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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浙江特色的新质生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和应用生态。

投资界(ID:pedaily2012)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抢抓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和共享化变革性机遇,加快推动我省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浙江特色的新质生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和应用生态,《浙江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于近日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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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浙江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全文

浙江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抢抓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和共享化变革性机遇,加快推动我省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浙江特色的新质生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和应用生态,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大规模、多场景应用新发展理念,加快新发展格局,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便利为宗旨,以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规模部署应用为目标,适度超前建设基础设施,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壮大经济增长新动能,为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贡献力量。

到2027年,我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大规模、多场景应用初具规模,智慧交通生态加速融合。高阶自动驾驶技术取得突破,L3级及以上高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量产。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设施、标准规范、监管管理等支撑体系实现突破优化。力争到2027年,全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50万辆,整零协同产业体系基本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整零协同体系

1.提升整车市场竞争力。推动新能源乘用车企业加速智能化进程,全面普及L2级辅助驾驶功能,加快L3级及以上高阶自动驾驶新车型研发和市场投放。鼓励传统燃油乘用车企业加大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力度,提升智能网联汽车渗透率。支持商用车企业加快盘活产能,优先发展纯电、氢能、甲醇等高阶自动驾驶商用车型,积极发展低速物流车、市政环卫等无人驾驶专用车。支持整车企业加快国际市场布局,加大品牌宣传和推广力度,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浙产汽车品牌形象。到2027年,打造2—3个全球汽车知名品牌,L2级及以上智能网联燃油汽车渗透率达70%以上,L3级及以上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40%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

2.做大做强零部件产业。以整车企业为引领,建立合作共赢的上下游协作关系,持续开展整零协同对接活动,推动零部件配套本地化。鼓励智能座舱、线控底盘、热管理系统、汽车内饰等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梯度培育一批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等优质企业。聚焦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车路协同、车规级芯片等新兴领域,积极招引一批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到2027年,全省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本地配套率提高10个百分点,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0家、单项冠军企业5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专栏 1零部件重点发展领域

动力系统

强化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动力电池材料资源布局。鼓励合理布局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新一代动力电池产业,大力发展高安全、全气候动力电池和高倍率快充电池。先进电驱动总成重点发展先进电机、电机控制器。

感知系统

重点发展车载摄像头、4D毫米波雷达等,加快全固态激光雷达产业化进程。

决策系统

重点发展功率半导体、高端模拟芯片、机器视觉等领域。

执行系统

重点发展线控底盘和智能座舱系统等。线控底盘重点发展电转向、电制动一体化智能底盘等领域。积极开展多域融合、协同高效底盘控制器和软硬解耦、六自由度一体化控制器,大力发展滑板底盘、商用车通用智能底盘、商用车集成电驱桥等方向。智能座舱重点发展座舱域控、舱内监控等,大力发展显示终端、抬头显示、行泊一体控制器等模块。

热管理系统

重点发展液冷电池热管理系统、油冷电机热管理系统、乘员舱热泵空调系统和中央集成式热管理模块,着力发展整车智能化、集成化和一体化热管理系统。

车路协同

重点发展通信芯片、通信模组、车载网联终端(T—BOX)等产品。

3.发展软件和数据服务业。推动整车企业加快新一代电子电气架构研发,推动软、硬件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强化采、标、训、仿、测全链路数据闭环,完善软硬件一体化体系。引导整车企业大力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等核心软件开发,建立开源平台,积极吸引一批智能车控、智能电控等领域企业协同参与开发功能软件,推动产业化落地。支持整车企业加强与空中下载技术(OTA)解决方案提供商合作,吸引一批汽车应用软件企业、内容服务企业集聚发展,构建基于OTA的增值服务产业生态。鼓励汽车、交通、城市大脑等跨行业数据开放共享,研发智能化数据标注的工具链产品,构建汽车研发生产、自动驾驶等车联网数据集,提升数智融合水平。到2027年,全省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营业收入达100亿元。(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专栏 2汽车软件和人工智能重点发展领域

