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2-15日,清科集团、投资界联合华发集团在珠海举办第二十届中国股权投资年度论坛。这是一场持续20年的行业之约,作为行业年度最受瞩目的盛会,现场集结了1000名投资行业头部力量,解析政策趋势、聚焦投资策略、探索价值发现、前瞻市场未来。20年之际,可谓星光熠熠,群英云集。
在本次论坛上,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刘胤宏围绕《注册制下股权投资之法律焦点》进行了主题演讲。以下为演讲实录,经投资界(ID:pedaily2012)编辑整理:
各位投资界的专家、新老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能跟股权投资界的朋友们从法律的角度分享,在注册制下,IPO对应的股权投资阶段应该关注的法律焦点。
法律人对风险比较敏感,抠的点会比较细一点,希望能成为让大家提振一下的一股小清风。
第一个阶段是天使投资阶段。天使投资阶段就是以人才为核心的想象投资,就是投人,在这个阶段我们关注的法律焦点是什么?什么问题现在不去关注,而是放任到IPO阶段,它的成本会变得超级严重?
有两个方面:第一,创业团队核心人员的竞业禁止和保密义务。现在投一家企业都要看团队从哪里来的,你要从中发现风险点,团队跟原来的家企业有没有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你必须去分析这些问题。监管审核的时候,会有三层逐步递进的问题,他们之间有没有关系,不管有没有,或者竞业限制或保密业务会不会被豁免,拟上市企业相关的专利技术的来源是否清洁。
如果在这个阶段不解决,放任到后面去解决,可能会造成在上市前证监会的问询,有了这个瑕疵,专利不能用,技术被禁,这家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会有问题。
举个案例,海容冷链的高管几乎全部从澳柯玛来的,就必须双向包括澳柯玛方面确认这些人的竞业限制及保密义务问题。另外一个被否的案例,2018年在创业板被否,2020年再次申报了,董事高管和原单位几乎重合,离职人员还有原来单位的股权,做几乎一样的业务:第一,会不会老东家找你麻烦,第二,这两家企业是不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审核总是两头来看法律风险。
第二,创业初期会大量出现创业团队之间的股权代持。第一种是创始人之间的股权代持,有人还没有出来,代持一下,有人在干别的,投一点,你帮我代持。还有一种情况是每个阶段都会给核心团队做一些股权激励,因为嫌麻烦或者拿不出来钱,有些是创始人担心这个阶段就把股权发给员工实名,是不是不太保险,这样日积月累以后,发展到六七年的时候,股权代持的人数就比较客观了;最后IPO前,能不能一元钱就转回来了,税务局是不认的,或者你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原因,就是要看原因的真实性,还要看适合性。当时是因为法律上的原因不行,还是签的协议上禁止他不行,又会牵扯到竞业限制的问题,这些问题到后面来解决,代价就很高。
第二个阶段来看风险投资VC。这个阶段里我们企业自然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商业模式,开始稳定向前经营,团队在发展。这个时候能够凸显出来的问题,我认为法律关键点是两个:第一个是商业模式的合规性,企业基本上趋于稳定,准备往前冲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新的做法,要分析他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二个问题是基于这样的商业模式,形成了客户和收入,这些客户和收入的真实性,不只是为了完成上市的业绩,很可能也是为了完成对赌业绩,要考虑这些问题。
商业模式不合规,会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的持续性。大家会发现医药企业的返利等商业贿赂问题是老大难的问题,还有销售企业有直销和代销模式,代销的比例和出现的合理性,一直是重灾区,也是核查利润真实性的关键。
我们来看这两个案例,今年科创板这家被否的企业很特别,他在做服务项目的时候,会找很多项目服务商而不是自己直接跟项目进行开发及合作,这三年报告期每年产生了数千万的支出,这些支出就会让人想到真实性,还有会不会涉及到商业贿赂,还有涉及到这些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跟这些项目服务商到底是什么关系,会不会存在体外循环,在掏空这个主体。
我们现有客户的收入和真实性,我们核查利润的时候,现在最核心的往往是最难核查的,就是有大量的代销商,业务合同明细账,发票票证,实地采访,会计师还要穿透终端核查,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也是我们投资阶段需要核实客户盈利能力的真实性的一个最重要的部分。
第三阶段(筹备上市),到这阶段的时候,中国的创业板和科创板坦率来讲在现在的审核条件下,已经不简单是创业企业。
我简单总结了一下创业板开闸以来60家企业的数据,基本上最后关注就是这些问题。实际控制人和争议纠纷,这些问题经常被提出来的,这些基本上出了问题就是要命的。
最后来看争议纠纷问题。上市前投诉举报等各种争议纠纷非常多,科创板和创业板纠纷主要是两类,第一类是股权,第二类就是知识产权。
最后再简单说一下,金诚同达是一个28年的老所,现在有300+的合伙人,全世界188个地区有合作的事务所,形成了完整的法律网络服务。感谢清科集团给我这样一个机会,参加了清科20周年的晚宴,那天正好也是我的生日,也是我从业20年,感谢大家,祝大家身体健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