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年度报告(2021年度)
一、社保基金会概况
(一)社保基金会简介
1、法定中文名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简称:社保基金会),法定英文名称:National Council for Social Security Fund, PRC(缩写:SSF)。
2、法定代表人:刘伟。
3、成立时间:2000年8月。
4、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南座,网址:www.ssf.gov.cn。
(二)社保基金会的职责
社保基金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受国务院委托集中持有管理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
3、经国务院批准,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4、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范围和比例,直接投资运营或选择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基金资产。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投资运营情况,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5、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6、根据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
7、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8、作为投资运营机构,履行好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主体责任。
(三)社保基金会的组织架构
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章程》,社保基金会在借鉴国际养老金管理机构经验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架构。
理事大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是社保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负责基金的重大战略决策和社保基金会的重大事宜决策。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国务院任命,理事由国务院聘任。理事长是社保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社保基金会现设综合部、规划研究部、基金财务部、证券投资部、境外投资部、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法规及监管部、风险管理部、养老金管理部、养老金会计部、信息技术部、机关党委(人事部)和机关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
社保基金会设立四个非常设机构,即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为社保基金会投资决策机构,主要审议战略和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审定风险政策与风险预算,审定基金重大投资和重大风险评判标准,审定基金投资基准,审定重大投资决策事项。
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社保基金会风险管理的议事机构,主要审议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政策、重大投资和重大风险的评判标准,审议资产配置和重大投资的执行及效果评价,审议估值小组提交的相关报告等事项。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估值小组,审议与基金估值相关的议题。
内部控制委员会为社保基金会内部控制的决策机构,主要审议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基础性业务制度、专项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社保基金会内部控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和内控年度工作计划等决定,内部控制风险事件定责追责决议等事项。
专家评审委员会为社保基金会选聘委托投资管理人或托管人时设立的评审机构,由社保基金会内外部专家构成,按照社保基金会确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评审提出投资管理人或托管人的排序名单。
(四)社保基金会管理的资金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以下资金: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全国社保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保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基金)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委托社保基金会管理的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资金(以下简称地方委托资金)纳入全国社保基金统一运营,作为基金权益核算。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2015年8月17日国务院印发施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委托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结余基金及其投资收益。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和社保基金会与各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委托投资管理合同,社保基金会对受托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单独管理、集中运营、独立核算。
3、划转的部分国有资本,是根据2017年11月9日国务院印发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负责集中持有的划转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单独核算。
本报告披露全国社保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和地方委托资金(以下统称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和财务情况。
二、社保基金投资运营
社保基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和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务院、财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相关批准文件对社保基金进行投资运作。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一)投资理念、方式和范围
投资理念:社保基金会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责任投资的理念,按照审慎投资、安全至上、控制风险、提高收益的方针进行投资运营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投资方式:社保基金会采取直接投资与委托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投资运作。直接投资由社保基金会直接管理运作,主要包括银行存款、信托贷款、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转持国有股和指数化股票投资等。委托投资由社保基金会委托投资管理人管理运作,主要包括境内外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境外用于风险管理的掉期、远期等衍生金融工具等,委托投资资产由社保基金会选择的托管人托管。
投资范围:经批准的境内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债券、信托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经批准的境外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货币市场产品、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用于风险管理的掉期、远期等衍生金融工具等。
资产独立性:社保基金资产独立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的部分国有资本和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固有财产以及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社保基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的部分国有资本、社保基金会单位财务分别建账,分别核算。
(二)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社保基金会在投资运营中形成了包括战略资产配置计划、年度战术资产配置计划和季度资产配置执行计划在内的较为完善的资产配置体系。其中,战略资产配置计划确定各类资产中长期目标配置比例和比例范围。年度战术资产配置计划是在战略资产配置计划规定的各类资产比例范围内,确定各类资产年度内的配置比例。季度资产配置执行计划是通过对形势分析和年度资产配置计划的审视,确定季度具体的执行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风险管理围绕总体投资目标,针对管理运营各环节可能出现的各类投资风险,通过专门的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进行风险的识别、衡量、评估、监测和控制应对,覆盖投资管理活动全领域、全过程,建立业务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风险管理责任制度,形成了较为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三)投资运营管理
2021年,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的局面,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更趋严峻复杂,资本市场波动加剧,基金投资面临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管理运营难度不断加大。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社保基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社保基金事业发展,制定实施社保基金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稳健审慎抓好基金投资运营,忠实履行党中央赋予的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主体责任。
牢牢把握“国之大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大做强战略储备基金、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推动全国社保基金更好发挥战略储备作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基金长远发展,系统开展可持续投资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入分析把握国内外复杂形势对基金投资运营的影响,着力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科学合理配置基金资产。在研究审视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长期走势基础上,制订2021版基金战略资产配置计划,创新引入参考组合模式,提升资产配置的国际可比性和灵活性。科学编制实施年度战术计划和季度执行计划,积极把握市场机会开展动态配置,强化资产配置的权威性和纪律性。
持续提高投资运营能力。抓住市场结构性机会,优化股票存量资产结构,适时开展新增策略产品投资,稳妥赎回部分境外资产,努力防范化解投资风险。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实现“双碳”目标开展股权投资,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推动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时把握市场利率阶段性机会开展固定收益系列产品投资,持续抓好银行存款投资。加强资金分级流动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基础上,更好发挥长期机构投资者重要作用,积极助力国内资本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
坚决守住基金安全底线。聚焦基金投资中的重要问题和风险因素,着力增强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委托组合持仓分析和风险排查,加强投前风险评估与合规性审查,不断提升投后风险管理效能,逐步完善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积极发挥内控基础性作用,健全规章制度和合规监管体系,严控法律风险。
