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株洲经济开发区、云龙示范区早中期科创企业的加速发展,根据《株洲经济开发区、云龙示范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现对株洲云龙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双创基金”)进行重组,株洲云龙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金融办”)委托株洲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公司”)开展基金管理机构招募、尽调工作,向社会公开招募基金管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基金基本情况
双创基金总规模1亿元,其中:区级国有资本占55%,基金管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承担剩余45%资金的募集工作。双创基金主要投资符合国家战略发展目标的企业与基金,以早中期科技创新企业为主。
2、申报条件
1.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原则上管理团队股权投资的上一年度经营管理规模不低于1亿元,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
2.按照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3.管理和运作规范,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规范项目遴选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4.其核心管理团队至少具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2名高级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且高管人员已取得良好的管理业绩,有3个以上项目投资成功案例。
5.有丰富的政府产业基金的管理经验,有丰富的早中期科技创新领域相关项目的投资经验。
6.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7.具备较强的早中期科技创新领域的招商能力,鼓励基金管理机构将早中期科技创新领域中的企业项目招商引入经开区并落地。
8.其他投资原则:
(1)双创基金投资于早中期科技创新和优质创业企业的资金不得低于基金总规模的70%;
(2)双创基金定向投资于经开区注册企业的资金不低于株洲经济开发区云龙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认缴双创基金出资金额的2倍即双创基金总规模的40%;
(3)投资决策委员会中株洲经济开发区云龙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推选的委员拥有一票否决权。
3、遴选程序
(一)资料初审
发布招募公告后,由产投收集基金管理机构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工作。
(二)专家评审
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申报材料、路演汇报和提问答辩的情况,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评分,总分第一者为拟选定的双创基金管理机构。
(三)尽职调查
对拟选定机构开展完整的尽职调查,进一步落实机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
(四)公示并确定管理机构
区国资金融办负责汇总评审及尽职调查结果报区管委会审议,经批准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则由产投公司负责依法依规推进签署双创基金合伙协议等后续工作。
4、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由产投公司负责受理,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两份并加盖公章后送至或寄至联系地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2.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完全责任,申报收取的材料不做退回处理。
3.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3日止。
4.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
5、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株洲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8673383567
邮箱:1060604041@qq.com
来源:云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