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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李鬼」假冒,京东「躺枪」

上海金融法院强调,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是保理合同缔约前提。当存在虚构应收账款债权时,应审查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否构成共同虚构的合意。若债权人单方虚构应收账款债权,债务人不承担保理合同项下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歌斐资产管理公司的合同纠纷,将于今日(11月24日)开庭。其中上海歌斐为原告,京东等公司为被告。据有关报道,此事涉及一桩数年前震惊金融圈的供应链骗局,京东更是遭遇“李鬼”,被人假冒。

天眼查截图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今年4月消息,“承兴系”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对京东、苏宁等多家电商公司的应收账款,骗取上海歌斐等多家机构的融资款。截至案发,“承兴系”公司共计骗取300余亿元,并造成了88亿余元的实际损失。

虽然“承兴系”公司相关人员,已经因其违法行为受到了严惩,但此事并未终结。由于踩雷“承兴系”,有投资者向上海歌斐等机构发起了诉讼,上海歌斐又向京东等公司发起了诉讼……一系列连环诉讼,引发了外界的关注和讨论。

不少观点认为,在整个供应链骗局中,由于“承兴系”公司的伪造和顶替,京东无辜躺枪成为受害者,京东方面无需承担责任。目前仍待法院审理判决。

京东是如何“躺枪”的?“承兴系”又是如何瞒天过海,两头“截胡”的?

整件事,要从一位商业女精英和她的商业帝国说起。

01 70后“商界木兰”,沦为300亿诈骗犯

2017年5月4日,在北京大学万众楼,一场捐赠仪式正在举行。那一天是北京大学建校119周年,木兰汇公益基金会捐赠了3亿元——对普通人而言,木兰汇公益基金会或许有些陌生,但在业内,它有“国内商界女性*俱乐部”之称,影响力非同小可。

作为木兰汇公益基金会的联合发起人之一,曾有“商界木兰”之称的罗静,由此被公众所熟知。但人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位“商界木兰”,竟是一位诈骗犯。

罗静,中国香港籍,1971出生。25岁时,她就在香港创办了承兴集团,鼎盛时期旗下曾有三家上市公司,即“承兴系”。罗静在资本市场颇有名气,曾连续入选2017年和2018年商界木兰精英30强。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的背景,让人们很难将她和“诈骗犯”联系在一起。

据此前公开报道,判决书显示,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承兴系”公司利用它们与京东、苏宁开展采购业务的供应链贸易背景,以应收帐款债权转让及回购等方式进行融资。

名为融资,实为诈骗。

具体来说,在“承兴系”实控人罗静、罗岚(承兴系资金部负责人,罗静的妹妹)的安排下,“承兴系”公司使用私刻的京东和苏宁公司印章,伪造购销合同等融资所需资料,虚构承兴系公司对京东、苏宁的应收帐款,同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众信等机构先后签订应收帐款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这也让后者成为了“被害单位”。

公开资料显示,“承兴系”员工在京东、苏宁的办公场所,用伪造的工牌冒充其员工,对接被害单位;他们还拦截了这些单位寄给京东、苏宁的债权转让材料快递,在材料加盖假章后,再寄回上述机构;他们甚至还开设账户,仿冒京东公司进行回款……

在这些以假乱真的操作面前,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和安徽众信等机构信以为真,并按照合同给付钱款。截至案发,实际损失共计88亿余元——直到后来诺亚财富主动报案,“承兴系”这才“东窗事发”。

2019年6月,“承兴系”罗静案爆雷,整个金融圈为之震动。

2022年11月,“承兴系”实控人罗静因合同诈骗、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其妹妹罗岚及时控公司多名员工涉刑。但事情并没有因此结束,踩雷“承兴系”的上海歌斐资产,选择起诉京东、广东承兴控股、广东中诚、苏州晟隽等公司,索要投资损失。

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02 京东躺枪?先撞“李鬼”,又遭起诉

“承兴系”公司是如何瞒天过海,假冒京东等公司,骗过一众专业机构的?

