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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区出台科创母基金管理办法,规模高达11亿!

最新的《管理办法》对招商引资的政策作了进一步的优化,火炬区主动将反投倍数降低至1.5倍,以吸引社会资本和优秀的投资管理团队在中山火炬开发区设立子基金。

近日,《中山火炬开发区科创产业母基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基金规模11亿元,将聚焦七大高成长性的战略性新型产业,助力火炬区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

2017年12月,火炬区出资10亿元、南朗镇出资1亿元共同设立了中山火炬科创产业母基金。火炬区先行先试,率先制定了《中山火炬开发区科创产业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探索科创产业基金管理模式,提高基金管理效率。最新的《管理办法》对招商引资的政策作了进一步的优化,火炬区主动将反投倍数降低至1.5倍,以吸引社会资本和优秀的投资管理团队在火炬区设立子基金。优秀的基金管理机构来我市设立新的管理机构,我们采取考察该机构的母公司的管理团队,对其在中山新设立的基金管理子机构放宽管理基金规模的要求。

项目申报方式

子基金申请机构可前往中山火炬电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火炬电子基金公司”),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兴业路1号,现场递交子基金申请材料;或者向火炬电子基金公司邮件申请,邮箱:838271939@qq.com。

《中山火炬开发区科创产业母基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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