系统软件

以自动驾驶操作系统软件为核心,重点发展智能座舱操作系统内核、自动驾驶操作系统内核和安全车控操作系统内核、中间件等。

功能软件

重点发展高阶自动驾驶、智能座舱和智能车控等底层软件,积极发展动态感知、环境认知、地图定位和规划控制等系统软件。

应用服务软件

推动建设和完善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基础平台、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平台、空中下载系统、端云一体纵深防御安全管理平台、面向服务的开放生态平台软件。

人工智能算法

大力开展座舱图像渲染算法、语音交互算法、声音声学算法、车内感知算法等领域,提升智能座舱多维交互能力。

4.优化集群空间布局。支持杭州钱塘区、宁波前湾新区等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核心区建设,打造环杭州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积极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相关协同区积极发展三电系统、底盘系统、汽车电子等重点领域,打造整零协同、各具特色、规模领先的关键零部件基地。支持以汽车零部件为主导产业的高新区、经开区和永嘉、松阳等具有一定智能网联汽车配件产业基础的山区海岛县加快电动化智能化转型,各扬所长,差异化确定主攻方向,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地位、有竞争力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核心区、协同区和“新星”产业群。(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构建创新服务体系

1.加快核心技术攻关。聚焦车规级芯片、能源动力、自动驾驶、“车路云”协同等关键核心领域,积极部署实施一批“尖兵”“领雁”和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鼓励龙头企业、创新机构“揭榜挂帅”,形成一批标志性重大成果。推动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优势市场主体加强车用人工智能、类脑计算等前沿技术研究领域开展国际交流和产学研合作,加快成果产业化应用。支持整车企业联合上下游,聚焦智能座舱、线控底盘等优势领域,加快研发攻关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到2027年,累计组织实施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50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专栏 3重点攻关技术

整车关键技术

重点突破多车型适配的标准化硬件平台,纯电动汽车底盘一体化设计、多能源动力系统集成技术,整车智能能量管理控制、轻量化、低摩阻等共性节能技术,电池管理、充电连接、结构设计等安全技术,提高整车综合性能。

智能底盘技术

底盘系统重点突破支持L3级及以上新型底盘架构EMB关键技术;电驱动总成聚焦多合一电驱系统、高压电控系统集成,碳纤维转子、高速轴承、电机电控深度集成等技术方向;电转向总成领域聚焦满足高级辅助驾驶系统的转矩叠加、转角控制等技术方向;电制动总成聚焦电子液压制动系统冗余备份、高效制动能量回收等技术方向;电控悬架总成聚焦多腔气囊总成设计、空气弹簧爆破和疲劳耐久、空气弹簧非承压式隔膜密封、压缩机隔振及排气降噪等技术方向。底盘域控制器总成聚焦新型多域融合的电子电气架构,积极开展多域融合、协同高效底盘控制器和软硬解耦、六自由度一体化控制等技术方向。

汽车电子

加强车规级汽车专用芯片研发,车规级芯片重点突破面向新一代汽车电子电气架构的高性能车规级MCU芯片、高功率车规级IGBT功率半导体器件、车规级MOSFET功率半导体器件、面向域控制器和智能驾驶的车规级AI芯片及相关高端模拟芯片等领域技术;面向智能驾驶的跨域感知技术,高性能、高功率密度、高可靠性高压(1200V)SiC三电平驱动器设计研发。

能源动力技术

重点突破高可靠性、长寿命、高能量密度固态锂电池及电池材料的研发;高性能柔性透明导电薄膜及低膨胀率、高粘结力锂离子电池电极胶黏剂、高性能电极浆料制备;动力电池安全高效梯次利用、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健康和安全准确检测和预测技术、高压电池系统主动安全技术;宽温域高比能动力电池及低温快充技术,极端温度条件下电池材料荷质传输动力学及其变化规律。

智能驾驶技术

重点突破面向无人驾驶的感知决策一体化模型及类脑算法;长时域、高可信的多目标识别与跟踪路端关键技术;复杂场景下自主无人驾驶系统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混合交通情况下的多层级群智决策与控制等车路协同关键技术方向。

