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经开区现代产业基金(拟)(以下简称“区现代产业基金”)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基金管理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区现代产业基金情况介绍
为进一步培育和促进九江经开区新兴行业和创新产业的集聚发展,2024年12月,我区决定拟设立总规模为50亿元,首期10亿的现代产业基金,现代产业基金按照“项目市场化、管理专业化”原则,重点投资契合我区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领域,有效发挥基金投资对产业升级、产业落地和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基金管理机构准入门槛
1.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操守,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5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历史投资业绩优良,有较强的募资能力、研究能力、投资管理能力、投后管理能力,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且具备完善的内部制度和业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控制制度、投资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投后管理制度等,同时管理机构的内部制度和流程规定得到贯彻落实;
4.至少有3名(含)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3年(含)以上的股权投资管理经验,且管理人或其管理团队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原则上项目已退出,回收资金大于投资成本或项目已上市,回收资金(如有)加上未兑现公允价值大于投资成本可被认定为成功案例);
5.至少指定1名具备5年(含)以上私募基金管理经验专职管理人员;
6.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
7.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三、区现代产业基金要素
(一)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二)注册区域
基金优先注册在九江市辖区。
(三)出资比例
此次征集的基金管理人及相关方负责解决至少10%(含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出资。
(四)出资方式
区现代产业基金采用直接投资或设立专项子基金的形式投资于项目,且根据项目实缴或分期实缴。拟投资项目采用分期实缴的,基金管理机构需说明分期出资的规划、投资进度安排及后期出资缴付条件等。省市区三级出资应与其他出资人按认缴出资额同比例分批出资,同时保证省市区三级出资时间不早于其他出资人。
(五)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不超过7年,延长期不超过2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六)投资领域
该基金主要投资于区首位产业、主导产业,如电子电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等,覆盖科技型企业成长期和成熟期等各环节,优先服务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独角兽等成长型科技企业。
(七)投资额度限制
区现代产业基金对单一项目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区现代产业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获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不得超过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但投资策略为并购重组的以及上市公司控股的产业资本不受此限制。
(八)负面清单
区现代产业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可转债除外,但不得从事明股实债);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九)管理费
基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按照市场化原则操作,根据行业惯例协商确定,并在基金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
管理费用率原则上不超过实缴项目投资金额的1.5%/年,且基金管理费需结合年度绩效评估结果提取。
(十)基金托管
基金托管机构由基金管理机构决策选定,托管机构需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要求的基金托管资格;
2.具有基金托管经验;
3.近5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十一)投资专注度
区现代产业基金合伙协议应当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职管理团队的核心人员进行锁定;锁定人员如发生变动须经合伙人大会等基金相关权利机构表决通过,并报九江经开区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十二)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基金各合伙人提交季度、年度运营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托管报告;应当建立重大事项披露制度,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伙协议修订、资本增减、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合并、清算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应披露的事项等。
(十三)接受考核
基金管理机构同意接受基金绩效评价考核。
(十四)提前退出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无须区现代产业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出资人同意,省市区三级可依法依规提前退出:
1.基金方案批准后超过半年,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工商设立手续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产品备案的;
2.省市区三级资金拨付基金账户半年及以上,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3.基金投资领域不符合政策目标的,或未按合伙协议约定投资且未能有效整改的;
4.要求区现代产业基金管理人整改其违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三个月内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
5.区现代产业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出资人发生重大变化的;
6.其他不符合区现代产业基金合伙协议约定情形,或有其他法律法规所禁止从事的行为的。
前款内容应当依法依规在相关约定中明确,省市区三级在区现代产业基金出现上述情形后选择提前退出产生的任何风险和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四、优先审查情形
具备以下优势之一的申报方案可以优先审查:
1.管理过国家级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2.基金管理人近2年在清科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或投 中网发布的“投 中年度榜单”排名前50;
3.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金控集团下属私募子公司;
4.管理人自有出资比例或募集的社会资本比例较高;
5.拟引进落地重大项目(具有显著的育龙头、补链条、建平台、保要素、强集群效能),如全省招商引资优强项目等。
五、申报指南
(一)申报流程
公开征集—>方案申报—>前置审查—>立项答辩—>尽职调查—>投资决策
(二)报名方式
申报主体按照本公告所附申请报告格式和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其中盖章扫描版电子材料1份提交至下文报名邮箱视为有效报名;报名截止到2025年1月27日前有效。初审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纸质材料列清目录、装订成册,正本2份)邮寄至九江经开区欧洲风情街2号楼威尼斯2区。进入立项答辩环节的申报方案,申报机构应当委派代表进行现场陈述及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愿撤回申报、不再列入评审范围。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如申报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则申报无效。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2.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基金合伙协议由各方后续在不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前提下协商拟定;
4.本次公开征集区现代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由九江经开区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及对申报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报名邮箱
qiaoyunsheng@jiujiangkuntai.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汪先生:15270207829
乔先生:13917373390
特此公告
九江昆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
来源: 九江昆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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