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冉港股通2号私募投资基金成立于2016年,由上海海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新股申购(包括网上和网下申购)、新三板(不包括拟挂牌的新三板)、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资管计划(包含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债券回购、期货公司资管计划以及券商的资管计划等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私募基金、权证、货币市场工具、参与融资融券、将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沪港通、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股指期货、商品期货,个股期权、股指期权,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跨境收益互换、场外期权、间接投资境内境外二级市场股票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跨境投资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如法律法规规定基金管理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基金管理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开展此项业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法律法规或金融监管部门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证券市场或者其他品种,或者基金管理人拟增加以上所列示以外的其他品种(非标品种除外),如对该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可直接投资;如投资比例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管理人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之一向基金委托人进行通知公告,并将加盖管理人公章的通知公告以传真件或扫描件的形式提供给托管人。 参与银行间债券、期权、收益互换及未列示的其它品种,管理人需提前与托管人、行政服务机构就清算交收、核算估值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参与。若未经托管人及行政服务机构同意,管理人擅自参与上述业务的,产生的估值核算等问题,行政服务机构及托管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