车路协同技术

重点突破基于车云交叉的多模态交通事故全息还原及场景库建设;面向车能路云的一体化电子电气架构,测试验证体系,搭建智能网联系统及整车测试验证与评价工具链;基于BEV视角的多模态、多维度感知融合技术;复杂环境融合感知、决策与控制、车载智能计算平台等核心部件和车辆与车外其他设备间的无线通信、线控执行系统等核心技术以及新一代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NR—V2X)直联通信车联网关键技术和模组研发。推进高精度地图和北斗高精度定位、超宽带室内定位及相关新型定位定姿技术深度融合,车辆信息安全和车云一体纵深防御技术。

先进制造技术

重点突破整车轻量化仿真技术,提升整车轻量化技术和成本控制水平。材料轻量化重点突破高强度钢、短流程钢、免热处理压铸铝合金、高强韧变形铝合金、高流动性压铸镁合金、高耐腐蚀低成本压铸镁合金等先进轻质合金材料,以及玻璃纤维、碳纤维等新型复合材料;先进制造工艺聚焦超大型一体化轻质材料压铸成型、半固体成型、多物料一体成型等方向。

2.建设高水平创新服务平台。支持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省绿色智能汽车及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省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完善成果转化机制,提升精准高效服务能力。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安全性能检测机构、检测平台和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检测机构强化与地方合作,加强测试、检测等相关平台建设,完善推动全省一体化测试体系和长三角互认合作。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国家质检中心,中试平台等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虚拟仿真、硬件在环仿真、实车道路测试等技术和验证工具的应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系统验证及应用服务。集聚省内现有车联网检验检测资源,支持德清等地结合封闭测试场等场地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实验室及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级无线电监测检测中心并积极争创省级、国家质检中心。到2027年,国家机动车产品质检中心正式成立。(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3.深化多元化人才引育。深入实施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创新、产业技术、经营管理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强化产教融合,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开设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学科专业,培育一批软件和算法、车规级芯片、传感器、动力电池等重点领域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推行现代学徒制,培育一批符合产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到2027年,招引领军人才100人,培育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1000人。(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

(三)强化应用场景打造

1.加快V2X技术推广。依托国家车联网省级枢纽和市级节点,以城市群、都市圈为通道及网络,加快C-V2X直连通信与5G蜂窝通信网络协同部署,在有条件的城市路口、高速公路和城市重点路段推动新一代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NR-V2X)适度超前布局应用。探索部署城市公交车、公务车、市政环卫等公共领域存量车进行C-V2X车载终端搭载改造,通过规模效应、商业闭环快速带动整车前装/后装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经信厅、省机关事务局、省通信管理局)

2.加速推进城市试点。推进杭州—桐乡—德清“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支持杭州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试点,支持德清开展新一轮自动驾驶与智慧出行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宁波等地创建新一批“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探索开展宁波—义乌等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示范线、国家城市智慧汽车基础设施和机制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扩大示范试点范围,积极开放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快速路及城市主干道路,推动城市级连片建设,实现更大规模、更广范围的应用实践。鼓励有条件的山区县积极开放具备条件的山区、景区道路,探索无人驾驶公交车、接驳车在山路应用。支持云端与数据端企业构建高性能云平台,强化数据处理与安全保障能力,支持路端企业深化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提供精准信息支持。(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德清县、桐乡市、义乌市)

3.加大场景培育力度。开展“浙江省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征集,以物流运输、低速配送、市政环卫、公交接驳、代客泊车等场景应用为切入点,遴选一批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运营模式清晰、示范应用效果好的示范应用场景,定期发布目录。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和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合作,培育智慧出行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面向机场、公园、景区、园区、厂区、矿山和港口等场景投放自动驾驶车辆,探索商业化运营新模式。(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专栏 4重点应用场景

物流运输场景:重点支持智能重卡提升智能辅助驾驶能力,在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领域推进燃料电池、氢能、甲醇汽车示范应用推广。

