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和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该决定,认定两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已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科创板自2019年设立至今,这两家是首批退市上市公司,因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对于市场*警示意义。
对于证券发行人而言,更需要敬畏市场,在上市申报和上市后的持续信息披露过程中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杜绝侥幸心理。对于中介机构而言,更需要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角色。
01 严惩“首恶”,全方位追责
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依法对泽达、紫晶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对于证券发行人及相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首恶”坚决严惩,全方位追责,在行政责任方面,会依法向泽达和紫晶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对泽达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0440万元罚款;
对时任ST泽达董事长、总经理林应给予警告,并处以3,800万元罚款;
对时任泽达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应岚给予警告,并处以1300万元罚款;
对时任泽达财务行政中心主管、行政部副总监、监事、内审部负责人王晓亮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时任泽达财务经理姜亚莉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证监会决定对林应、应岚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紫晶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存在欺诈发行行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对紫晶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
对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郑穆给予警告,并处以2164.26万元罚款;
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罗铁威给予警告,并处以1803.55万元罚款;
对时任紫晶董事、总经理钟国裕,时任紫晶董事、财务总监李燕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20万元罚款。
证监会还对郑穆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罗铁威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钟国裕、李燕霞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依法支持适格投资者及时有效地追究违规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责任是资本市场法律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违法行为进行立体式追责的重要一环,也是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的重要举措。
02 贯彻“零容忍”,切实维护注册制
上市公司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行为,极大扰乱了证券等资本市场秩序与行业生态。对此类行为的严惩,彰显了监管机构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立场和决心,也切实维护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初心。
有专家认为,科创板首次强制触及违法标准的上市公司退市,可看作全面注册制实施以来的标志性事件,预计或将有更多严格退市制度完善落地,A股退市“常态化”已有明显迹象。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贯彻“零容忍”要求,依规尽速对两公司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坚决将其从科创板市场清退,并同步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控股股东、董事长等“首恶”作出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董监高的顶格处理。
在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荀玉根看来,本次紫晶、泽达两家科创板企业退市,彰显了我国监管层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反映了A股常态化退市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科创板自开板以来被给予了核心技术创新的国家战略定位,退市标准本来就更高,目前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退市时间缩短为2年,相比其他板块更为严格。
申万宏源证券策略高级分析师黄子函认为,本次两家公司涉及虚增多年营业收入,构成欺诈发行,未来基本没有重新上市的可能性,对于其他拟上市以及正在上市的公司来说起到了警示效果;另一方面让广大投资者放心,注册制不代表不审核,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仍然严格。
监管机构依法严惩上市公司及“关键少数”的作恶违法行为,能够全面净化资本市场,能更好维护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