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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上市 宁波金帆投资和沃美投资获得退出

2014年10月15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4年10月15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座落于浙江省宁波市,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致力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海洋军事等领域的光、电、复合缆的设计、研发,制造,安装和技术支持。承担了建国以来行业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国家863计划项目,并起草了海底电缆国家标准,是国内掌握海洋脐带缆的设计分析并能进行自主生产的企业。公司拥有500kV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300kV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产能力,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网用光复电缆,核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电线,综合布线,架空导线等一系列产品;同时提供海洋工程用线缆的客户定制化服务。

  2010年10月22日,股东袁黎雨、民意投资分别与金帆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袁黎雨、民意投资分别将其所持东方电缆275万股股份(占2.50%)、385万股股份(占3.50%)以5.5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金帆投资,合计转让660万股,共3,630万元。 2010年12月10日,华夏投资按5.50元/股的价格将其所持东方电缆165万股股份(占1.50%)转让给沃美投资,袁黎雨按5.50元/股的价格将其所持东方电缆 165万股股份(占1.50%)转让给沃美投资。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10年12月3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和沃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共投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160.00万元人民币,占股9.00%。

  至东方电缆上市后,宁波金帆投资和沃美投资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50%和2.33%。以东方电缆的发行价每股8.20人民币计算,沃美投资的账面回报倍数分别为1.07倍;宁波金帆投资有股份减持,股份减持前的账面回报倍数为1.49倍,减持股份后的账面回报倍数为1.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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