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界(ID:pedaily2012)3月24日消息,央行发布了《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提出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简单地说,以后在北京离婚一年以内购房通通按二套房执行,而按照3.17新政的规定,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对于央行新政,已经有新婚夫妇这样讨论:
七天三限令 几乎“粉碎”了北漂的买房梦
3月17日,北京楼市“史上最严限购”出台——“认房又认贷”。此次新政规定,居民购买二套房时,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这一比例也创下了历史最高记录。
“没有最狠,只有更狠。”继3.17楼市调控新政发布后,3月22日晚,北京市地税局、市住建委联合发布公告,在购房资格上,非京籍纳税从5年改成连续60个月。
这无疑是对购房资格认定的进一步从严。此前关于纳税记录的认定,是5年期间,每年至少一次纳税记录即可。此次新的公告发布后,就改为往前推算的5年里,每个月都要有纳税记录。
算下来,从3月17日到24日这七天里,北京一共出台了三道“限令”,几乎“封死”了北漂在北京买房的可能性。
而“疯狂”的城市并非只有北京。2017年3月以来,已有近20个城市加入调控大军,上海等地楼市政策再次达到“史上最严”,广州、石家庄等地连夜出台新政,更有一些城市在短短几天内连续多次调控,不断加码。
据投资界(ID:pedaily2012)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9月以来,中国已有超过35个城市出台了110余次房地产收紧的调控措施。仅鸡年春节之后,就有超过22个城市出台了针对购房的新规新政。这两年,中国楼市调控政策出台之密集,力度之大,堪称少有,令人咋舌。
“两个北京土著结婚,相当于两家上市公司合并”
这一股紧张气氛背后,是北京房价不受约束般的“疯狂”。
“控也好,不控也好,反正北京房子我都买不起。”在3月23日的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上,中国银监会原副主席蔡鄂生如是调侃。从这位国家“大员”的调侃中,便可以一窥北京房价真面目。
事实上,北京房价新一轮暴涨的开头还要从北京金融街宏庙小区学区房说起。上个月前,媒体大动干戈地报道了一篇引人注目的新闻“52平米学区房卖出1350万的天价,每平米接近26万”。随后,关于北京房价坐上火箭的报道又陆续多了起来,大家终于意识到了,北京房价再一次坐上了火箭。
数据显示,2017年2月份,北京链家成交量达11981套,而目前链家在北京市场份额超50%,按这个比例计算,今年2月份的成交量已经非常接近调控前的2016年7、8月份的成交量了。来自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的数据更为直接,北京房价已经从去年2月的45000元以下,涨到了今年2月的60738元。
还有一组统计更能反映北京房价的“疯狂”。今年3月上旬,北京全市二手住宅共网签6166套,与2月上旬同期相比增加40.1%。日均网签616套,较2月日均434套的网签量增加41.9%。
北京房价继续“疯长”,以至于朋友圈里,一个段子在流传:
“两个北京土著结婚,相当于两家上市公司合并。外地人跟北京人结婚,相当于借壳上市;外地人在北京买房,相当于IPO。要是其中一套房划片为上学区,相当于定增了。”
还有一个故事:
一个北京人,30年前为了圆出国梦,卖了鼓楼大街一个四合院的房子,凑了30万,背井离乡到美国淘金…风餐雨宿,大雨送外卖,夜半学外语,在贫民区被抢7次被打3次……辛苦节俭,如今已两鬓苍苍,30年后了,终于攒下100多万美元(人民币600多万),打算回国养老享受荣华!一回北京,发现当年卖掉的四合院,现中介挂牌8000万,刹那间崩溃了……
多少荒唐事,尽在房价中。全世界的所有的经济学常识,在异常坚挺的北京房价面前,无一例外败阵下来.....呵呵。
附《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全文:
各有关单位:
2016年以来,北京市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快速增长,各商业银行在拓展房贷业务的过程中累积了一定风险。为进一步落实四部门《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7〕3号),防范住房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项房地产信贷调控措施 各商业银行要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要求,继续从严控制个人购房贷款增量,严格落实差别化的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配合做好北京市房地产调控工作,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北京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进行严肃问责。
二、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 据有关方面反映,近期,购房家庭通过离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这既影响了调控政策效果,也容易产生财产纠纷、还款能力下降等问题,增加商业银行住房信贷风险。因此,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三、认真查询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严格执行首套房贷认定标准 各商业银行在审核住房信贷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查询北京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公积金贷款数据接入征信系统前,各商业银行定期汇总房贷客户信息提交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公积金中心查询查证后统一将公积金贷款记录反馈给各商业银行。对于经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确认购房家庭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可不再查询公积金贷款记录,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各商业银行对于购房家庭住房记录、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贷款记录等查询情况要留档备查。
四、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 各商业银行要根据“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认真核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对使用“首付贷” 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客户,应拒绝发放贷款。同时,各商业银行应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五、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投资投机购房带来的信贷风险 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 50%)等政策要求,强化审核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原则上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六、合理评估房屋价值,增强住房信贷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真实价值的评估,要提高对房产价值真实客观的判断和评估能力,要依据房屋的合理评估价值进行放贷。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合作进行评估的,要加强对合作方的约束和考核,避免道德风险。
七、加强对支行网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支行网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管理和指导,督促支行网点严格遵守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及自律机制确定的自律要求。对支行网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八、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合作,建立商业银行合作中介机构退出机制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于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中介机构,各商业银行应立即中止与其业务合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