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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到“十四五”末,我国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5万亿

我们可以很清晰地预见,“十四五”期间技术合同交易额大概率翻番,我相信从事技术转移的人员能够更加体面,更加有成就感。

2021年6月9日-10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作为指导,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西安市金融工作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科创业承办的2021全球创投峰会在西安高新区举办。本届峰会以“聚力高质量发展,引领新作为”为主题,集聚全球创投智慧、分享行业观点与投资经验、展示西安产业硬实力,助力西安走出产业与资本互乘放大的高质量发展新道路。

会上,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调研员朱星华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趋势》发表了演讲,以下为演讲实录,经投资界(ID:pedaily2012)编辑整理:

现场的各位专家,各位来宾,来自企业界、高校和创投界朋友大家下午好。我是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的朱星华,非常感谢大会主办方邀请我来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这些年所做的工作,分享一些我们现有的客观的数据和经验。

我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报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跟大家汇报一下“十三五”党中央国务院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部署了哪些工作措施,然后分享在实际工作中包括跟国外横向对比,跟大家提出一些问题,引起我们对这方面更加深刻的思考,有利于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厘清到底做什么。最后跟大家介绍下一个阶段特别是“十四五”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考虑。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们确实做了一些储备。“十三五”时期,我们连续在成果转化方面的顶层设计做了诸多政策文件的措施,这里列的表是大家比较熟知的。科技成果转化国家三部曲,从政策构架上来说,在2017年国办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方案,基本上国家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政策体系四梁八柱通过一个非常严密的政策法规到行动方案的这样一个设计,基本上从国家层面来讲相对来说比较完善。接下来,为了落实上面所讲到的国家层面的法规和政策,各个部门,科技部会同各个部门推动各个地方做了一系列的设计,大体上分为四个方面。

首先给大家介绍的是关于科技成果的分配,收益的分配。包含有成果处置收益分配大家比较熟知的三权改革,还有国资的管理规定。最明显的变化,在以前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时候,不光是要向主管部门备案,还要向财政部备案,流程比较长,从国资的角度来讲,财政部在2019年连续出的以上两个政策应该说在流程管理上大大缩短,将主要的权力从国家放管服的角度来说也将权力交给了项目成果的所有单位,就是高校本身,由高校本身自主决定你在科技成果的过程中由你自己决定是否评估。从管理上来讲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另外在新的时期,我们做了一项具有非常突破性质的所有权的改革工作,目前是以试点的形式在实施。2020年2月份,深改委通过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的试点方案,5月份科技部联合九部门发布了实施方案的通知,7月份遴选了40家试点,重要的目的是通过试点把此前由基层反映和推动的改革措施,特别是在成果所有权方面试一试,在目前的体制和机制条件下是否更加适合,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在三年试点期间,我想会得到比较明晰的结果。

第二大类主要是从评价,大家知道影响一个事情的绩效很重要的是评价的指挥棒制定的科学不科学。其实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国家从2018年开始三品改革,破四唯,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评价做了非常多的政策努力和调研实施工作,我这里列举了几个对大家影响比较直观的,高校的专家们可能会有感觉。

在第五轮双一流评价里面教育部将专利转化权重设计到评价指标里。去年1月份,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科技部一起印发了教科技一号文,对促进学校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应用有比较明晰的方向意见,里面做了一些突破性的举措,比如说如果高校将来专利要跟现在申请的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之前是必须要经过评估,就是大家比较熟知的职务科技成果的披露制度,要求各个高校沿着这条路径去建设自己的体制机制。

另外跟以往不太一样的,以前对申请发明专利,国家是给予政策补贴,甚至是给予直接的金钱的补助,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可能这个政策经过我们的认真评估,没有必要。为了更有利于促进成果的转化,在专利方面应该由发明人自己来进行发明费用的缴纳,这是顺应目前创新发展规律,也是体现新的发展阶段一些符合我们现在规律的一些做法。

前不久,深改委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这个在新闻联播,很多中央媒体上都报道了。最关键的原因就是希望能够用评价指挥棒来科技成果评价做到更加科学的导向,坚持质量、绩效和贡献,这样的话才能真正有利于加大高质量专利的产生和促进高质量专利的转化,而不像以前仅仅从数字,仅仅从数量上去来评价一个单位,或者一个人员的成果转化的工作,应该讲这些都是非常具有先导性和实际意义的一些措施。目前科技部为了落实这个指导意见,也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更加具体的措施和试点的工作方案,让这个文件的落地能够尽快解决一些没有解决和目前不太满意的问题。

