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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500万!但锂电池行业,不应只有一个「宁王」

月薪8000元的员工,跳槽后被索赔100万,宁德时代“霸王条款”式的竞业协议,正在对整个锂电池行业,造成怎样的打击?

万亿“宁王”,又一次赢了锂电行业的小兄弟。

7月19日,蜂巢能源与宁德时代就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达成和解,蜂巢能源向宁德时代支付500万和解款。

该案件于2月开庭审理,一直未有开庭进展,如今双方选择了握手言和。

从结果来看,宁德时代赢了500万,但因此被质疑“滥用”类似霸王条款的竞业协议,限制了行业内员工的正常流动,限制了同业的开放竞争。

事实上,宁德时代近两年来确实动作频频:竞业霸王条款、知识产权纠纷、高额竞价收购……这一系列动作弄得同行甚至上下游企业都有苦难言。

锂电霸主焦虑市场份额丢失,但如果行业只容得下一个“宁王”,未来会如何?

名为竞业协议,实为人才阻击

宁德时代和蜂巢能源的这场官司,要从今年2月说起。

当时,锂电池行业龙头老大一纸诉状,将蜂巢能源以及其关联公司无锡天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保定亿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蜂巢涉嫌不正当竞争。

在2018年-2019年期间,有9名从宁德时代离职的员工先后加入了保定亿新和无锡天宏。法院经审理查明,虽然宁德时代的相关竞业限制协议并未将蜂巢能源列入《竞业限制企业名单》,但蜂巢能源的经营范围与宁德时代的经营范围高度重合,可以认定两家公司为竞争企业关系。

5个月后,这场诉讼并没有等来法院的判决,而是以蜂巢的妥协宣告结束。蜂巢能源支付500万元与宁德时代达成和解,也相当于是替那些员工支付了违约金。

虽然宁德时代赢了500万,却输掉了口碑。

维护知识产权没有错,设立竞业协议保护企业权益也理应支持,但宁德时代的竞业协议颇具“霸王条款”意味,还有滥用竞业协议,阻击同行的嫌疑。

首先,宁德时代跟员工签订的竞业协议涉及的范围太广了。竞业协议中注明,明显构成竞业限制企业的包括新能源类型企业、电池行业、电动车行业、汽车行业、汽车配件行业内企业等。

这意味着宁德时代的竞业协议,几乎覆盖了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其关联方,员工离职基本就相当于“离行”了。

而且只要员工离职后新加入的企业,跟宁德时代或者其关联企业有一点关联,该员工就可能会被判定为违约。

凤凰汽车网报道了一个比较离谱的案例,入职三年后离开宁德时代的林俊(化名)入职了新公司A,该公司的法人小蓝持有少量B公司的股份。另外,拥有新能源相关业务的C公司里,有位董事也投资了B公司,林俊因此被认定违反了协议。

更离谱的是,宁德时代竞业协议中指出的业务领域还包括,员工在签订协议后截至竞业限制期满中间宁德时代及其关联方所实际从事和新增的业务。

也就是说,员工离职后也必须时刻关注宁德时代的业务情况,如果当前公司的业务与宁德时代新增业务有关联,员工必须离职,否则也会构成违约。

赔偿金也不合理。竞业协议的赔偿金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在跟蜂巢能源的诉讼纠纷中,遭索赔的9名员工的月工资在8000元-20000元不等,他们在宁德时代就职时的职位高低也不同,有主任工程师,也有市场专员,在宁德时代的工作年限最长2年,最短才3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条款是作特别约定而成,并且仅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相关的经济补偿金也因人而异。