庭审记录等文件,为我们还原了当时的一些细节。

据公开报道,在诺亚财富(上海歌斐母公司)向京东确认应收账款转让的过程中,“承兴系”公司安排了两位员工,在京东截留了快递,盖上“假章”后,再假冒以京东的名义寄回诺亚财富。

或许有人会好奇:这么重要的商业往来,就没有登门拜访环节吗?

整个事件中,另一大无厘头的地方正在于此:

据过往庭审记录,诺亚方面2018年6月、2019年4月和2019年6月曾三次上门尽调,“承兴系”公司每次都安排人员戴着“假工牌”冒充京东员工,并在京东职场的走廊区域应对了尽职调查访谈。

值得一提的是,“李鬼”之所以能这么顺利地偷袭京东,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金融机构这边,有“内鬼”。

在“承兴系”公司骗取上海歌斐钱款的过程中,他们收买了一个关键人物——方建华。方建华是诺亚基金的管理人员,他负责与承兴系公司对接业务——这意味着只有场地是京东的,尽调双方其实都是“承兴系”的人。这才让“瞒天过海”如此顺利。

据报道,方建华等人当时证实,上海歌斐与承兴系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由上海歌斐成立“创世核心企业系列私募基金” 为承兴系公司和京东公司间的釆购合同融资。诺亚公司、上海歌斐累计提供给承兴系公司的融资共计106亿余元,尚有35亿余元未回款。

伸手必被捉。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9月起,经罗静批准罗岚多次给予方建华钱财,共计300余万港元,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据上海市杨浦区的刑事判决书,方建华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判处刑罚。

03 京东应当承担责任吗?律师:京东是受害者

虽然“承兴系”罗静案的刑事判决已经告一段落,但纷争并没有因此结束。

据媒体此前报道,在整场骗局中,上海歌斐损失34亿余元。还没等“歌斐资产创世核心系列私募基金”的70余位投资人起诉歌斐资产,歌斐在19年案发后即对京东进行了起诉……“承兴系”骗局带来的连环诉讼,为这场诈骗案带来了更多的争议。

京东等被冒充的公司,对此事应该负有责任吗?

从刑事判决书来看,“承兴系”造假过程中,京东等公司并无工作人员参与或知情。发生在京东公司相关的诈骗行为,也都是承兴系人员以伪造工牌、冒用身份、利用快递员等方式,在歌斐基金团队高级副总监方建华的配合下完成的。

京东是否有场所、人员管理方面的过错?

远泽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陈宇律师表示,“个人认为京东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客观而言,诺亚系公司的损失系罗静系相关犯罪行为、侵权行为导致,京东给访客提供访客码,会客区供访客暂留等,我认为均是日常生活中可以理解的中立性行为,而非侵权行为或帮助侵权的行为。”

在陈宇律师看来,京东也是罗静“承兴系”公司“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受害方。“即便从侵权角度,我个人亦认为京东无需承担相关责任。”华商律所刘凯律师也表示,根据目前已知条件,京东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事实上,对于伪造合同、假扮员工的案件,此前已有判例在先。2022年10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曾发布霍尔果斯新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新骏保理”)诉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宁易购”)等保理合同纠纷案。案情较为相似。

在该案中,苏宁易购的上游供应商智宝公司,通过伪造合同、假扮苏宁员工、在苏宁对供应商开放的公共会议室中进行商谈等措施,骗取新骏保理信任,签订相关合同。最终,对于新骏保理公司要求苏宁易购承担《保理业务合同》约定的《大单采购合同》项下合同债务的诉求,上海金融法院不予支持。

上海金融法院强调,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是保理合同缔约前提。当存在虚构应收账款债权时,应审查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否构成共同虚构的合意。若债权人单方虚构应收账款债权,债务人不承担保理合同项下责任。

上海金融法院微信公众号截图

需要说明的是,现有讨论多是外界基于公开资料进行的判断和推测。至于本案结果如何,有待法院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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