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酷派,与手机业务无关?”这话估计连乐视贾跃亭都不敢说出口。日前,老牌国产手机酷派似乎成为了“香饽饽”。继年初成功勾搭360,使得360掏出4.45亿美元与其成立合资公司,如今,酷派又成功引诱乐视耗资21.8亿元占股18%,成为酷派第二大股东。
那么,酷派到底有什么魅力能成功牵手两家明星互联网公司?又或者说,360或乐视到底缘何联姻酷派?
有人说,乐视入股酷派重点不是手机业务,而是视频内容合作和手机入口。短期看,这种业务合作是现实的,但是,从乐视长远战略考虑,其需求视频内容合作和手机入口,完全没必要通过入股方式参与其中,换言之,乐视入股酷派,最终还是追求的是智能手机业务本身。
为什么这么说?
如果你知道乐视自身在手机业务上的专利家底,相信就会明白入股酷派对乐视到底意味着什么了。
我们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统计数据为基础,从专利数量、专利结构、专利倾向及申请时间分布等多个维度,详细看看乐视的专利“家底”。
通过上表,我们可以看到,酷派、小米、乐视三家,两两PK专利的话,相互之间的差距还是比较明显的。在专利检索数上,酷派是小米的1.4倍,小米是乐视的1.8倍;在发明公布数上,酷派是小米1.2倍,小米是乐视的2.1倍;在发明授权数上,酷派是小米的5.8倍,小米是乐视的1.9倍;在实用新型数上,酷派是小米的2.8倍,小米是乐视的1.7倍;而在外观专利数上,乐视是小米的2倍,小米是酷派的1.2倍。
显然,与小米、乐视相比,酷派仅有一项指标落后,即外观设计数。在专利检索规模、发明公布数、发明授权数以及实用新型数方面,酷派均大幅*于小米和乐视。而就小米与乐视两家相比,乐视仅有一项指标*苹果,即外观设计数。而小米则在其他三项指标上大幅*于乐视。事实上,最近小米与乐视一度掐架不断,先是小米副总裁王川在一场发布会上发炮称乐视电视有违反广电总局181号文规定嫌疑,并列举各类数据重申了小米电视比乐视内容多一倍。
随后,乐视移动公司总裁冯幸在乐视手机发布会上,公开回应称小米提出乐视播控平台涉嫌违规,电视有可能随时叫停”的说法是不懂法律,别有用心误导公众。
其实,在乐视正式推出超级手机,并在发布会上公开手机物料清单(BOM物料清单)时,就已注定双方之间必有一场“恶战”,因为乐视以一种“破坏者”身份切入智能手机市场,对小米手机奉为圣经的“性价比”构成巨大挑战。
而往前追溯,当小米2013年首度试水“智能电视”时,就已为双方之间的“恶战”埋下种子,因为同为“互联网电视”的小米,不论是营销手段,还是低价策略,都对乐视勾勒的商业模式产生了冲击。
虽然两家不会承认,但事实上,小米之所以对掐乐视,是因为乐视手机对其挑战巨大;而乐视反掐小米,则是因为小米电视对乐视电视隐患众多。
截止2015年6月30日,乐视已累计获得专利授权中,包括23件发明专利、63件实用新型专利和210件外观设计专利。
从乐视已获得授权的专利申请时间来看,2011年和2013年这两个时间点是其专利布局的两大“拐点”。在乐视已获得授权的23件发明专利中,超过52%、共12件是在2011年提交申请的。
从乐视的业务布局来看,乐视旗下主营视频业务的乐视网于2010年在国内上市,其时,乐视不过是家类似优酷、爱奇艺的视频网站,还远远谈不上生态。而反映在乐视2011前后提交且获得授权的专利大多集中在P2P、播放等视频技术方面。在乐视已获得授权的63件实用新型专利中,超过65%、共41件是其在2013年提交申请的。
而2013年对乐视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一年。当年5月乐视TV正式公开发售,标志乐视描绘的“乐视生态”从理念走向了实践。反映在乐视2013年前后获得提交且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大多集中在电视领域。
而通过上表,我们可以看到,在乐视已经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中,基本以电视或网络视频为主,覆盖“P2P、播放、视频、转码、IPTV”等技术领域,其中,P2P、播放等为代表的视频播放类相关专利占比靠前。
通过上表,我们可以看到,在乐视已经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中,主要涉及“遥控器、电视、显示、电路、机顶盒和摄像头”等与领域。
其中,以电视为核心,周边相关应用或设备是乐视实用新型专利重点布局的方向。与小米四面出击涉足诸多智能设备意图构建“智能家居生态”的战略不同,乐视打造的是“视频生态”,围绕视频搭建不同的播放出口。
通过上表,我们可以看到,在乐视已经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中,所涉领域主要包括“电视、手机、电脑、播放、遥控器、显示、底座、路由器和智能贴片”等相关产品或配件。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乐视涉足智能手机市场不长,但是,其已获得与手机相关的外观设计专利(53件)已经大幅超过小米(25件)。
通过对乐视已获得授权专利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乐视在智能手机上的专利“短板”是显而易见的,截止目前,其尚未获得一件与智能手机相关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简单说,乐视在智能手机专利“硬通货”的积累上应该算“一穷二白”,相信这不仅是乐视祭出“手机物料清单”以成本价分羹手机市场的原因,也是乐视如今斥资21.8亿元入股酷派的重要原因之一。
截止2015年6月30日,乐视已提交申请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共计1095件,从提交申请的时间来看,大多数集中2013年,当年提交的申请占其已提交申请总量的79%。
显然,善于在资本市场讲故事的乐视,在专利布局上还算是“态度端正的”。对比前后几年申请量的变化,可以看出,乐视2013年提出打造乐视视频生态的策略或战略,并非仅仅停留在“口号”或“纸面上”。
在乐视已提交申请未授权的1095件发明专利中,所涉领域包括“装置、电视、系统、设备、终端、视频处理、播放技术、数据处理、传输、媒体技术、广告技术、遥控、存储、转解码、P2P、内容处理和机顶盒”等。其中,与手机相关的“设备、终端”类发明申请占比靠前,说明乐视进入智能手机市场后,已经在加码手机相关技术的专利布局和积累。
值得一提的是,以“电视、视频、播放”等基础的电视类专利申请依旧是乐视的重心所在,截止目前,电视类占比为27%、视频处理类占比为16%,播放技术类占比为15%,换言之,在乐视已申请未授权的发明专利中,有过半集中在智能电视相关领域。
如今,乐视斥资21.8亿元入股酷派成为后者第二大股东,表明乐视的手机业务并非“玩票”性质,而是真正希望手机成为乐视视频生态的重要入口或视频付费分发的重要出口。
要知道,与小米等四面出击不同,酷派专注于手机业务,并在双模双待手机技术的拥有大量专利积累,此外,有消息显示,酷派有专门的队伍对5G前沿技术进行跟踪和研究,并参与3GPP、IETF和CCSA的标准化工作。
而这些恰恰是乐视缺乏且短时间无法补上的。
21223起
融资事件
4435.76亿元
融资总金额
11658家
企业
3219家
涉及机构
512起
上市事件
6.30万亿元
A股总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