第三个方面主要是对科研工作者的奖励,这个在后续的体会分享中会进行讨论。目前来讲成果转化法对我国做技术转移和转化的人员有比较明晰的规定,在成果转化中你取得的净收入要奖励科研人员的话是不低于50%,不管是现金奖励还是股权,按道理来说奖励的比例已经非常高了,如果大家有时间或者有兴趣去查阅一些其他国家的数字,你会发现50%这个数字已经是全世界最高了。我们在实际各个部门,各个地方,以及相关单位落实成果转化法规定的时候,往往都是突破,不光是50%,大部分我们调研掌握的数据是70%、80%、90%也有,对主要发明人科研人员的奖励贡献,各个地方都是下了很大的力气,做了很大的努力。后面列举的政策也是配套的,主旨就是要将更多的利让利于科研工作者和做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和机构。

第四个方面成果转化字面上是成果和转化两个事,转化里面包含的相关利益方非常多,包括今天参会的大部分创投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都是这个板块里面不可或缺的力量。这个方面我们在政策设计上也关注到了,所以做了一些顶层的设计。但实事求是的讲,我们对技术转移机构和转移人才的环境的培养上和支持力度上,客观的看,还是有一些不足。所以我们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会在这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2015年,我们和财政部共同发起设立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希望用股权投资的方式来支持,用市场化机制来我国的成果转化。目前来讲,在全国17个省,分别设立了30支子基金,总规模是422亿,财政出资106亿,放大倍数在1:4,这是一些转化基金到目前为止工作所取得的一些成绩,投资的项目当中,60%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资的还是首投工作,60%企业是我们首投,发挥了之前对转化基金的要求,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总体来上转化基金绩效是不错的,但是这也进一步引发了我们对于国家财政资金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共同来做成果转化的一些思考。因为现在完全是市场化机制在运作,成果转化基金推向市场以后是跟市场上的基金一样,但是会有一些因为依托于财政形成的成果转化,会有一点优势。我们内部也讨论过,是不是存在与民争利的问题,其实国家更应该承担天使投资的功能,更应该不怕承担投资的损失,我们做天使轮,希望市场上更多机构做后续的。但是目前的条件还在一步一步的探索,这也是希望能够跟在座的各位,特别是创投界共同来商量和探讨,怎么样能够更好的发挥国家财政资金在引导成果转化市场化发挥的作用。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取得成效,用技术合同交易额能比较充分说明。“十三五”期间翻了一倍多,“十二五”末1万亿出头,2020年达到了2.8万亿,翻了一倍还多。根据现在推动的政策力度,以及现在党中央国务院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新的发展阶段,用新的发展理念去构建新的发展路径下,我们预测到“十四五”末,我们技术合同交易额可能还会接近翻番的水平,突破5万亿,这个预算还是有一定根据的。

而且我们很可喜的发现,在我国技术合同交易额里面,企业是技术交易额绝对主体。为什么要拿出这个数据?因为我们在做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政策部署跟研究实施的时候,大家也会发现其实我们着力点主要是放在高校跟科研院所上,似乎对企业关注度不够。其实不能这么讲,因为它是一个生态,之所以对高校和院所如此关注,是因为多少年的沉淀和我国特有机制的原因。在目前来讲,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还是集聚了最大多数和相当顶尖的科研人才。在企业来,除了一些头部企业,大家熟知的华为、海尔这些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企业之外,大部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人才储备还是相对不足的。

这是成果转化法颁布以后,从2017年开始,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做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就是在每年年末会统计上一年全国的高校跟院所承担了财政资金支出科研项目这些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度情况,会在次年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基本上都是在增长。我们用个比较粗浅的解释,大家一想就很明白,因为这些年政策特别多,政策红利集中释放。

另外从科研成果转化角度来讲,科技创新有低挂果实,一开始呈现爆发式增长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后续能不能保持这种爆发式的增长,还要用时间的沉淀和以前研究规律来佐证它。因为前些年该转化差不多了,在后续挖掘就需要新的手段,包括现在的大数据,怎么样能够把技术转移生态构建的更加科学跟健康,怎么样能够把技术转移服务的机构和人才能力拉上来,让对接更有效,更成功才是保持增长不断向前走的必备良方。

这里有一个数字,大家有兴趣可以关注一下,兼职从事成果转化创业情况,这是3250所院校的数据统计,这个人数除以院校数量来说没有学校没多少人。在座的各位是创业者,还有领导,还有合伙人,本身都是做一些管理工作的,你可以设想一下,怎么样做一些更合理的调整才能让这些政策发挥我们期待的作用。

第二部分跟大家做一个交流,如果这些交流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取得了大家一致的共识,那就是因为大家都有这个认识,这是大家集体的智慧。如果大家不太同意,那没关系是我个人的思考,下来可以跟我交流。中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从“十三五”期间做了非常大的调整,非常大的努力,从我们个人,从事这个行业的人自己夸是没有意义的,大家也说自己做的事情并不值得炫耀。

