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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厉以宁:他给中国经济改革留下哪些印记

厉以宁曾把自己30年里参政议政归结为四件大事:参与立法、推动股份制改革、扶贫、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他说,“参与改革,推动中国的现代转型,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

希望每一个研究都能“经世致用”

2023年2月27日19点31分,厉以宁逝世,享年92岁。

公开资料显示,厉以宁出生于江苏南京,祖籍江苏仪征,1955年从北京大学经济系毕业后即留校任教。他的研究包括:管理制度和管理哲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国民经济管理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比较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中国宏观经济问题、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等。

作为所有制改革理论的代表人物,厉以宁的学者生涯充满争鸣。他提出的所有制和股份制改革理论,曾广受争议,然而却在上世纪90年代被中国改革的实践全面推动,并且一一证实。

从“厉股份”、“厉民营”再到后来的“厉城镇”……厉以宁曾笑称没有一个称谓能完全概括他的学术思想。但毫无疑问,他是中国最著名、最能影响决策的经济学家之一,针对发展和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他都给出过中肯建议和意见。

每年“两会”是中国发展的风向标,也是政策信号集中释放的平台。从1988年起,厉以宁曾连续30年参加全国“两会”。前15年,他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成员,担任过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从2003年开始,他是全国政协常委,曾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向上为深化改革提供助力,向下与改善民生息息相关,厉以宁每次发表的观点和言论总会引起社会各界热烈的讨论。厉以宁曾说,“文章发表得再多,不联系中国实际,对中国的改革没有用处。”因此,他希望自己的每一个研究都能“经世致用”。

01

厉以宁曾把自己30年里参政议政归结为四件大事:参与立法、推动股份制改革、扶贫、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他说,“参与改革,推动中国的现代转型,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

时间回到1980年4月,厉以宁*次提出股份制。在当时,就业成为经济、社会的突出问题。他认为,可以用民间集资的方法,组建股份制企业,不用国家投入一分钱,就能为解决就业问题开辟新路。

彼时质疑声四起。他却义无反顾、率先冲锋,奔走于全国各地,作演讲,写文章,宣传股份制,直至1997年股份制正式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据厉以宁回忆,这是中央在正式文件中*次对传统所有制理论作出重大修正。

后来,他因提出“股份制”获得经济理论创新奖。这一理论也被认为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代表性的经济理论之一,对国有企业股份制的推行以及证券市场的培育奠定了重要基础。

2003年,厉以宁转到全国政协工作,在民营经济研究上投入了更多精力。他曾担任全国政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题组”组长,带领调研组到辽宁、江苏、浙江、广东等地调研。调研期间,他发现民营经济在准入领域、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对外贸易等方面遭遇到重重阻力。

调研组就此形成了长达17页的《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提出了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等建议,上报国务院。当天,国务院领导批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应有一个通盘考虑,着手研究一些重大的政策性问题,形成一个政策性指导文件。”

2005年,新华社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金融等行业和领域。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因文件内容共36条,被简称为“非公经济36条”,2005年也被称为“中国民营经济之春”。

“我们这一代知识分子的骄傲,就是我们参加了改革,这是我自己可以得到安慰的”。2017年,87岁的厉以宁最后一次以全国政协常委的身份出席全国“两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表示,“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代新人应该要义无反顾地投身改革。”

02

厉以宁曾有一个论断,支撑着计划经济体制存在和运转的两个支柱,是政企不分、产权不明的国有企业体制和城乡分割、限制城乡生产要素流动的城乡二元体制。在前者不断推进的同时,厉以宁也把目光投向后者。

厉以宁早期经历,就与城乡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在一次采访中,他曾回忆,“我从1958年到1976年间的生活,一直与农村密不可分;我研究的课题,也大多与农村和农民、农业密切相关。”而当时在农村的所见所闻,也最初推动了他经济观点的转变。

20世纪90年代,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下,大量农民工外出,开始引发一系列问题,一方面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导致土地出现撂荒现象,另一方面则是随农民工进城的家属,出现子女无法在城市就学的问题。包括“农民工”称呼本身的问题,开始激发他对城乡二元体制和城乡一体化的思考。

随后是他一系列对三农问题和城乡问题的关注。2002年,厉以宁作为全国人大常委,厉以宁参与起草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在他的坚持下,最终通过的法律中加上了可以“股份合作经营”。

2003年开始,他担任中央智力支边协调小组毕节试验区专家顾问组组长,并连续多年到毕节实地考察,帮助当地脱贫。人们开始称他为“厉三农”,他也很乐意地接受,他常说,“我和其他同志一起,都是农村改革深化的宣传者”。

通过多年的实地调研和深入研究,2008年,正值纪念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厉以宁写下《论城乡二元体制改革》一文。

他提出,搞活农业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关键在于改革城乡二元体制,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拥有同等的机会。而包括城乡发展的统筹、区域发展、经济和社会的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统筹,都同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有关。

此后的10余年间,他时常在公开场合鼓与呼,并不断提出具体的操作建议。*有代表性的观点之一,是2013年所提出的“就近城镇化”。

在他看来,“这是走的一条新农村—新社区—新城镇的道路,就是把农村的村民变成社区居民后,再城镇化改造,否则只谈让农民进城,即使解决了户口问题,农民在融入城区的过程中不适应,会带来许多新问题”。

眼下,他有关城镇化问题的建言仍在不断纳入决策当中。就在去年,《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出炉。国家发改委规划司相关负责人对此曾解读称,推进县城建设,目的正是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就近城镇化。

03

厉以宁的思考从未停止。2020年,全球正面临前所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也面对新的挑战。在一篇文章中,厉以宁再度发问,我们经济的增长速度放缓,是否说明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到了极限?

回答这一问题,厉以宁回顾人类社会的漫长发展过程,曾经既没有市场,也没有政府,但依然存活下来,而且一直在前进。正是道德力量,发挥了调节作用。

基于此,他再次强调,市场、政府及道德是经济调节的三个力量。道德力量是超越市场与政府的。市场调节是一只无形的手,政府调节是一只有形的手,道德调节则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事实上,早在1991年,厉以宁就已关注到道德调节的力量。在当时所著的《论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道路》一文中,他最早提出了影响收入分配的第三种力量,即道德力量,是超出市场机制与政府调节的力量之外的又一种可以影响收入分配的力量。

就此,他构建了三次分配体系。他提出,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收入分配,称为“*次分配”;通过政府调节进行的分配,称为“第二次分配”;个人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可以称为“第三次分配”。

三次分配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在他看来,初次分配最重要,要让社会和民众感受到劳动伟大、光荣的真实和荣誉,感受到劳动致富的易得和幸福;二次分配的重点则是解决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问题;而三次分配只有在市场经济有了一定发展、一部分社会成员积蓄较多资产后,才可能引起社会注意,其关键在于助推缩小贫富差距。

换句话说,三次分配的结果将导向共同富裕。他也最早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对经济发展的先见之明,让厉以宁早早提出的论断终成当下中国发展的一剂“良药”。

“十四五”规划中,“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被定为2035年远景目标。与之相伴的是,在2021年8月中央财经委员会*次会议上,在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时提到,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三次分配由此受到热议。

如厉以宁设想,通过三次分配的结合,先富地区可以给后富地区提供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帮助后富地区居民提高收入水平、提升消费能力,而当后富地区的居民消费先富地区的商品时,反过来又可以进一步推动先富地区可持续发展,这样整个国民经济才能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地发展。

正如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只能逐步实现,道德力量对经济的影响也将缓慢释放。但这一影响将如何更有效地推进共同富裕的实现?这个未竟的研究,也是厉以宁留给后世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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