而宁德时代却不管离职员工之前职位高低,都提出了100万的赔偿金额。如果宁德时代能够证明这些员工已经对其造成损失,这笔赔偿金无可厚非。

但从9名前员工的判决书来看,宁德时代并不能证明他们已经给其造成实质性损失,100万巨额赔偿金的目的在于预防商业秘密被泄露的可能,这多少有种“杀鸡儆猴”的意思。

这显然已经不是一份正常的竞业协议了,这也难怪在宁德时代与蜂巢达成和解后,舆论及不少业内人士都站在了蜂巢能源这边。

站在宁德时代的角度来看,竞业协议的限制范围越大、违约金额越高,越能阻止员工跳槽到竞争对手。而且一旦发生纠纷,对其也越有利。

可从行业的角度看,这份竞业协议已经极大限制了行业员工的正常流动,不利于行业的开放竞争。

独占半壁江山,天下苦“宁王”久矣

宁德时代为何如此霸道?这跟它在锂电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密切相关。

如果根据市占率大小对我国锂电企业进行划分等级,占据近一半市场份额的宁德时代毫无争议是属于*梯队;第二梯队则是比亚迪、中航锂电、国轩高科、蜂巢能源等企业。

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的数据,2022年1-5月,宁德时代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47.05%,稳居市场*。

第二名的比亚迪的市占率还不及“宁王”的一半。就算TOP10里的其他9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加起来(46.33%),也依然低于宁德时代。

除此之外,宁德时代还在积极打造产业链生态。据猎云网的数据,自2018年上市后,其已投资了33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分布在储能系统、锂电池材料、锂电池智能装备制造、自动驾驶等多个领域,来共同打造其产业链生态。

关键是它还不缺钱,截至今年一季度,宁德时代账上躺着786亿的现金,6月份还通过定增筹集了450亿的资金。

在上中下游的扩张和渗透过程中,宁德时代不时碾压对手。

在上游的矿产资源争夺中,宁德时代就曾直接用财力碾压竞争对手。2021年7月,赣锋锂业向加拿大的千禧锂业发出报价2.8亿美元的收购要约,双方几乎已经达成共识了。

但在9月份,财大气粗的宁德时代突然杀了出来,提出了2.99亿美元的报价,同时还替千禧锂业向赣锋锂业支付了1000万美元的违约金,直接搅黄了赣锋锂业的收购。

结果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美洲锂业以更高的价格赢得这次收购,同时还向宁德时代支付了2000万美元违约金。

在面对锂电池行业的潜在竞争对手时,宁德时代也丝毫不手软。

宁德时代利用其在知识产权布局上的先发优势,多次向国内的竞争对手发起“专利战”。在中国TOP 10的锂电池企业中,宁德时代已经对3家企业提起了诉讼。

除了蜂巢能源外,宁德时代还起诉过塔菲尔能源和中创新航。

2020年4月,宁德时代在福州中院起诉江苏塔菲尔能源4项专利侵权,诉讼金额高达2亿元,最终福建高院判决塔菲尔赔偿宁德时代2298万元及32.7万的合理费用。

2021年7月,宁德时代在福州中院起诉中创新航,指控其全系产品均涉侵权。这场专利诉讼已经持续一年,宁德时代索赔的金额也从起初的1.85亿元提高至5.18亿元,这笔赔偿金是其去年利润的四倍有余。目前,该专利权诉讼案已进入尾声。

看似正常的维权,背后的动机值得怀疑。

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和蜂巢能源的时间点,恰好是这两家企业对外宣称开始准备IPO之后。宁德时代提高对中创新航的索赔金额恰好也是在后者提交了招股书之后。

业内人士表示,宁德时代在潜在竞争对手上市的关键时间点提起专利诉讼,可以起到制衡对手的作用,阻击竞争对手快速扩张。

以已经败诉的塔菲尔新能源为例,该公司因专利案败诉赔款,再叠加其他因素,市占率排名已经大幅下降。截至去年底,该公司电池装车量在国内排名第7名。截至今年4月,其排名已降至第14名。

与此同时,宁德时代自己正在加速扩张。6月23日,宁德时代刚完成一笔450亿元的定增,所筹资金将用于4个产能项目和一个新能源先进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