我这里可以凡尔赛一下,2017年OECD的一个俄罗斯专家研究中国技术转移的时候就发现中国确实做的太好了,而且不是一般的好。从数量上中国远远超过其他国家,其他国家无法跟中国相比,我们在技术转移的政策设计上做了这么多努力,条例来促进整个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另外各种各样的激励措施,在全世界能跟我们匹敌的只有韩国。这个报告是OECD的专家写的。我们之所以能够呈现现在的成绩,的确是因为我们国家在顶层设计做了相关部署之后,各个部门,各个机构都在像螺丝钉一样有条不紊的推着整个生态向前推进,才有这样的效果。

但是我们也会承认整个过程中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慢慢分析它,解决它。首先想说的就是专利申请这件事情。刚才主持人一开场就介绍说到了一点,说我们国家高校专利转化率不高。大家看看这组数字就能够理解为什么我们的专利转化效率不高。

首先我们最新的统计,我们国家的专利申请量是第一,是第二到第十的国家总和,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一开始我们在做各种政策设计的时候就是鼓励大家申请专利,中间进行过调整,但是要更多申请发明专利。这个之前做这个政策设计的原因是当时没有专利才这样做。发展到这个阶段,我们不能野蛮生长下去了。从科研经费上虽然我们投入的并不多,专利产出那么多,但是产出给我们带来效率了吗。美国专利转化率高,他的基数很小,如果用简单一个数字,我们只转化10%,他转化30%,其实我们比他转化的多,而且比他转化的更多。但是这个不足以说明现在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从评价机制上已经做了更改,希望大家申报高价值专利,而不是像之前走一点点创新,能够符合发明专利申请就申请因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利是用来报奖和评职称的。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如果专利数字下降,大家不要惊讶,决策者应该有这个定力,我们能够承担起这个数字暂时的下降,我们需要换得高质量的发展。从国外最明显的例子,除了低还有一个规定,就是学校高校老师如果要申请专利,必须要经过学校专业机构去评估,只有学校专业机构评估之后认为值得商业化,才会去申请,而且专利申请费用是由发明人来支付的,或者跟学校谈一个条件双方共同支付,而不是学校代劳。所有责任利益相关方学校承担了,但是利益只倾向科研人员,这是不对的。

2019年,我们做过一次大样本的调查,采访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科研人员,最后得到的情况跟大家刚才得到的评价不一致,真正认为最关键的因素还是技术成果的程度,说白了就是成果从高校到企业能不能用,这才是最关键的。反过来说明是一个生态的问题,能不能用和你的出发点密切相关,你的出发点是为了评职称和拿专利,这个可行性就大打折扣,对接的难度一定会比之前大,如果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而设计的,会有天差地别。

我们还发现在技术转移生态机构目前在我国的体系里非常难,因为在高校里面没什么地位,没前途,没有职称晋升的渠道。另外大部分的收益我们都只关注发明人本身和团队,从来对技术转移和服务人员的贡献考虑比较少,前途也没有。这些机构目前都是存在事业单位,不对这些机构进行有力度的支持和培养,这块生态永远建不起来。习总书记说过不仅要大力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还要大力做基础研究,高校还要回归本质,高校功能不是做成果转化,不是赚钱,是培养人才,培养更多可以赚钱的人才是真正的使命。我们一定要从政策设计上考虑进去。

这是国外的分配利益机制,国外在做专利知识产权立法以及运用这一套玩了两百年,我国从80年代才开始,我们承认差距,有差距没关系,我们慢慢赶上来。我最近发现的变化,虽然我们从国家转移转化里面并没有特别明确要求对技术转移机构一定要给予多大的比例,我们在政策设计上当时讲的不低于50%奖励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主要贡献人员不仅仅是发明人,但是一般就理解成发明人,所以对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培养不够。前两天我看陕西发了地方条例,要求高校不低于10%,我觉得这一步非常好,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座的会感到春天就要来了,我们跟你们一起努力。

大家都知道去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体制机制的意见,对于生产要素市场做了非常明晰的规定在技术要素市场里面列出的五项具体措施里面也是将这个非常明确的提出来。1月份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方案,如果科技成果转化“十三五”时期做了三部曲的设计,国家发改委和有关部门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方面在“十四五”方面做了二重奏,接下来会有密集的措施才能把国家的政策部署非常漂亮的完成下去。

我们可以很清晰地预见,“十四五”期间技术合同交易额大概率翻番,我相信从事技术转移的人员能够更加体面,更加有成就感,我也希望在接下来的这段日子里做创投机构的人员能够分享到整个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特别实惠的效率。等到“十四五”末期,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能跟大家一起分享当时我们取得成绩的喜悦。如果能够取得当时的成功,我相信一定是有大家积极的参与,也有我一点绵薄之力的贡献。预祝本次大会圆满成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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