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腾讯科技配图)
苹果公司对EPAD商标提出的异议申请
3月1日消息,在苹果公司与唯冠的iPad商标权纠纷案终审尚未结束的时候,又有广州裕宝公司向腾讯科技称,苹果公司对其合法取得的EPAD商标(第18类)提出异议,称EPAD商标与iPad近似,并要求裕宝公司放弃所持商标。十余名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向腾讯科技表示,苹果强抢EPAD或存在自身使用;为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终审提供帮助;单纯对晚于iPad上市时间的所有含Pad商标提起诉讼这三种可能。
苹果要求裕宝放弃合法注册的EPAD商标
2012年2月2日,裕宝伟业接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通知书显示,苹果对裕宝伟业所拥有的商标EPAD提出了商标异议,通知书要求其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答辩,并将答辩书记副本交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裕宝公司负责人向腾讯科技表示,该公司获得EPAD的第18类商标,仅用于皮具箱包领域,并不可能与iPad产品产生任何联系,更何况苹果目前尚未拿到iPad商标的所有权,这种做法十分难以理解。
苹果公司的代理人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异议申请书上指出,EPAD与IPAD商标不仅存在读音相似而且形象相似,是裕宝伟业在明知IPAD商标知名度情况下的故意注册,损害了苹果公司合法在先权利和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苹果公司要求驳回被异议商标EPAD在第18类所有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据悉,苹果公司的代理人北京英特普罗公司曾与裕宝公司联系,但仅表示要求裕宝公司主动放弃商标,否则会不断发动诉讼。但裕宝公司表示,该公司已经在积极准备答辩书,一定会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悉,裕宝伟业主要做箱包等电脑配件的代工生产与出口,其自主品牌EBOX、EPAD等已经大量出口到欧洲、中亚、北美等。该公司于2010年8月31日申请了EPAD第18类商标,并于2011年公示并正式注册。
苹果强抢EPAD或存在三种可能
因裕宝公司恰于唯冠苹果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终审当天公布此事,腾讯科技随机向庭审现场旁听的十余名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咨询,得出苹果欲强抢EPAD商标的三种不同可能:
一、苹果或将在大陆使用EPAD商标:苹果因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一审败诉,且并不打算与其唯冠和解,所以暗中已经收购了EPAD第9类商标,因裕宝公司持有EPAD第18类商标,为避免未来使用EPAD商标后出现麻烦,苹果才采取各种手段要求裕宝公司放弃合法持有的EPAD商标。
二、仅为一种诉讼技巧为ipad商标终审提供帮助: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一审败诉后,以iPad商标权利人的身份对裕宝公司的EPAD商标提出异议,可以为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终审提供部分利好证据。但大多数律师同时认为苹果的这种把戏根本不可能对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终审做出影响。
三、苹果认为所有含PAD字样的商标均是对苹果的恶意侵犯,裕宝公司申请注册EPAD的时间是2010年8月31日,晚于苹果iPad产品上市日期2010年4月,所以苹果认为EPAD是对iPad的恶意模仿。大多数律师及法律工作者认为这种可能性*,但是单纯的提出商标异议不会对裕宝持有的EPAD商标造成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唯冠创始人杨荣山称,2006年苹果发现“IPAD”已被唯冠注册,曾在英国起诉唯冠称IPAD商标与ipad近似,要求取消起商标所有权,但最终败诉。但在唯冠公司陷入危机时,苹果公司的代理公司IP公司曾向唯冠表示,如果唯冠公司拒绝出售ipad商标,那么IP公司将不断打诉讼战,唯冠当时的财务状况难以支持全球范围内多起诉讼,最终同意出售部分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