三、社保基金主要财务数据
(一)财务状况
2021年末,社保基金资产总额30,198.10亿元。其中:
直接投资资产10,213.08亿元,占社保基金资产总额的33.82%;委托投资资产19,985.02亿元,占社保基金资产总额的66.18%。
境内投资资产27,474.73亿元,占社保基金资产总额的90.98%;境外投资资产2,723.37亿元,占社保基金资产总额的9.02%。
2021年末,社保基金负债余额3,193.06亿元,主要是社保基金在投资运营中形成的短期负债,以及待返还部分委托省份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和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到期结算的本息资金注。
2021年末,社保基金权益总额为27,005.04亿元,包括:
全国社保基金权益25,980.80亿元,其中,累计财政性净拨入10,270.94亿元,累计投资增值余额15,709.86亿元(其中累计投资收益余额15,691.81亿元,基金公积和报表折算差额合计18.05亿元)。
个人账户基金权益1,024.24亿元,其中,委托本金余额524.22亿元,累计投资收益余额500.02亿元。
(二)投资业绩
2021年,社保基金投资收益额1,131.80亿元,投资收益率4.27%。其中,已实现收益额2,245.94亿元(已实现收益率10.09%),交易性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1,114.14亿元。
社保基金自成立以来的年均投资收益率8.30%,累计投资收益额17,958.25亿元。
(三)财政拨入全国社保基金情况
2021年,财政性拨入全国社保基金资金361.3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亿元,彩票公益金310.89亿元,追溯拨入执行原国有股转持政策的境内转持股票0.41亿元。
截至2021年末,财政性拨入全国社保基金资金和股份累计10,291.6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48.36亿元,国有股减转持资金和股份2,844.13亿元(减持资金971.59亿元,境内转持股票1,028.99亿元,境外转持股票843.55亿元),彩票公益金3,899.13亿元。扣除实业投资项目上市时社保基金会作为国有股东履行减持义务累计减少国有股13.88亿元,2009年用于四川地震灾区工伤保险金补助划缴中央财政6.80亿元,中央财政净拨入全国社保基金累计10,270.94亿元。
四、社保基金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
(一)会计报表
1、社保基金资产负债表(会社基01表)
2、社保基金收益表(会社基02表)
3、社保基金权益变动表(会社基01表附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1、报表编制基础
社保基金会计报表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核批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计核算规定》及相关核算办法,并基于本附注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社保基金会编制的社保基金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计核算规定》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社保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3、会计年度
社保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记账基础
社保基金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5、记账本位币
社保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委托投资业务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
资产负债表日,境外资产美元会计报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会计报表,与境内资产会计报表合并。
外币对人民币即期汇率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各外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或据此套算的汇率中间价,境外委托投资中的非美元外币对美元即期汇率采用路透伦敦时间下午4时的汇率。
6、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社保基金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社保基金投资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当期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交易费用在初始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交易日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不含应收应付利息)确认入账,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在终止确认、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简称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当期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社保基金权益,交易费用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成本。其他债权投资在终止确认、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指金融工具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报价来源于该市场中的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且代表了有序交易中的价格。若没有现行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采取最近交易日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使用的估值技术应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估值结果的选取应考虑其合理性,选取在当前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选取的估值技术应定期评估并测试其有效性。
(3)金融工具的列报
社保基金投资中: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按“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其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按“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列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按“其他金融资产”项目列报。此外,按会计准则要求将资产负债表中的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项目分别从原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原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中调出并单独列报。
7、融资与融券回购
融券回购为根据融券回购协议接受交易对手证券质押、融出资金的业务;融资回购为根据融资回购协议以证券质押、自交易对手融入资金的业务。交易价差作为利息收入或支出,在协议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
8、长期股权投资
对被投资单位能实施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能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9、资产减值
(1)信用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中的其他债权投资,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法,应评估上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信用减值的三个阶段计提信用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为减值*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未发生还本付息违约等信用风险事件)为减值第二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发生还本付息违约等信用风险事件)为减值第三阶段,自该资产进入第三阶段之日起,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按《企业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予以转回。
10、收入与费用
收入与费用指社保基金投资运营产生的收入与费用。财政性拨入全国社保基金资金,于收到时直接计入社保基金权益,不作为收入核算。
1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调整情况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社保基金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21年1月1日,按照资产管理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社保基金投资的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和重新计量涉及的期初余额调整如下:(1)从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股票和债券投资1,872.45亿元;(2)从原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379.48亿元;(3)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中的其他债权投资,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70亿元。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21年初对金融资产重分类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需分别调增社保基金资产和基金权益期初余额2.40亿元,基金资产从上年末的29,226.67亿元调增为29,229.07亿元,基金权益从上年末的26,788.19亿元调增为26,790.59亿元;对于调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初资产浮动盈亏变动额577.46亿元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70亿元直接计入社保基金以前年度收益,调增社保基金累计投资收益575.76亿元。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无需重述会计报表前期可比数。
12、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及以前年度收益数调整
除上述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重分类和重新计量的期初余额调整外,2020年社保基金年度报告公布前,个别被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未能及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及时公布2020年社保基金年度报告,社保基金暂按其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账务处理。2020年社保基金年度报告公布后,这些被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提供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据此对涉及2020年的数据做相应调整。涉及的报表项目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调增基金资产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年初数784.00万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年初数240.14万元;调增基金权益项目“全国社保基金”年初数289.74万元,调增“基金公积”项目年初数254.12万元。收益表中,调增基金收益项目“交易性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上年数784.00万元,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上年数49.49万元。调减基金收益项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以前年度收益543.75万元。
[注:在社保基金资产负债表基金负债中的“其他负债”项目中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