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印发《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提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强省建设,首次明确提出“一年提升、两年突破、三年倍增、四年跨越”四步走目标,到2024年底我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要达到5500亿元,到“十四五”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7000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12%。据悉,这是湖北省提出建设“三高地、两基地”后,围绕“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目标规划的首个蓝图。
其中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中。提出设立省级数字经济产业专项资金,鼓励各市州政府出台资金政策支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示范、标杆和案例等项目。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积极组织省内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争取国家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设立母子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数字经济产业基金,由长江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牵头采取“母基金直投+子基金”的运作方式。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及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创新业务产品和服务模式,为数字经济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和“一站式”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