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漳核华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6年,由中核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全体合伙人分期向合伙企业缴付的人民币30000万元的实缴出资应全部存于《客户资金托管协议》(编号:华能信托【2015】集合信托字第088号-托管001号)项下的客户资金监管专户(下称“监管专户”)中。其中,监管专户*期资金中的1600万元用于向漳州力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漳州力能”)增资,取得漳州力能8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8400万元用于向漳州力能发放股东借款。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华能信托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期间,合伙企业除按照前述约定向漳州力能发放股东借款和增资外,不得开展其他业务,监管专户内资金亦不得用于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