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团首席风险官邵晓锋表示,21家互联网企业联手,是要非常清晰的向外界发出信号,在商业上各互联网企业间或许有竞争,但是对于触犯底线的互联网安全问题,各互联网企业会共同努力予以打击;同时也要告诉那些在互联网安全方面试图以身试法的人,今天互联网企业的携手是建立互联网防范犯罪安全体系的重要一步,在全社会的打击下,犯罪分子的成本在增加。
据了解,阿里巴巴等21家互联网企业将启动统一的用户安全模型机制,建立统一模型及互通共享机制;形成联防联打机制,明确信息发布渠道、沟通渠道、交易渠道、支付渠道四大环节联防联打的权利义务,制定行动纲领,细化行动准则。
最终在上述两大机制的基础上成立“互联网反欺诈委员会”,制定2013至2014年工作规划并付诸有效实施。
阿里巴巴表示,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互联网公司,阿里巴巴针对网络欺诈恶势力的重拳打击就从未间断过,但就目前网络欺诈等犯罪行为跨平台、集团化分工作案,仅凭一家公司努力和打击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这也是阿里巴巴联手国内各大互联网巨头成立反欺诈委员会,推进互联网打击欺诈纵深合作的目的。
值得关注的是,互联网欺诈发展到今天也已经不仅限于常见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网络欺诈已经呈现出跨平台流窜作案的趋势。目前最新型且打击难度*的为“三方欺诈”。举个例子,犯罪团伙在各种微博、论坛发布兼职刷信用的信息,并通过搜索引擎、聊天工具等渠道大面积撒网。为避开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犯罪团伙会要求受骗者用QQ、YY等各种不同公司的工具传递信息,大大增加防范犯罪过程监控和取证的难度。
当受骗者上钩之后,犯罪团伙展开连环骗局,分别以培训、实习、转正的理由要求他们拍下指定店铺的商品(主要集中Q币、游戏装备等),犯罪团伙卷走这些虚拟物品后,会到一些游戏交易平台进行销赃,赃款又通过在线支付工具和线下取款机进行洗白。
由此可见,每一个互联网企业都是网络诈骗这一“黑色产业链”中的一个重要关卡,也都是网络犯罪的受害者。为了所有用户利益不被侵犯,企业发展有良好的发展环境,互联网企业在防范网络犯罪领域相互之间结成联盟,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层层设卡、联防联打,可以让网络骗子在互联网的世界中无处藏身。
21224起
融资事件
4358.73亿元
融资总金额
11657家
企业
3214家
涉及机构
510起
上市事件
6.48万亿元
A股总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