根据宁德时代的规划,其产能在2025年将达到670GWh以上。截至2021年底,宁德时代产能约为220GWh-240GWh。

作为宁德时代重要客户的下游车企也“苦宁王久矣”。

据36氪报道,在车企与宁德时代签订的协议中,车企需要对未来5年乃至10年的电池需求做出预期,并向宁德时代提前支付保证金。而且车企只有按照预期完成每年的采购量,宁德时代才会逐年、分批返还这笔保证金。

另外,居高不下的电池成本也让车企苦不堪言。据*财经报道,短短几个月内,宁德时代动力电池已经涨价两次,按一辆新能源汽车的电池成本来算,这两次分别各涨1万元。

在7月21日的世界动力电池大会上,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公开“诉苦”,说出了许多车企想说却又不敢说的话。他表示动力电池成本已经占到新能源汽车的40%-50%,甚至60%,广汽现在是在给宁德时代打工。

面对车企的诉苦,宁德时代则把锅抛给了上游企业,表示自己也没赚多少,钱都让上游的原料供应商给赚去了。

目前来看,宁德时代在跟上中下游的冲突中似乎还没怎么吃过亏。特别是跟同行的“专利战”,“宁王”还未尝败绩。

行业“去宁化”,竞争环境需要开放

频繁的人才、技术、专利诉讼背后,是宁德时代对未来竞争加剧的担忧,也是对市场份额丢失的焦虑。

宁德时代已经连续5年成为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的企业,但今年以来,宁德时代的市占率有下降的趋势,从2021年的52.1%下滑至今年5月份的47.05%。

不管是造车新势力还是传统车企,近两年都有一种“去宁化”的趋势。例如蔚来在今年多了一个新的电池供应商——蔚蓝新能源;小鹏汽车从去年一季度就引入了亿纬锂能。广汽、长安的主要电池供应商已经从宁德时代换成了中创新航。

随着国内锂电行业需求的日益增长,只靠宁德时代已经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295.9GWh,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共计154.5GWh,占全球装机量的五成。截至2022年6月,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累计达到531.9GWh,继续保持全球*。

第二梯队锂电企业的崛起可以说是大势所趋,就像当年宁德时代突然崛起一样。在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不管是车企还是二线锂电企业,都不会甘心放任宁德时代继续一家独大,更何况电池的技术壁垒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宁德时代的竞业霸王条款,也从侧面反映了它的技术并没有*到可以像特斯拉那样不在乎对手。所以,只要市场需求仍在扩大,第二梯队的锂电企业就有希望追赶“宁王”的脚步。

从市占率来看,宁德时代已经非常接近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即可认定其具备市场支配地位。

在国家反垄断日盛的背景下,几乎已经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宁德时代如果继续这么霸道,很可能会触碰到那个边界。

过去一年互联网的反垄断已经表明,在“反垄断”这件事情上,任何企业都没有“免死金牌”。

回到竞业协议这件事情上,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并没有错,但宁德时代将正常的人才流动视为知识产权的流失,却有滥用竞业协议“过度保护”,阻碍人才流动的嫌疑。

宁德时代的霸王竞业条款建立起了一道围墙,虽说确实能够很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让员工不敢轻易离职,更不敢加入竞争对手。但宁德时代通过这种方式强行捆住自家员工的同时,也会让外部的优秀人才对其望而却步。

短期来看,宁德时代或许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延缓竞争对手的扩张步伐,为自己赢得更多的时间,守住更多的市场份额。

但从长期来看,这种行为可能会造成一种恶性竞争,令企业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在各种诉讼官司上,甚至可能会导致整个行业失去竞争力。

当下中国锂电池行业正处于弯道超车的关键时刻,国内众多锂电企业都在积极进行产品研发和产业布局。可要成功实现弯道超车,仅有一个“宁王”肯定不够。

正所谓“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只有创造开放性的竞争环境,中国锂电池行业才能真正实现弯道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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