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场5日披露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创新工场旗下孵化器业务正在筹备新三板。
创新工场董事长李开复在微博上表示,经过六年努力,创新工场已发展两块业务:
1)投资是创新工场的主营业务。2)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创业服务业务,是创新工场六年累计的经验结晶,致力于扶持未来的“独角兽”。
李开复说,自己将兼顾这两块业务,并继续为提升创业企业价值而努力,期待通过在新三板挂牌进一步扩展对创业者的服务。
另据了解,在创新工场申请上市的这一部分业务中,创新工场合伙人汪华、创新工场COO陶宁及高管郎春晖、张鹰四人直接和通过育成管理间接控制公司股权比例合计为84.64%。
李开复在孵化器业务中并不持有股份。为何作为创始人兼董事长,李开复不持有其股份?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主要是由于李开复具有外籍身份,不符合新三板条件。
不过,李开复依然享有创新工场这一部分的收益,这主要是来着《董事薪酬激励协议》。
创新工场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2015年9月16日,育成管理及其股东汪华、陶宁、郎春晖、张鹰与育成管理董事李开复签署董事薪酬激励协议。
根据其规定,育成管理将其未来因持有创新工场 20%股权所获得相应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收益、处置收益,及其他任何收益)作为对李开复担任育成管理董事的薪酬激励,前述收益系支付给李开复董事薪酬,李开复无需为获得相应收益而支付额外对价。
育成管理将根据其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作为创新工场股东履行其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协议规定,李开复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创新工场股份,亦不享有与育成管理所持创新工场股权有关的任何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作为股东参加创新工场股东会的权利、向创新工场委派董事的权利以及决定对育成管理所持创新工场股权进行处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