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火炬开发区科创产业母基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基金规模11亿元,将聚焦七大高成长性的战略性新型产业,助力火炬区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
2017年12月,火炬区出资10亿元、南朗镇出资1亿元共同设立了中山火炬科创产业母基金。火炬区先行先试,率先制定了《中山火炬开发区科创产业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探索科创产业基金管理模式,提高基金管理效率。最新的《管理办法》对招商引资的政策作了进一步的优化,火炬区主动将反投倍数降低至1.5倍,以吸引社会资本和优秀的投资管理团队在火炬区设立子基金。优秀的基金管理机构来我市设立新的管理机构,我们采取考察该机构的母公司的管理团队,对其在中山新设立的基金管理子机构放宽管理基金规模的要求。
项目申报方式
子基金申请机构可前往中山火炬电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火炬电子基金公司”),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兴业路1号,现场递交子基金申请材料;或者向火炬电子基金公司邮件申请,邮箱:838271939@qq.com。
《中山火炬开发区科创产业母基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