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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业禁止条款,大公司出来的创业者请注意!

创业者要知道那些潜藏的风险,才能让自己在创业的道路上越走越顺。初创公司的创始合伙人和原公司的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到期?很多企业都有“在离开公司2年内不从事相关行业,不得设立自己的公司从事相关行业”等协议条款。
  投资界新芽7月25日编者按:本文由创业者法律课堂授权投资界新芽&投资圈发布。 

  以下为原文:  

  学业和梦想

  小兰读大学的时候由游戏狂人升级为游戏开发狂人,和同宿舍的狗子做了一个山寨的小游戏,虽然不算大成功,但是也算小有成就。清纯的小青年们还对天发誓以后要做出最具人气的游戏,毕业之后两人为了梦想进了全国最牛的游戏企业-繁花游戏。他们被分在一个小团队,开发手机游戏,整个团队平均年龄不到30岁,团队激情四射,敢于尝试新的东西,各种推陈出新,手机游戏本身开发时间不长,3年下来,团队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小兰和狗子都成为了游戏圈内小有名气的开发者。

  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兰和狗子越来越坚定的认为游戏就是他们一生的事业,在游戏里面有乐趣也有金钱。繁花游戏中的前辈,有些已经独立出来成立了自己的游戏公司,同样是开发游戏,人家在游戏大卖之后赚了满盆金银,小兰和狗子眼馋了,既然想把游戏作为事业,为什么不自己出来干呢?能做自己喜欢的事还可以赚更多的钱。

  开始打拼的路

  小兰和狗子辞职了,成立了一家游戏公司,又叫了圈内的两个朋友加入公司,共同创业。如今想起来公司开业时的宣言“永远的游戏四人帮”这句代表着梦想和希望的一句话,现在却被法律打的粉碎。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们遭遇了法律的惩罚呢?小兰和狗子的公司刚成立不久就推出了一款有创意的游戏产品,首日下载量很大,上了各个游戏平台的排行榜,他们没日没夜的干,良好的策划,让山寨产品始终在模仿无法去超越,一路走下来,真真是开了个好头,在完善已有产品的前提下,他们也在尝试开发新的产品,并且风投也注意到他们团队的力量,准备投入资金,支持小伙子们的梦想。

  法律的麻烦

  签了term sheet,就等着第二天签增资协议和等钱进账了,小兰团队却收到法院传票,小兰有点摸不着头脑,法院怎么找上门了?自己没干犯法的事呀!

  法院的传票可不是闹着玩的,小兰只好去找律师咨询相关的事宜。

  律师看了小兰公司的情况,得出以下三个结论:

  1. 涉嫌侵犯他人美术作品著作

  2. 涉嫌侵犯他人软件著作

  3. 创始人小兰和狗子违反竞业禁止条款

  法律解析

  首先,一个游戏企业在法律上的知识产权的相关权利有哪些呢?一般包括:

  1. 游戏人物或卡通形象的美术作品著作权

  2. 游戏软件作品著作权(源代码)

  3. 游戏名称的注册商标

  其次,初创公司的创始合伙人和原公司的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到期;

  一个新的游戏开发团队,如果选用他人设计的游戏人物或卡通形象需要得到设计者的许可,否则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游戏是软件产品,涉及到源代码的使用问题,如果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人游戏作品中的软件源代码,则涉嫌侵权;大机构的游戏名称会申请注册商标,对于那些走相似路线使用类似游戏名称的企业,同样存在侵权风险。

  小兰公司的游戏人物没有得到授权,并且使用了原公司游戏的部分源代码,另外,小兰和狗子都和繁花游戏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违反了“在离开公司2年内不从事相关行业,不得设立自己的公司从事相关行业”等协议条款。

  结局

  在律师的协调下,小兰最终和繁花游戏达成庭外和解,赔偿繁花游戏10万元人民币,停止使用繁花游戏的部分源代码,繁花游戏不再追究小兰和狗子违反竞业禁止条款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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