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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亿元,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投资母基金申报指南

市级母基金总规模100亿元,管理人为黄海金控集团所属江苏黄海汇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度融入长三角“2+2+4”产业体系,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为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向盐城市重点产业集聚,支持盐城重大项目落地,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盐城市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办法》以及《盐城市产业投资母基金2022年投资计划》,盐城市产业投资母基金一期(以下简称“市级母基金”)拟设立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投资母基金(以下简称“区域母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级母基金概况

市级母基金总规模100亿元,管理人为黄海金控集团所属江苏黄海汇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按照“政府引导、专业管理、市县联动、风险防范”原则,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和市级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服务我市主导产业,支持区域特色产业发展。

二、区域母基金定位

为加快长三角产业一体化发展基地建设,深度融入长三角“2+2+4”产业体系,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市级母基金通过设立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区域母基金,并进一步设立子基金,支持长三角产业一体化发展基地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园区开发建设,以及招引盐城其他主导产业相关重大项目落地。

三、区域母基金核心要素

(一)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二)注册地

盐城市大丰区或盐南高新区。

(三)基金规模

基金总规模10亿元,市级母基金出资20%、即2亿元,盐城大丰区出资25%、即2.5亿元,盐城盐南高新区出资25%、即2.5亿元,基金管理人负责募集不低于30%、即3亿元。基金只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募集,并应当明确各出资主体及认缴出资额,同时提交出资承诺函。单个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低于5000万元,有限合伙不向个人进行募资。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认缴出资不低于500万元。

(四)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存续期届满后,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延长基金存续期(延长期不超过2年)。

(五)投资业务

1、投资方式:主要通过设立子基金开展投资。

2、投资方向:主要围绕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新材料、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优势产业,以及科教创新、生态文旅、现代物流、都市休闲等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产业项目。

3、投资地域:主要投资于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范围内。

4、返投比例:基金投资盐城市项目资金应不低于盐城方出资总额的1倍,盐城市内项目具体包括:1、市内企业;2、通过基金招引,注册地迁至盐城市的企业;3、基金投资的市外企业(包含离岸孵化的企业),需在盐城市有项目落地,且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基金对该企业投资金额的3倍;4、重要生产经营地或者主要产品研发地位于盐城市市域范围内;5、所投子基金的注册地、主要投资地域位于盐城市市域范围内;6、经母基金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5、投资比例:区域母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额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特殊目的基金除外。

6、投资限制:基金存续期内,投资回收资金原则上不得再用于对外投资。基金不得从事《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业务。

(六)收益分配

基金门槛收益率6%,各出资人原则上同股同权,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遵循“先本金后收益”的分配原则。超过门槛收益部分,普通合伙人收取20%的超额收益分成。

(七)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原则上不高于下列标准:

1、投资期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5%/年;

2、退出期不超过未退出原始投资本金的1.5%/年;

3、区域母基金投资于子基金的出资部分,不重复支付管理费。

(八)基金管理

为做好区域母基金管理工作,江苏黄海汇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双GP之一参与基金管理。

四、区域母基金管理机构申报基本条件

(一)基金管理人主体条件

包括:1. 在我国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2.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元;3.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4. 具备健全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

(二)管理团队条件

包括:1. 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2. 团队成员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3. 近3年未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4. 能够在盐城市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行业监管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派驻5人以上团队常驻办公,实施本地化服务。

(三)历史业绩条件

包括:1. 管理人及核心成员具有较好的历史业绩,具备3个以上成功投资案例,其中与拟申报方向相关领域的成功投资案例不少于2个。2. 成功投资案例是指有材料证明:(1)已成功退出,且IRR不低于10%;(2)暂未退出,但已报会或已成功上市。3.有政府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经验的优先。

(四)募资能力条件

包括:1. 对申报的基金有明确的募资计划和募资渠道;2. 能够在申请中提供社会资本的出资承诺函、出资能力证明等材料;3.社会出资人原则上不多于3个。

(五)招募优质子基金管理人能力条件

应具有子基金储备设立方案不少于3个,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规模、投资地域、投资阶段、投资领域、管理团队、管理制度等,应具有深入的行业分析和投资策略,项目储备情况真实、合理,具有切实和可执行的返投计划。

(六)项目资源及产业导入能力条件

包括:能够在申请时提供符合基金投资领域的储备项目资源不少于3个。

(七)投后管理能力条件

包括:能够为子基金提供赋能服务,帮助子基金管理机构便捷、高效地在盐城落地,开展运营。能够确保母基金以及子基金的合法合规运营。能够为被投资企业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上市融资等方面提供相应的资源等增值服务。

五、遴选工作程序

(一)公开征集

公开发布相关征集文件,申请机构可登陆盐城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yancheng.gov.cn/)、黄海金控集团官网(https://www.jshhjkjt.com/)自助下载,并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申报,若满足条件的申报机构不足3家,则可适当延长申报期限或通过其他方式发布申报指南。

(二)初步筛选

从基本情况、规模及业绩情况、项目招引能力和储备情况、募资情况等方面对各申报机构进行初步筛选。

(三)尽职调查

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尽职调查,主要核查法务、财务和业务等重要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

(四)专家评审

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机构进行独立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五)结果公示

在盐城市财政局官网及黄海金控集团官网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经基金管理委员会最终审批后列为入选基金管理机构。

(六)组织实施

江苏黄海汇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会同入选基金管理机构实施基金设立工作。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协议签署、基金注册等基金设立工作。自入选结果公示期满后90日内,谈判未果或未如期完成基金设立的,入选基金管理机构的入选资格自动失效。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期限

基金管理机构申报工作截至2022年12月10日18:00,逾期申报无效。

(二)申报主体

基金管理机构。

(三)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按照本指南所附申请报告格式和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扫描版电子材料1份)。纸质材料邮寄至黄海金控集团(盐城市亭湖区新都东路82号黄海金控大厦8楼8003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hhjk_fund@163.com。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18752115689

15995190978

0515--88226438

0515--80501218

监督电话:

0515--80501652

附: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投资母基金申报指南及申请材料

来源:江苏黄海金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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