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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振兴规划细则正在起草 统一税费是焦点

去年初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发布到现在的11个月期间,15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研组深入调查,调研报告已获国务院领导批示。更受关注的“实施细则”正处于出台前夜。

  去年初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发布到现在的11个月期间,15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研组深入调查,调研报告已获国务院领导批示。更受关注的“实施细则”正处于出台前夜。

  “据我掌握的情况,发改委正在起草文件,同时还在和财政部、国税局等20多个牵涉到的部门沟通一些细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何黎明表示。

  去年上半年,由发改委牵头,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在内的15个政府部门组成调研组,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物流企业密集的区域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已经获得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同时作为物流行业组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也通过调研和收集会员企业意见,于去年9月份向相关部门提交了六个方面、60条建议,最终上报约有40条。

  “最重要的就是关于税费制度,也沟通最难、细节最多的部分,主要沟通的部门包括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说。

  现行营业税将物流业划分为运输与服务两大类,运输、搬运、装卸税率为3%,仓储、配送、代理等税率则为5%。据统计,仓储业的平均利润率只有2.6%,资产利润率只有0.92%,但仓储业的税率却高于运输业。鉴于实际经营中“运输”和“服务”界限不清,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建议统一为3%的税率。

  除了税收外,建议还包括了物流业交通管理、融资难问题、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多强、物流园区建设优惠等方面。

  “国务院通过《规划》已经11个月,规划中*个三年期已经过去1年,落实具体政策的时间已经相当紧迫。国家层面落实《规划》协调难度大,需要加强和完善综合协调机制。”何黎明说。

  全国性质的实施政策尚未出台,内蒙、河北、江苏、贵州等多个省市已经出台了区域性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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