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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私募基金管理人只可备案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相符的私募基金,不可管理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不符的私募基金;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投资界(ID:pedaily2012)消息,3月31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

  基金业协会表态,私募基金管理人只可备案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相符的私募基金,不可管理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不符的私募基金;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业协会强调,若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确有经营多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实际、长期展业需要,可设立在人员团队、业务系统、内控制度等方面满足专业化管理要求的独立经营主体,分别申请登记成为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在解答中,基金业协会也道出了缘由:以上举措是为进一步落实私募基金管理人专业化管理原则,切实建立有效机制以防范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提升行业机构内部控制水平。

  “专业化管理原则”是本次发布的问题解答的关键词,也是基金业协会出台上述措施的目的之一。那么,什么是“专业化管理原则”呢?

  “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应当坚持专业化管理原则;管理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者利益冲突的,应当建立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机制”,2014年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曾这样定义。

  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迅猛的发展,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0月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17271家。已备案私募基金42263只,认缴规模9.13万亿元,实缴规模7.26万亿元。私募基金从业人员27.79万人。

  它更是在2016年10月底,实现募集总规模超过公募基金。2015年以来,私募和公募规模的增长速度的差异,请详见下图:

  图说:左侧数据为万亿,梳理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数据;图片来自和讯网

  狂飙式的发展也难免出现鱼龙混杂、业务链条混乱的情况。某纯二级市场私募,经过多年发展成为横跨一二级市场、新三板、固定市场多元化业务起头并进的模式,这被业内称为“一鱼多吃”。

  今日早报曾发文从法律意义上解读了私募一二级市场联动的风险。文章称,从法律上讲,私募基金的一二级市场联动,带有内幕交易的嫌疑。比如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私募提前知道,甚至是一手操纵,明显涉嫌操纵市场。此外,私募进行实业投资,并非以获取产业资本利润为首要目的,而是在二级市场套现,上市公司“配合”私募的这一系列行为,是否对广大中小投资者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这些都亟待法律和制度规范。

  而解答明确提到同一私募基金不可剪影多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也正是出于“防范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考量。

  私募基金正处于行业发展的早期,及早规范有利于行业后续健康和持续的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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