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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宜国金基金招GP

9月22日,宜兴兴宜国金投资基金公开遴选管理机构,基金认缴规模5亿元,投向宜兴特定产业相关企业。

投资界(ID:pedaily2012)9月22日消息,兴宜国金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宜兴市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业、未来产业的成长期、成熟期的专精特新企业,兼顾具有高成长性的初创期企业,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

宜兴兴宜国金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推动宜兴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立足宜兴新兴产业及金融基础,结合宜兴发展规划,发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作用,宜兴兴宜国金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兴宜国金基金”)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统一遴选工作规则、遴选标准、评分标准来进行衡量审查,保证所有同等条件下的应征管理机构机会平等。

(二)依法依规原则。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工作。

(三)遵循市场规律原则。遵循市场规律,拓宽选择渠道,选择与基金投资方向相匹配、管理资质优、管理能力强、投资经验丰富的优质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合作。

二、基金基本情况

宜兴兴宜国金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3年6月30日,注册于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杏里路10号,2023年8月21日在中基协完成备案,备案号SB0737,属于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认缴规模5亿元。基金管理人现为宜兴市宜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基金管理机构申报要求

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丰富的相关产业资源、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应的募资能力,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并且与地方国资机构有过基金合作;

(二)具有专业稳定的团队。机构全职工作人员中至少有10名专门从事基金管理、投资业务,其中至少5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近三年管理团队管理的基金规模实缴不低于8亿元,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三)在中国大陆注册,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四)对基金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且不低于500万元;

(五)具备良好的募资能力和退出业绩。管理机构管理的基金中,DPI超过1的基金不少于1支;管理机构或核心成员已投项目中累计至少已有10个通过IPO、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且实现保值增值,已完成退出项目中,退出回报倍数不低于2倍的项目不少于5个;

(六)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体系。有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风险控制机制、财务管理机制等;

(七)管理机构及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无被金融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等处罚的不良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最新要求的必要条件。

四、基金调整要求

(一)管理费

投资期管理费不超过产业基金实缴规模的1.5%/年,退出期管理费不超过产业基金未退出项目初始投资成本的1.5%/年,延长期和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二)投资领域

主要投资于宜兴市域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业、未来产业的成长期、成熟期的专精特新企业,兼顾具有高成长性的初创期企业。

(三)本地化服务能力

基金管理机构应承诺团队成员对宜兴市经济和产业情况具备较好的投入程度和专注程度,以保证基金运作的实体化和本地项目发掘能力。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二)接收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按公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三)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中选方。评审主要侧重于股东背景、历史业绩、产业资源、团队实力等方面。

(四)遴选结果公示。

(五)发送中选确认函。

中选管理机构应在完成遴选决策后(自遴选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6个月内完成基金工商变更,无法按时完成的,需重新开展遴选相关流程。

六、申报方式

(一)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开展基金管理机构申报工作,并按照附件要求准备详细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统一汇编成册,相关用印、格式、封面和装订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汇编一式叁份,报送至宜兴市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洑溪路200号汇龙商务中心)。申报材料汇编用印后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tzb@yxgkjt.com。

联系人:黄晨,联系电话:0510-87929080。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管理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兴宜国金基金将不再进行合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公告择优选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

(四)兴宜国金基金对申报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宜兴兴宜国金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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