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界新芽7月30日编者按:本文由创业者法律课堂授权投资界新芽&投资圈发布。本文通过详细的案例阐述了一个人人皆知的商业法则——商业的游戏和过家家不同的地方就是任何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白纸黑字的约定就是凭证。
以下为原文:
传说中的程序猿
南是一枚典型的技术男,对各种新奇的技术灰常痴迷,痴迷到经常不吃饭,不睡觉捣鼓那点东西,生活中,他有点憨憨的,和初次见面的朋友坐在一起经常半天找不到话题,可是熟人对他的评价却是“搞怪”和“靠谱”。具说幽默细胞丰富的人,乐观向上,包容力强,加之“靠谱”则有做带头大哥的潜质。
程序猿创业了
南的确也想做带头大哥,28岁那年,他成立了一家公司,专注于大数据云服务,因为他在业内的名气,在公司还未注册之前就有天使投资人投给了他第一笔启动资金。资金到位之后,南和几个老朋友一起开始项目开发,大家日以继夜,项目终于快上线了,按照计划,投资人要求他们再引入一个负责开发市场的人员。
于是乎,南开始寻找市场人才,最终两位入选,木子和小文。
木子,男,32岁,原某大型互联网企业云部门市场负责人,对南的技术感兴趣,觉得南专注的细分市场有发展,想以联合创始人的名义加入公司,要求20%股权。
小文,女,28岁,某创业企业市场负责人,由于该创业企业面临清算,她不得不重新寻找合适的东家。小文和公司某技术男是老乡,据传此川妹子性格开朗,有闯劲,又在创业公司任职过,对创业的艰难心中有数,要求5%期权。
南和投资人商量之后最终决定选择经验丰富的木子,并许诺他15%的股权,作为联合创始人。喜出望外的南还不知道,他的不幸将开始于木子,也将终于木子。
艰难的决定
木子一直在大公司做市场,思路还没有转变到“创业频道”,木子做了很多“拼爹”的决策,支出大量的广告和公关费用,技术上的支持也有点跟不上,公司虽然客户增加了一些,但是现金流很快出现问题。南欣赏木子,但是也很困惑要不要留住木子,公司再如此投入下去,现金流有可能无法维持到第二轮融资款到账。最终南决定放弃木子。
商业的游戏和过家家不同的地方就是任何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白纸黑字的约定就是凭证。南和木子解除了约定,却解除不了公司赋予股东15%的权利。木子看好南公司的发展不愿意放弃15%的股权,而第二轮投资人投资的必要条件是木子必须净身出户放弃股权,木子和投资人的僵持,使得南正在进行的第二轮融资面临滑铁卢,如果第二轮融资无法到账,南的公司会由于现金流断裂而瞬间灰飞烟灭,这让南焦头烂额。
问题分析
南的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答曰:事先的约定不够完善。
公司和木子所签协议设计缺陷
公司创始人,联合创始人在“创投模式”下股权分期(如4年)成熟,如果创始人或联合创始人在股权成熟前退出公司,则剩下未成熟的股权按名义对价(一般为1元)或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或其他创始人。公司不应在木子进入公司时就赋予他完全的股东权利,而应该对其适用股权成熟条款,15%的股权分4年成熟,每年成熟3.75%的股权。未成熟前离职则应将股权强制转让给其他股东。
经典条款如下:
创始人所持有公司全部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四年成熟,每满一年成熟25%。在股权未成熟前,如创始人主动从公司离职、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因故意、重大过失被解职,则投资人有权要求创始人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其未成熟股权给投资人或投资人指定的主体。
结局
几方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谈判,木子的理解,投资人的退让,最终以赔偿木子5万元违约金而结束,没有当初的兴奋,开心,仿佛事情平静的从未发生过。而靠谱南从此恋上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