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为创新财政资金运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吉林省鼓励类产业领域,推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优质产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吉林省聚集,涵养、培育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具备基础的优势产业,吉林省政府决定设立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高层次投资基金管理人在吉林省合作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并主要投资于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省政府鼓励重点发展的产业。为做好引导基金的管理、投资、运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吉政办发〔2015〕22号),见附件1)。同时,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出资成立了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对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的运营管理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实现资金募集市场化、投资决策市场化、激励机制市场化、退出渠道市场化,致力于架起资本与项目对接的桥梁、金融与产业融合的桥梁、政府与市场合作的桥梁。
*批、第二批征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公司现面向全国征集第三批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现诚邀全国优秀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与我们开展合作,在吉林省设立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医药健康、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科技成果转化、秸秆综合利用等领域的子基金,共创资本运营和产业发展的美好明天。
第三批申报截至日期:2016年5月20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艳良13504312580 0431-85578038
李瑛哲13596005804 0431-85578037
联系邮箱:jlpe@jlpe.net.cn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创业服务中心10楼
邮政编码:130119
附件: 1、《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22号)
2、《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申请指南》
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
附件:
http://pic2.pedaily.cn/201603/2016031610170523523.doc
http://research.pedaily.cn/dowloadfiles/20163161023648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