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提高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管理水平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效率,激发区域创新创业发展活力,助推中原科技城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引导基金母基金管理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原科技城产业发展战略,由郑州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引导基金公司)出资下设10亿元规模的引导基金实体,遴选一家母基金管理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引导基金公司负责对引导基金实体出资。母基金管理机构以中原科技城重点产业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化投资策略、专业化管理能力和自身资源禀赋优势,通过基金运作撬动多重资本,助力辖区创新创业团队孵化、规模以上企业提质增效和域外先进生产力招引,形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二、管理要求
引导基金实体通过与遴选的母基金管理机构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委托其实行市场化管理。遴选的母基金管理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委会)的决议;
(二)按照《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对引导基金拟参股(出资)的子基金或跟投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入股谈判,签订合伙协议或出资协议等相关法律文本;
(三)针对符合郑东新区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需求的重点培育及招商项目,可实施直接投资支持项目发展,并负责具体投资管理事务;
(四)负责接收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并做出书面评价和后续推进建议,向子基金管理机构推荐项目;
(五)根据需要向子基金委派投委会委员、观察员,或以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参与子基金运作并监督其投资方向;
(六)监督子基金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基金投资运作和风险防控流程,并建立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监督评价制度;
(七)负责引导基金投后管理事务,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定期报送投资项目统计分析报告;
(八)负责引导基金从子基金投资项目中的退出与清算;
(九)建立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配备具有律师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专业风控队伍;
(十)履行信息公开及披露义务,及时报送其管理头寸及所投子基金的投资运行情况、损益情况、有关资本增减、管理机构变动、收益分配、清算与解散(新增)以及其他重大情况,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十一)引导基金实体与遴选的母基金管理机构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遴选条件
引导基金母基金管理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资质条件
申请机构依法设立,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三年以上持续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有固定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二)管理团队
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拥有不少于5名专业投资人员,其中具有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不少于3名;管理机构团队签订信用承诺书,保证核心人员在基金运作期间不因个人原因离职;管理团队高级管理人员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及行业自律组织处分的不良记录;管理机构实际办公地不在郑州的,应在中原科技城设立办公室,并安排核心人员和团队驻郑办公;管理机构实际办公地已在郑州的,如组建专司引导基金管理部门或事业部的,在遴选中优先考虑。
(三)投资管理能力
综合实力强,有能力提供优质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和产业整合等综合服务;具有政府类母基金管理经验,成功投资过多支与科技创新领域相关的子基金;具有丰富的行业数据资源,与国内外优秀的投资机构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管理团队及主要成员具有良好的历史投资业绩和5个以上代表性的成功投资案例,过往管理的基金实缴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对中原科技城产业政策和发展需要具有较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对管理引导基金具有良好的运作理念与思路;能与基金管委会、引导基金公司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在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确保完成引导基金各项政策目标,提升引导基金的社会影响和运营效率。
(四)基金招商能力
在人工智能、5G通信、生物医药、信息创新等符合中原科技城产业发展方向的产业领域拥有丰富的项目储备,能够围绕中原科技城重点产业链中需要强链、补链、延链的关键环节,深度挖掘、培育和引入项目资源。在过往管理经验中,曾通过母基金运作实现基金招商,引入多家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知名榜单上榜高成长项目、成熟型项目等,为当地集聚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动能,激发内生发展活力。
(五)管理制度
具有严格合理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具有投资项目征集与投后管理服务的信息管理系统,能运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引导基金投资及投后管理效率。
(六)出资能力
具备一定的出资能力,能够联合引导基金进行配套出资的机构原则上优先考虑。
四、监督与激励
(一)母基金管理机构接受基金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管与指导。
(二)引导基金公司参与母基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运作事务,共同开展子基金遴选、跟投项目等相关工作,并主要对母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项目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委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进行合规性风险判断。
(三)引导基金公司定期对母基金管理机构实施检查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激励或约束的依据。重点考核评价母基金管理机构带动与国内知名创投等机构合作情况,促进创新类项目落地、带动郑东新区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等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母基金管理机构终止合作,因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四)母基金管理机构收取管理费的具体比例和方式经谈判后在委托管理协议中明确。
(五)母基金管理机构团队人员可以个人名义参与子基金项目跟进投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五、遴选程序
母基金管理机构的遴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请机构向引导基金公司提交材料后,由引导基金公司对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予以立项。
(二)尽职调查。立项通过的,由引导基金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已立项的申请机构开展充分的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三)专家评审。尽职调查结束后,由引导基金公司上报尽职调查报告至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提请召开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四)投资决策。评审通过的申请机构,由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报请基金管委会审定。
(五)社会公示。对基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的申请机构,基金管委会办公室通过指定媒体或公开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公示无异议的,引导基金公司与申请机构商谈、拟定、签署委托协议等法律文件。
六、申报要求
(一)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和引导基金公司负责组织此次遴选工作,申报机构需如实按照《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规定的内容提交申请。
本次申报方式为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资料递交相结合,内容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申请机构公章(首页及骑缝章)后报送至或寄至联系地址,电子版资料以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
(二)申报机构应对申报表填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9月3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1738950
联系邮箱:zykjcjijin@163.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湖中环南路金融智谷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二)本次申报收取的材料不做退回处理。
(三)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
(四)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