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能达产业母基金”)是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开发区”)综合性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医药健康、新能源(简称“‘3+1’产业”)等主导产业发展,管理人为江苏能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能达资本”)。为支持开发区早中期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达产业母基金拟新组建一只专项服务开发区的科创子基金(简称“科创子基金”或“子基金”)。现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遴选管理经验及产业资源丰富的子基金管理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基金管理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管理人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子基金管理机构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登记备案,且累计管理的基金实缴总规模不得低于1亿元。
2.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主体对子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
3.有至少3名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最近三年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
4.子基金管理机构在南通市区(开发区、崇川区、创新区)范围内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1名核心人员常驻南通办公,或承诺在入选后一个月内完成上述配置。
5.子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治理、内控机制等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投后管理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资产托管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管理人须至少满足下列特定条件之一
1.已管理10只以上基金的知名品牌机构;
2.已管理2只(含)以上“3+1”产业方向专业领域基金且已有至少2个IPO项目的专业管理机构;
3.近5年在清科等排行榜至少两次排名前30位;
4.引荐重大项目落户南通开发区并实际投资该项目。
二、子基金情况及要求
(一)子基金名称:南通能达科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简称“科创子基金”或“子基金”)。
(二)子基金规模:1亿元人民币。
(三)注册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五)投资方式:股权投资、可转债等。
(六)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9年,其中投资期3年(子基金全部可投资资金投完时,将自动进入退出期),退出期4年,延长期2年。
(七)管理费:投资期每年管理费的报价区间为子基金实缴金额的2%-3%,退出期每年管理费的报价区间为子基金已投未退投资本金的2%-3%,延长期不收管理费。
(八)出资计划:首期出资30%,后续根据项目投资进度按需出资。
(九)投资策略:子基金直接投资于开发区内存续企业、新招引至开发区内具有科技创新属性的早期项目。
(十)自愿配套投资资金:鼓励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关联方按比例与子基金共同投资拟投项目(此项为评审重要得分项)。
(十一)收益分配:分配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原则,门槛收益率不得低于年化单利4%。
(十二)子基金管理要求
1.投资进度要求:子基金管理人应积极参与开发区科创类招商项目前期商务接洽,自主研判项目并完成立项及尽调,每年投资项目不少于10个,年度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
2.观察员机制:能达产业母基金有权委派一名观察员,对拟上会项目按照是否符合开发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能达产业母基金相关管理办法、配套投资承诺、合伙协议等方面要求进行合规审查。
3.年度考核:能达产业母基金对子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将根据考核完成度扣减当年度一定比例的管理费。重点考核:(1)管理人在子基金运作过程中程序的合规性;(2)子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情况;(3)承诺配套投资资金未按约定与子基金同步投资到位的,视为考核不合格,扣除当年考核管理费。连续两年投资目标未实现的,将提前终止合作。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征集
1.发布遴选公告
本公告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江苏能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工作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
2.申报主体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子基金管理人由申报机构担任,子基金普通合伙人为申报机构或其关联主体。
3.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登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江苏能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自助下载或电话咨询(0513-51086825)。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每一份申报材料均需加盖骑缝章。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申报机构须按以下要求现场递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1)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7:30(法定节假日不收取申报材料,不接受邮寄形式);申报材料递交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613室;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18662938354。
(2)申报机构在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盖章密封材料,为报名成功。机构负责人本人提交材料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机构负责人本人提交材料的,需同时提供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2)、机构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组织评审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小组对申报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申报机构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机构。
2.综合评审:
评审小组对资格初审合格的申报机构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的判定,只依据申报材料内容本身,不依靠评选后的任何外来证明。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申报机构作为遴选候选人,进入尽职调查阶段。
3.尽职调查:
能达资本独立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遴选候选人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开展尽职调查,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对不配合尽调或申报材料虚假不实的,取消入选资格。
4.投资决策:
完成尽职调查后,能达资本根据综合评审及尽职调查结果拟定候选人,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5.社会公示:
能达资本对开发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决策通过的子基金管理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的,经核实,终止后续投资程序。
6.方案实施:
能达资本代表能达产业母基金与最终入选机构开展子基金合伙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的起草、谈判和签署工作。
四、联系方式
信息咨询联系人:汪经理;联系电话:0513-51086825。
江苏能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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