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要求,加快推动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重庆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商会(以下简称”本商会”)拟发起设立“重庆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以一二级市场联动为核心目标,重点投资具备资本市场上市潜力的上规模数字经济企业,同时前瞻布局颠覆性创新科技项目,力争在三年内完成投资闭环、实现高效退出与可观回报。
为保障本基金规范、专业、高效运作,本商会现面向全球公开招募具备良好业绩、丰富经验、合规稳健的基金管理机构(GP)。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重庆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
发起单位: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商会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期限:3年(短周期·快进快出,可视项目情况依法依约延期)
首期规模:人民币10亿元
规模规划:成立时首期10亿元;3年中期目标50亿元;5年规模目标100亿元(滚动募集、滚动投资)
重点投向:人工智能、大数据、机器人三大核心赛道,辐射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互联网、区块链、5G/6G、元宇宙、网络安全等数字经济产业链
投资策略:80%投向具备IPO基础或拟近期申报上市的上规模企业(Pre-IPO),20%投向种子至Pre-A阶段的颠覆性创新科技项目
核心打法:一二级市场联动,深度对接券商投行与上市公司,加速被投企业IPO,实现快速变现与高额回报
注册地:中国·重庆
托管银行:拟由具备私募基金托管资质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担任
二、招募对象
本次招募面向全球,凡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自愿接受本商会及本基金治理安排的境内外基金管理机构,均可参与。包括但不限于:
(一)境内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
(二)境外依法设立、持牌运营的资产管理或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
(三)由境内外机构联合组建并拟在中国境内设立基金管理实体的合资/合作团队。
鼓励具有产业资源、上市公司股东背景、券商背景或国际化资本市场经验的优质机构积极申报。
三、申报机构资格条件
申报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缺一不可:
(一)合法合规设立
•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境内机构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类型涵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境外机构应在所在地金融监管机构持有相应牌照或注册资质;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主要管理团队明确清晰,股权结构合理透明,无重大权属纠纷。
(二)具备成功的募资业绩
•近5年(2021年1月至今)有不少于一只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基金完成募集并实际投资运作,单只基金募集规模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
•累计在管股权类资产规模(AUM)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至少有1只基金已完成清算或部分实现退出,DPI不低于1.0x,且历史年化IRR(净值口径)不低于15%;
•拥有3例以上被投企业实现IPO、并购或被上市公司收购的成功退出案例。
(三)具备良好的投资业绩
•已投项目结构合理,集中于科技、数字经济、先进制造等本基金重点投向相关领域;
•可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历史业绩报告或基金业绩评估报告作为佐证;
•无重大投资失败导致LP重大损失的负面事件。
(四)专业团队保障
•核心投资团队不少于5人,主要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股权投资或投行从业经验;
•至少2名核心成员具有IPO项目的投资/保荐/辅导实操经验;
•团队成员近3年保持稳定,无重大流失,承诺基金运作期间核心团队驻扎重庆并实质履职。
(五)合规与诚信记录(重点)
•申报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投资团队成员近5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过证券、基金、银保监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同等性质的境外失信名单;
•申报机构及其关联方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指诉讼标的金额超过净资产10%或可能对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
•近3年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同等境外行业自律组织采取自律处分措施;
•未被任何政府引导基金、母基金或大型机构LP列入黑名单或限制合作名单;
•无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不良记录。
(六)跟投与利益绑定
•GP须以自有资金或团队跟投方式认缴本基金不低于实缴出资总额的1%(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实现深度利益绑定;
•原则上接受”管理费+业绩报酬(Carry)“行业惯例分配,具体比例可在商务谈判中协商。
(七)资源与赋能能力(加分项)
•拥有券商投行、上市公司、产业龙头、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等资源整合能力者优先;
•具备与北交所、科创板、创业板、港交所、纳斯达克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经验者优先;
•已有重庆本地或西部地区项目投资、落地经验者优先;
•可为本基金引入LP资金或带项目入伙者优先。
四、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机构应按以下清单准备材料,材料须真实、完整、合法、清晰。境外材料如为外文,须附中文译本(可由申报机构内部翻译并加盖公章):
1、申报书:加盖申报机构公章,载明申报意向、对本基金的理解与建议、申请承担的角色等;
2、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图、组织架构、办公场所、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等;
3、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协会备案信息、境外牌照(如适用)等扫描件;
4、历史业绩报告:在管/已清算基金清单、规模、IRR、DPI、TVPI、退出案例(含IPO案例明细);
5、团队成员简历:核心团队成员个人简历、代表性案例、过往任职、学历及职业证书;
6、合规承诺函:按本商会模板出具,承诺无重大违法违规、无重大诉讼、无失信记录等;
7、审计报告: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集团合并报告(如有);
8、本基金投资方案建议:对本基金80%/20%策略的执行建议、投决流程、投后管理体系、退出路径等;
9、募资协助方案:如有协助本基金募集LP的能力,请列示拟引入LP类型、规模与时间表;
10、其他证明材料:申报机构认为有助于评审的其他材料,如媒体报道、行业评级、奖项等。
五、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公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为30个自然日。
(二)材料申报
申报机构应于公告期内,将申报材料以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本商会指定邮箱,同时邮寄一式三份纸质版至本商会办公地址。以邮戳和邮件送达时间孰早为准。
(三)资格初审
本商会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结果将于材料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通知申报机构。
(四)尽职调查与现场访谈
通过初审的机构进入尽职调查环节。本商会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机构进行实地走访(含办公场所、团队访谈、过往项目核实等),并视情况要求补充材料。
(五)方案路演
入围机构受邀参加现场路演,针对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团队配置、募资规划、IPO联动机制等进行深度阐述并接受问询。
(六)综合评审
由本商会理事会、独立专家、拟定核心LP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募资能力、投资业绩、团队实力、合规记录、产业资源、跟投承诺等维度综合打分。
(七)结果公示与正式签约
评审结果将在本商会官方渠道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机构签订《有限合伙协议》《基金管理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启动基金备案。
六、申报方式与联系方式
申报受理单位:重庆数字经济产业商会基金筹备工作组
邮寄地址:中国重庆市两江新区两江数字经济产业园2号楼
电子邮箱:am44990928@gmail.com
联系电话:+8613910189727(工作日9:00–18:00,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以邮戳与邮件时间孰早为准)
七、特别声明
•本公告由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商会发布,最终解释权归本商会所有;
•本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机构的合作承诺,本商会保留依法暂停、变更、终止本次招募的权利;
•申报机构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经发现虚假申报或重大事实隐瞒,本商会有权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公告中”成功募集资金”“良好业绩”“无不良记录”“无重大在诉”等表述以本公告第三条所列具体条件为准;
•本基金的设立、备案、投资运作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监管要求;
•申报材料无论是否中选,本商会均予保密,不予退还。
来源:重庆市数字经济产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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