资款来支付的,连所得税都免了,只需要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与演艺明星开公司纯粹为了转包业务不同的是,主播的成长和走红速度要远远比演艺明星更快。因此,当一名主播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之后,就会通过公司孵化新的主播,并借助原头部主播的力量,共同形成更强大的“主播军团”。而且,随着主播人数的增加,也更有可能拓展其他的业务,增加自己的营收,也摊薄单一主播“翻车”带来的风险。

2021年5月公布的《2020年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发展报告》显示,根据23家直播平台数据统计,目前行业的主播数量超1.3亿、用户规模6.17亿。并且每天还以日均4.3万人的新增主播增加。

前述今日网红公布的TOP20主播中,就已经有了“主播军团”的身影。除去辛巴和薇娅自己之外,还有3位是辛选旗下主播,1位是谦寻旗下主播。其中,辛选是辛巴的公司,而谦寻则是薇娅丈夫董海峰的公司。

从税务部门的态度来看,越来越多的主播,将面临和范冰冰、郑爽等演艺明星一样的查税“待遇”。

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这也不是*次做出这样的规定,在早年范冰冰事件爆发后,一些地方就已经加强过影视行业的税收征管。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将以往核定征收的方式,改为查账征收。

无论最终能查到多少人偷税漏税,至少,接下来网红主播们想靠“糊涂账”蒙混过关,已经没那么简单了。

查税风波还会更猛烈吗?

针对网红主播的查税,目前还仅仅是个别地区的个案,但由此在主播圈内引发的风波已经不小。

天眼查App显示,10月9日,杭州薇娅惊喜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该公司成立于今年7月16日,法人为薇娅丈夫董海峰。

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这对薇娅来说并不是新鲜事,2020年12月,薇娅担任股东的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也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同样为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当时,薇娅方面曾回应称,是由于公司搬迁所导致。

但这起看似平常的小事一度被顶上热搜,却是与近期针对网红主播的查税分不开的。

尽管薇娅目前尚无涉及税收方面的问题,但舆论关注的焦点在于:“薇娅们”究竟该如何依法缴税。

一位不愿具名的财经业内人士告诉《凤凰WEEKLY财经》记者,此举意味着越来越多的网红主播,旗下的个人工作室和公司等需要建立明确的财务制度、公司管理制度等,以便于后期厘清税种。

该业内人士表示,网络主播面临的税种与其工作模式有关。如果是个人成立工作室,所涉及到的税种主要为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如果是个人与经纪公司签订合约,那么就要看合约的具体内容和具体的形式,这种情况一般比较复杂,还要具体分经纪公司与主播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务协议。如果是个人作为直播平台员工,主播和直播平台是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直播平台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主播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认为,税务部门陆续公布网络主播偷逃税典型案例,是在释放对网络主播偷税漏税行为的严管信号

孟博告诉《凤凰WEEKLY财经》记者,网络主播所涉法律关系复杂,其收入来源多元化,可能包括打赏收入、来自平台或经纪公司的分成收入、劳动报酬收入,广告收入、线下商业演出收入等,导致信息不透明,增加了税收监管的难度。

此次郑州市金水区运用大数据手段,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平台对汇缴欠税数据的例行监测发现网红纳税问题,可能也预示着,为了降低税收监管难度,未来在执行上,智能信息技术会成为税收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

这个迹象在此前国家发布文件中就有显现。今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改革的意见》,提到要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在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在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中,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

那么,对于偷税的明星网红,又有哪些处罚手段?

孟博表示,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若纳税人存在偷税情形,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月18日国税总局公布的通知还提出,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接下来,可能会有一拨明星网红补税潮。毕竟比起被动处罚,还是主动上缴、承认错误更加体面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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