低速配送场景:重点发展快递配送场景应用,探索外卖零售无人车率先在园区等封闭场景及半开放场景示范推广。

市政环卫场景:支持无人清扫、洒水等作业车辆参与城市道路养护巡检。

智慧出租场景:探索智能出租可持续运营模式,支持商业运营。

公交接驳场景:支持智慧公交在城区、社区、园区、景区以及“最后一公里”接驳示范应用。探索在度假区、景区、大型游乐场所开展智能接驳观光巴士示范应用,探索在机场、火车站等客运枢纽应用自动接驳车辆。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云控平台建设。推动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多维数据流通网络,汇聚国家新能源汽车信息平台数据回流,整合杭州、桐乡、德清等试点区域的车路云监测数据,提升数据积累和算力支持水平。支持跨区域多级平台云端数据互认融合,实现云控平台与车端设备、路侧设备、边缘计算系统、交通、公安、城市大脑等平台数据互通实现安全连接和数据交互融合,灵活支持“车路云”高效协同,提升车辆对动态交通环境的数据感知能力。到2027年,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服务平台接入城市数量达4个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数据局,杭州市、湖州市、嘉兴市、德清县、桐乡市)

2.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试点城市、车联网先导区从交通安全、交通拥堵等方面评估分析城市路口/匝道交通运行数据。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推动开展道路交通信号机、标识牌、信号灯等路侧基础设施与交通灯杆、龙门架等建立多杆合一、多感合一发展模式,分级建设、升级改造道路路口/匝道设施。在重点路口和路段推进路侧感知与计算基础设施部署,加快推进超算中心、5G+C-V2X直连网联设备(RSU)建设与应用,提供实时道路危险提醒,红绿灯车速引导等数据交互和通信服务功能规模应用。支持卫星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建设,推动交通专网与“星网”“公网”融合,构建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车用无线通信网络。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前装北斗,推进北斗芯片、高精度高可靠定位服务软件等进入车路协同路侧设施,构建智能网联汽车位置服务体系。到2027年,升级支持5G基站3000个,部署建设智慧路口不少于150个。(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

3.完善补能设施布局。支持整车企业和第三方充电服务平台建设居住区充、换电站,实现城市五分钟、城乡半小时充电圈,提升充电便利化程度。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在满足安全防护间距基础上,支持重点地区科学统筹在主干道、高速公路服务区、园区、港口等适度超前有序推进油、气、氢、电、甲醇综合能源站改扩建规划,适时推动新一代能源(氢能、甲醇)汽车示范应用。到2027年累计建成公共领域充电桩20万个以上,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

(五)推进标准制度突破

1.健全制度规范。基于现行法规、制度,重点在高阶自动驾驶测试、商业运营,低速无人配送车产品准入等领域形成一批可实施、可落地的优化方案,加快省级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应用管理办法编制发布。完善创新“容错”、考核激励和社会保障机制,构建充分尊重、创新驱动、宽松包容的创新科研环境,支持办好各类智能网联汽车研讨活动,营造良好科研氛围。(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人大法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

2.完善技术标准。推动开展覆盖基础通信、复杂环境感知、车载终端等车路协同技术以及认证标准、碳足迹核算、数据治理与应用等领域标准研究,建立符合长三角产业发展和城市特色的综合标准体系。鼓励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引导重点企业、科研院所、行业机构充分利用双边合作和高层对话机制,积极争取国际标准制定与协调机会,巩固我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先发优势。布局一批标准必要专利,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到2027年,参与国际标准5项,主导参与国家标准10项、团体标准30项。(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

3.优化监管审批。推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监管体系,提高汽车安全性能,建立健全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数据采集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应用监管,完善本地数据存储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违规事件处置、数据出境和地理信息安全等应急处置机制。深化智能网联汽车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和认定机制,优化执法和事故处理规程。(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浙江省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建设‘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工作机制”,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相关部门参与,设综合协调组等若干专项工作组一体推进,综合协调组设在省经信厅,牵头统筹推动全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工作。(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强政策统筹,充分发挥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新能源汽车等相关专项(奖补)资金作用,加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稳链补链强链项目扶持力度。发挥超长期国债等中央财政资金和省与地方产业基金支持引导作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智能驾驶人才引育、公共数据共享使用等方面制定出台政策,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研发、产业化和应用示范。(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人才办)

(三)强化要素支撑。深化实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行动,全面提升工业用地综合利用率,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用地保障。鼓励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社会资本积极投向智能网联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相关领域初创企业,支持优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挂牌、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多元化融资。加强政银企协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产业繁荣发展。(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委金融办、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浙江证监局)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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